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再融资新规内容解读
一、本次修改的文件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4.《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二、本次主要调整的内容
(一)创业板再融资发行条件
1.取消: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
2.取消: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
3.调整: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作为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二)非公开发行制度安排
1.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由发行期首日修改为“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4.发行对象数量: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由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5.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由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0%调整为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再融资批文期限
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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