渣男该不该报警,小三要多少钱合理
渣男该不该报警
小三要多少钱合理
几天了,微信群和朋友圈里都是各种媒体写的对吴秀波口诛笔伐的文章。标题看样子都是煞费苦心,有的把吴秀波跟他演的司马懿联系在一起,有的把吴秀波跟金庸里头的绝情谷主捆绑在一块,副标题都是“无毒不丈夫”。
其中的逻辑跟那个微博大V说的差不多:你把人家姑娘睡了,人家跟你要钱,这个合理。你又睡了人家,又把人家送去铁窗泪,这就是毒丈夫。就是司马懿和绝情谷主。
先别急着激动开骂,说问题:
1.0在这事儿上,到底渣男被小三要钱的时候,有没有资格报警?法律程序上,资格肯定是有,要不然案子也不会被受理。
1.1进一步,在道德层面上,一件原本就不道德的婚外情,都是一身的屎,双方没啥资格一个劲儿往道德制高点上站,不道德的五十步指责不道德的一百步,合理性从哪里来?
1.2渣男一方把小三一方送去铁窗泪的行为被骂是不道德的,那么对于渣男一方来说,他的辩解理由还有什么?好像也只剩下一个:小三女方要的钱太多了。
1.3所以,假设在本来就事件本身就不道德的问题操作平台上,讨论告女方敲诈勒索是不是在道德上站得住脚就换算成了小三要多少钱的度的问题。
问题继续
2.0那对于双方来说要多少钱算是合理呢?
2.1主持正义的微博大V说:渣男就应该给钱。理由是“哪怕嫖娼还要给钱呢”。
2.2但,这里的金额合理不合理,明显又不能用嫖娼的数额来计算。因为,从女方的角度说,她的要求的合理性仅仅在于还是有感情的,不是卖。卖的话那是卖淫嫖娼,双方都要铁窗泪。
要是卖搞出来的铁窗泪,也就没有后来小三一方的父母和渣男一方的原配不亦乐乎的微博了。
2.3按照小三女方的立场,那就是有感情,不能按皮肉生意核算钱数。于是进一步,如果是有感情的话,那要赔多少钱算是合理呢?毕竟感情是无价的。
如此一来
3.0无价是多少钱?又成了新问题。
3.1无价的意思肯定不是天价,无价的意思是不能用价值衡量。道理很简单,如果非要用价值衡量的话,那包办了陪吃陪睡还要生儿育女还要做家务的原配,给多少钱算是合适呢?恐怕这样算下来,哪次离婚男方有没有过错都要净身出户才合理。
3.2再往下想,陪睡陪吃陪玩儿这种事,到底算是谁陪谁呢?如果男方说,生孩子自己也耕耘了,并非都是泄欲,生没有工具生,但是养孩子还是养了的,那么女方是否需要给男方钱呢?
3.3如果感情的作用是双方的,这马上又回到了小三是不是有资格单方面要钱的问题上面了。小三女方的感情赔偿合理性就在于:渣男一方无情,而小三一方有情。
4.0那么有情对无情要多少钱合理呢?
4.1如果是个普通人,不怕名誉受损,名誉不值几个钱的,是不是小三就不闹了呢?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要么是小三到渣男的单位去闹,多少也是个损失,毕竟,人嘛,谁都要个脸。要么是原配到小三的单位去闹去,毕竟嘛,小三跟渣男一样,都是人,大家都要脸。因此这又跟知名度有了关系:
金额=知名度×普通赔偿数额
4.2所以,这不过就是个普通撕逼的扩大版,只不过涉及金额过大,小三一方铁窗泪了。哪有什么无辜?吃瓜的也就是看个热闹,从自己的角度发发感慨。
4.3小三女方怎么证明在自己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愿意跟对方在一起这么多年这个事情中,自己是纯粹的因为有情而不是图些别的什么。从国外回来是因为虽然知道渣男的渣,还是愿意从国外回来,是因为感情,而不是因为敲诈勒索的那些人民币呢?
感情的事儿,实在是没办法证明,任何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无情或者有情的证据。我们旁人无从知晓,只剩下了吃瓜。
接着想下去
5.0这种一致认为渣男更坏,小三很无辜的逻辑,情绪根据在哪里呢?
5.1敲诈行为虽然在前,但毕竟报案时渣男是主动的。逻辑是:对方要的钱再多,你老兄身败名裂那是睡人家的后果,睡了那么多年,有点良心的就不能送人家去铁窗泪,太不是东西了。这个时候的止损行为怎么看都像是用卑鄙的手段丢别人保自己。
5.2外观看,小三弱势,渣男强势,更何况小三进去了,人总是同情弱者。渣男毕竟是知名人物,还给自己营造了那么一个面具人设。揭开真相对公众有多大的诱惑力,看看勒庞的分析就能有个感受,觉得洋人写的云里雾里,看看鲁迅也一样。
5.3最最重要的,信息的吸附性,如果目光的焦点都去折腾这个女的,其实意义不大,效果也不好。拿王宝强的事儿来说,宋经纪都进去了,反而消息越来越少,马蓉上节目接受采访,上个街也有娱乐狗仔跟着,说到底还是马蓉的角色决定了它在信息扩散的能力上,由于王宝强的存在,较之宋经纪强上许多。
5.4讨论是非有讨论是非的意义。人们在评价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的时候除了可以宣泄情绪,也可以用评价的方式强化自身的道德感和道德体验。骂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坏人,怎么比的上骂一个谁都知道的坏人呢?何况还是一起骂。
这件事儿里,对哪一方来说,都不无辜。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