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合同管理规定
(六)合同标的金额50万元(外协合同外的横向科技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学校实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顾问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制度(政府采购类的格式化合同、校内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论证的校内格式化合同、科技计划类合同除外)。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的计划立项及预算、结算;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的标的额;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备性和表述的准确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联合审查制度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商讨或电子政务系统会签的方式进行,审查时限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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