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莹论《红楼梦评论》(三)
对《红楼梦》本身之意义与价值的探讨(上)
静安先生以叔本华之哲学来批评《红楼梦》的牵强错误,固已如上所述,于是我们就自然会引发出下面的两点问题,其一是《红楼梦》这部小说本身的意义与价值究竟何在?其二是以静安先生平日为学之审慎,何以在批评《红楼梦》时竟然陷入于叔本华哲学之窠臼,虽明知其有矛盾疑问,而竟不能自拔,其致误之原因又究竟何在?以下我们就将对此二问题分别试加探讨。
首先我们要讨论的,当然是《红楼梦》一书之意义与价值究竟何在的问题。多年来中外的学者对此已经有过不少讨论和争辩,本文既不是讨论《红楼梦》的专著,因此不想对之多加征引。何况《红楼梦》之意蕴丰富,大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势,每一家的说法似乎都各有其体会之一得,我们也难以对之妄加轩轾。不过,整体地说起来,则无论是索隐一派之说,本事一派之说,或以西方哲学及文学体系立论的各家之说,自表面看来,他们的着眼和立说虽然各有不同,可是他们实在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要把《红楼梦》一书的意义与价值,完全纳入他们自己所预先制定的一种成见之内。因此,当然也就造成了对《红楼梦》一书之真正意义与价值的一种歪曲和拘限。本文既不想卷入以前诸家异说的纠纷之中,也不想更立新说,为《红楼梦》一书更多加一种新的歪曲和拘限。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只是以最朴素客观的看法,对《红楼梦》一书的意义与价值略加说明。首先我们要讨论的是《红楼梦》何以有如此杰出的成就。第一点我们该提出的,就是《红楼梦》的内容意境,对于旧小说传统而言,有一种显明的突破。一般说来,中国旧小说大多取材于神话、历史或民间之传闻,即使是写社会人情的小说,作者也并无介入的感情,所写者只是观察和知解的所得而已。可是《红楼梦》一书则不然,它的取材乃是作者曹雪芹一段铭心刻骨的切身经历。然而此书却又决非肤浅的自传,作者之感情的介入,也并非偏狭盲目的发泄,而是透过切身的感受,表现了他对人间诸相的更深刻的观察和理解。惟其因为这个原故,所以这本小说才能具有极强烈的感发之生命,可以提供给不同的读者以不同的感受和联想。因而批评者便也可以自不同的观察角度,归纳出许多不同的结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能对读者具有如此强锐而丰富的感动和启发的作用,这当然是一种伟大的成就。而究其根本原因,则可以说是由于这部小说是取材于作者极深刻的感受和观察之所得之故。如果我们套用一句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的评语来说,则这部小说之成就正是“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这一点应该才是此书何以能突破旧小说传统的主要原故。如果只就这一点成就而言,曹雪芹在小说方面的成就,与李后主在词一方面的成就,是颇有着相似之处的。李后主也和曹雪芹一样,同是既有着过人的真纯深挚的感情,又曾经遭受到过人的悲哀惨痛的经历。曹雪芹既透过一己家族的盛衰,表现了人世的诸相;李后主也以其深锐的感受,透过自己家国的败亡,写出了人间无常的普遍的悲苦。因此李后主的词才使得“词”这种文学形式突破了歌筵酒席间的没有个性的艳歌性质,而达到了如《人间词话》中所说的“眼界始大,感慨遂深”的境界;正如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突破了旧小说传统的没有个性的说故事的性质,而透过个人深锐的感受,表现了丰富的人生意蕴和人世诸相。不过,这种比较只是就他们相似的一点而言,并非全面之比较,如果全面比较起来,则曹雪芹与李后主实在也有着许多相异之点。首先当然是二者所用以表现的文学形式之不同,李后主所使用的是篇幅极短的小词;曹雪芹所使用的则是卷帙浩繁的小说。前者只是主观抒情的性质;后者则是客观地叙事的性质。因此前者的感慨之深便只能从其精神气象方面去做体会;而后者则可以把各种人物和场景都纳入作品之中。因此曹雪芹所写的便不仅是一个人或一个家族的悲剧而已,同时更反映出了产生这一个悲剧的整个时代和社会的背景。而因此也就造成了李后主与曹雪芹的另一点主要的不同,那就是李后主对于过往的繁华,只有单纯的悼念而已,然而却既无反省又无观察,对于自己所原属的剥削统治阶层的思想情意,始终无法超越;可是曹雪芹则因为具有观察和反省的思辨,因此他的眼光遂有时可以突破他自己所属的阶层的限制,而更深入地见到了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的人与人之间的种种不平和矛盾。所以,后主词和《红楼梦》,虽然都能以其强锐真挚的感受,突破了他们所使用的文学形式的旧有传统,为之拓展了一种更深广的意境,可是后主词所表现的便只是人世无常在感情方面的一点共相而已;然而《红楼梦》所表现的,便不只是感情方面的共相,同时还表现了人间世态在现实生活方面个别的诸相,这种对旧传统的突破,和对自我的超越,是《红楼梦》一书的最可注意的成就。叶嘉莹《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以上我们所谈的,可以说是《红楼梦》这本小说之所以伟大的,在本质上的一些最重要的因素。此外,这一部小说在叙写的态度方面,也有一些非常值得注意的特色,我们也愿对这一方面略加分析。
第一点可注意者,乃是作者在叙写时对于真与假的杂糅和对举,在本书一开端作者就曾说过“将真事隐去”及“用假语村言”的话,这种说法与中国一般旧小说的叙述习惯实在颇有不同,因为一般写小说的人,总是要想尽量使人相信其所说者为真,常在故事一开端便写明“话说在某朝某年某地”如何如何,而《红楼梦》一书却在开端先说明已将真事隐去,使读者信其所说者为假,这种态度的表明,可能有三种原因。其一,正因为作者故事的取材与他自己亲身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才不得不先说一番真真假假的话,造成一段感情上的距离,然后才可以无所顾忌地发抒叙写;其二,则《红楼梦》一书中对于封建统治阶层的奢靡腐败的生活和剥削欺压的行为也确实有所不满,而作者却又恐怕因此而致祸,所以才不得不借着真真假假的话以造成一种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以求免祸。因此在书中一开端,除去真假的说明以外,作者就还曾特别提出说:“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又说“因毫不干涉时世,才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按,此本于全书开端尚有《凡例》一节,其中所记叙者,尤可见作者恐惧召祸之心情,如第二段云“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第三段云“此书不敢干涉朝政,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第四段云“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凡此种种叙述,其有意为此书开脱说明,以求免祸之用心,自属明白可见。】其恐惧以文字召祸的心情,是显然可见的;其三,《红楼梦》一书原不仅只是叙写故事而已,作者更想藉着书中的故事来表现自己的一些理念,因此书中的一些神话寓言,在事虽为假,然就理念言之则可以为真。而《红楼梦》一书也就在这种真假糅杂的叙写中,表现了它的丰美深刻的意蕴。这是本书的第一点特色。
本文原题为《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得失谈到﹤红楼梦﹥之文学成就及贾宝玉之感情心态》,发表于《文学与文化》(2019年第3期),为方便阅读,删去部分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