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的人才和团队创业资助

龙华区跟其他的区一样也有属于自身的促进人才或团队创业的资助项目,如果有小伙伴要申报的就跟着小编往下看吧!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需要是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人才与团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2. 广东省“珠江计划”、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3.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

4. 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5. 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

二、资助标准

(一)如果是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可以得到国家级资助金额的50%、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如果是通过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分别会给予团队获得资助金额的50%、且单项少于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二)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或机构,会按照在龙华区成果产业化收入的30%,给予其每年最高可达300万元、最长有5年期限且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而对于那些科研成果在龙华区内转化的,并且是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确有转化潜力的企业或机构,会给予场地装修费50%的一次性资助,以及最长5年期限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金额累计不多于800万元;另外还会根据成果产业化收入的30%,来配套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资助。

(三)不管是国内还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其所设立和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是不限于在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立项项目。

(四)配套资助主要用于项目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等。

(五)成果产业化收入是指团队立项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龙华区进行产业化所形成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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