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家谱中人物传记怎么写吗?
周代的青铜家谱的鼎彝铭文,一代接一代记述了祖先的美德、功勋等事迹,这就是人物传的起源。宋以后为了替帝王将相、诸侯、土豪、地主树碑立传,人物传成为家谱中的重要内容,编写人物传成为了修谱的一个传统。
人物传记主要是记述本家族中英贤名臣、能工巧匠和有重要贡献或有影响的人物事迹。在新续修家谱中人物传记是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内容,那么,家谱人物传记到底该如何写呢?
1、明确人物传的范围和标准
人物传的范围很宽,不受地域和籍贯的限制,凡是族中人都可以作为立传对象。但前提是族中有一条立传标准,通常情况下,立传标准是对社会有功绩、有贡献、有重大影响的人,不分男女、职业、职务,只要符合标准就可以立传。
有的新家谱标了现代名人一类,并提出这类人的标准是:(一)职务在县团以上的族人;(二)职称在助师以上的族人;(三)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四)学历在中专(高中)以上。这些其实就是立传标准,立传标准可以在修谱实践中探索,不应忙于作出统一规定。
2、编写人物传的体式
人物传的体式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纵观家谱中人物传记写作形式,常见的有通讯式、文学式、鉴定式、履历式等形式。
从目前实践来看,对于人物事迹感人,材料翔实丰厚,需要立传的已故之人,宜采取纪传史书体,全面记述人物一,卜的生平事迹。
对于活着的有功绩、有贡献或者品德高尚的人,职务在县团以上,中高级职称的人,一般采用“事略”形式,生动记述人物的主要事迹。也可以采用自述形式,由传书自写或别人代笔,记述个人经历和成就,体现出一定人生意义、人生价值。
对村干部、中专到大专学历的人,采用履历式的形式,简要记述他们的履历或列名录。
3、人物标类和排列
一部家谱的人物众多,较为复杂。有革命烈士、英雄模范、历史名人、各类先进人物。一般不强求为人物表明品类,当然为了突出某些人物可以标类,如“革命烈士”或“英雄传略”等。
家谱中人物的排列有几种方法,①按时代排列,分古代人物、近代人物、现代人物;②按人物划分,为古代人物、现代人物。
通常情况下采用详今略古原则,先排列现代人物,再排列古代人物。因家族的发展和世系绵延流传都是顺时间发展的。所以人物的排列,应把家族世系与朝代结合,从始祖开始,按朝代顺序排列。如始祖若是战国时期人,就按时代,世序排列,先列出朝代,再按世序一代接一代记述人物事迹。
4、人物传的写作
一般传记的内容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支房(派系)
(2)人物的生卒年月
(3)人物的学历、简历、党派、职务
(4)人物的贡献功绩、科技成果、著作
(5)能反映人物思想风貌本质特征的典型事件
写的时候要注意:
抓典型事迹表现人物
人一生历经的事很多,但写人物传,不能有事必录,罗列一大堆,只需选择人物一生中最能说明特点、最鲜明、最有代表性、最有说服力的事件、言行加以细腻的捕写,突出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某一方面的特点即可。
善用细节
写人物传要善用细节,比如写人物的成长过程,人的成长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遇到挫折,甚至失败,直到获得成功,取得显著的业绩。其间会有许多生动的细节,要抓住这生动细节刻画物。写记人为主的人物传,主要是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思想品质。
采取多种手法塑造人物形象
通常的方法,是按时间和空间的顺序,简要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社会背景,然后,选择人物主要的、典型的事迹来叙述人物的经历、事迹和精神风貌。
也采取概述和分述的办法,先对人物作概要的介绍,点出主题,然后分几个方面来叙述人物的主要事迹和成就。
有时,还可以抓住人物闪光的话语开头,然后,依时空顺序记述人物活动的生动情节和扣人心弦的紧张场面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和精神境界。
语言简洁,准确
人物传的语言,首先要用词准确,正确地反映事实。其次,是语句通顺、简洁,文字要简炼,言简意赅,没有废话,没有词藻的堆砌和不必要的词语的重复。
如何写人物传记,上面已经说清楚了,但要注意,写人物传记要遵循3个原则:
1、求真务实原则
一是内容要真,传记创作必须审慎斟酌撰写,收集人物资料,认真查阅文献、辨伪存真,反复推敲,通过分析,研究,考证,坚持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二是要把人物放在历史条件中去分析考量,不要用今天的标准去苛求历史人物,要公正、客观地反映历史的真实面目,既不能溢美,也不要贬低。
2、“三为主”原则
即在编写人物传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现代人为主、正面人物为主、人民群众为主的原则。
以现代人为主,贯通古今,详今略古,重点记述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时期的人物事迹和精神风貌。
古代人物,一是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精神,选择好有学术研究价值和发挥教育作用的人物立传。二是在论述中抓住要点,短小精悍,用更多篇幅记述现代人物。
以正面人物为主,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有贡献、有影响的人物,是编写人物传的重点,要浓墨重彩写好正面人物,为世人和子孙树立榜样。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劣迹斑斑的反面人物也可以写,比如反动会道门、特务、叛徒、大土匪头子、恶霸等可作反面教材。但只能选择个别的典型人物进行编写。反面人物要不要编写人谱,由家谱编委会商议决定,不一定要统一规定。
以人民群众为主,就要防止和避免只写官职人物现象,要用较多篇幅写好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事迹的“小人物”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智慧和伟大力量。
3、不为生人立传原则
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立传,是记述已故传主一生的事迹,对传主的一生作出评价。人的一生是发展变化的,前半生是好的,或许下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贡献。生之人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
给生人立传,不易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或减少修谱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