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旧影】女律师陈华鬘
陈华鬘,字莲芬,1907年出生在温州市区永宁巷大户人家“金树德堂”。少时聪明伶俐,就读于温属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温十中(今温州中学)附小任教,1928年考入上海法学院。毕业后向政府注册,在“金树德堂”家里挂牌,开办“温州市陈华鬘律师事务所”,据其子女介绍,当时是温州首位开业的女律师,同时被推选为温州市律师公会副会长,又兼任温州市妇女会理事。
从此,她积极投身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助贫的工作,经常让受虐的乡下童养媳来家居住,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买粮食赠送穷人,出资给民间殡葬机构,后者是为穷人丧葬后事提供免费服务而设立的,以及支援其父亲陈炳文的慈善事业等等。1937年冬,与温州知名诗人、中医王敬身共结连理。
抗战胜利后,司法行政部门派她去台湾法院任职,她因热爱家乡,不愿离开温州而婉辞。新中国成立后,她在家相夫教子,勤俭持家,养育四女一子,晚年跟丈夫王敬身一起研读儒学禅学,修身养性。1977年6月在温州去世,终年70岁。
1975年,当年师范女子学校同学合影(前排右一为陈华鬘)。
陈华鬘(右)与她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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