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赏析||《孟子》选读之二十七:与人为善
【原文】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拜:行礼答谢)。大舜有大焉(有大焉:又更伟大了。有:通“又”):善与人同(即“与人同善”,与人共同做善事),舍己从人(舍己之过,从人之善),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舜曾经耕种于历山,烧窑于河滨,捕鱼于雷泽),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无非取于人者:没有不是取他人的善而自己照着去做的。无非,无不是)。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与人为善:偕同别人一道行善。与:偕同。现在使用“与人为善”,指善意帮助别人)者也。故君于莫大乎与人为善。”
——《公孙丑上》
【译文】
孟子说:“子路,有人告诉他有过失,他就很高兴;大禹听到有教益的言论,就给人家行礼答谢。大舜又更伟大了:总是与人共同做善事;舍弃自己的过错,听从他人的善言;乐于吸取别人的长处,做为自己的善行。从他耕种、烧窑、捕鱼,一直到当了帝王,没有不是取他人的善而自己照着去做的。吸取别人的优点来行善,也就是偕同别人一道行善。所以君子的美德,没有比偕同别人一道行善更大的了。”
【评析】
本章记载了三位历史人物对于善的态度:闻过则喜的子路、闻善言则拜的夏禹、乐取于人以为善的虞舜。子路所体现的,是知过必改的精神;夏禹所体现的,是服膺真理的精神;虞舜所体现的,是大德大量的精神。他们都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孟子认为,舜的精神更伟大。这是因为,取人之善而躬身行之,不但能使自己的善行日益增多,而且能使他人因此受到激励,而更乐于为善,进而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们都来行善,形成乐善好施的良好风气。
孟子说:“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原意是指君子最高的德行就是同别人一道行善。后人在使用时多指以善意的态度对待他人,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人。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为人处世的重要准则,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 “友善”,就是与人为善,它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