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创业失败的失信人员,他们的出路在哪里?分析一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也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这是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
但社会信用体系能够正常运转,必须包括以下要素:信用管理行业和信用法律体系。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法律体系有机结合,才能够保证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这是条件。
目前国内的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有了理论基础,但还不具备实际操作的条件。
首先是没有公平公正的信用管理行业,银行金融部门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他们现在成为信用评判的主导,这样就容易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沦为他们恣意妄为使用的一种工具,无法实现公平公正。
其次是没有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特别是个人破产法的出台,这样就导致了社会上大量失信人员的产生,特别是创业失败者,基本都沦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上创业失败的失信人员,他们的出路在哪里呢?
世界上任何一个经济体的繁荣发展,一定是千万创业者拼搏努力的结果,没有创业者,没有人,再怎么先进的设备也是废铁。所以说,创业者是经济社会的宝贵财富。而目前国内,却有千万级的创业者被困在一个怪圈,无所事事,无所作为。
信用成为捆在创业者身上的一道绳索。“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口号喊的没错,对于创业失败导致失信的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社会上的惩戒手段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确实是让创业失败者寸步难行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西方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目的,是保护创业失败者,他们的个人破产法目的就是保护创业失败者能够从头再来,东山再起。要知道破产法的目的是让人从严重的债务中走出来重新生活,而不是要剥削其生存权。
我们呢?我们在干什么?让创业失败导致的失信人寸步难行,是泄愤?还是在维护某方面的利益?
对于倾家荡产,穷困落魄,吃饭都成问题的创业失败者,惩戒的意义在哪里?
国人喜欢说“成王败寇”,也喜欢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对于当前社会上的创业者来说,你成功了,那是鲜花铺地,前呼后拥;你失败了,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这个也没关系。
关键是国人还喜欢“整人”,许多人是乐此不疲。
目前国内并不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了满足一些人“整人”的乐趣。你说对于一个吃饭都成为问题的人,限制他坐飞机,有什么意义?腰包一个钢蹦都没有的人,你封他银行卡作用在哪里呢?
把社会宝贵的资源用于干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只是满足了一些人“快感”,仅此而已。
早日出台个人破产法,给创业失败者东山再起的机会,不能把他们逼上绝路。
进入自媒体领域,我就一直在给创业失败者鼓劲加油,也一直在声嘶力竭地呼吁个人破产法的早日出台,因为我知道,这是社会上众多创业失败者的唯一出路。
到目前为止,中国只有“半部破产法”。这是因为,现在中国有企业破产法,但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2007年才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企业法人。
个人破产制度意味着个人在投资、经营,以及家族传承等方面,都应该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个人也是可以破产的。同时,如果个人确实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因为破产制度的存在,对个人也是一种保护,实际上是法律完善、成熟的体现。
期待一部个人破产法的出台,更期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这是创业者的福音。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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