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结核的治疗方法用药
肠结核的治疗概要:
肠结核注意休息和营养,适当补充维生素和钙剂。早期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注意联合、正规用药。小肠结核应切除病变肠段作端端肠吻合术。手术治疗后都要继续行抗结核及全身支持治疗。
肠结核的详细治疗:
治疗
1.一般治疗:注意休息和营养,活动性肠结核患者应卧床休息,适当补充维生素和钙剂,积极改善营养,加强患者抵抗力,是治疗的基础。消瘦、显著营养不良和胃肠道症状妨碍进食者,宜予以完全肠外营养疗法补充营养。对有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失调者,应静脉输注葡萄糖、生理盐水等晶体溶液加以纠正。对不完全性肠梗阻者须进行胃肠减压和静脉补充液体。
2.药物治疗:明确诊断后早期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注意联合、正规用药。治疗时间一般持续1年以上有时可长达1年半。必要时进行手术治疗。
可供选用的药物根据其作用部位可分为对结核菌在细胞(吞噬细胞)内和细胞外作用相仿的药物:异烟肼(INH)、利福平(RFP)、乙胺丁醇(EMB)等;细胞外作用大于细胞内者有链霉素(SM)和卡拉霉素;细胞内作用强于细胞外者有吡嗪酰胺(PZA)。
2.1.初治患者,特别有明显结核中毒症状者可采用2—3种药物联合治疗,治疗方案INH300~600mg/d,1次顿服或加入葡萄糖注射液40 ml静注,利福平450~600mg/d,1次顿服,链霉素0.75~lg肌注,连续肌注2~3个月,待病情好转,中毒症状消失,然后保留异烟肼、利福平加用乙胺丁醇500~750mg/d或吡嗪酰胺1.5~2g/d分3~4次服或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疗程共达1~l.5年。
2.2.复治患者或疗效欠佳者,说明有继发性或原发性耐药,需改用第二线药物,可用异烟肼+利福平(每日450~600mg)+吡嗪酰胺,或异烟肼+乙胺丁醇(每日750一l 000mg)+吡嗪酰胺,或利福平+卡那霉素,疗程为6个月,以后可采用间歇疗法延续1年。应用异烟肼+利福平时,在治疗中,需注意监测肝功能的变化,如出现肝功能损害,应立即停药。
2.3.一般对肠结核活动期或初治患者,可采用连续抗结核治疗半年后,再改用间歇疗法1.5~2年,以保持足够的疗程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3.手术治疗:
3.1.完全性肠梗阻或慢性肠梗阻经内科治疗无效;
3.2.适用于肠梗阻、肠穿孔、肠瘘、肠出血等;
3.3.肠道大出血经积极保守治疗无效者。
3.4.增殖性肠结核需部分切除者;
3.5.与腹腔肿瘤鉴别困难者。
3.6.一般手术治疗的原则是:
3.6.1.小肠结核应切除病变肠段作端端肠吻合术。如为多发性病变,可作分段切除吻合,但应避免作广泛切除,以保留足够长度的小肠。
3.6.2.回盲部结核应作右半结肠切除及回肠结肠端端吻合术。如病变固定切除有困难,可在病变肠段的近侧切断回肠,将远断端缝闭合,近断端与横结肠作端侧吻合,以解除梗阻,待以后二期手术切除病变肠袢。但应避免施行单纯回肠横结肠侧侧吻合的短路手术,因为这时部分肠内容物仍可通过,使病变不能完全处于静息状态,而且梗阻症状也不能完全解除。
3.6.3.急性肠穿孔时须急诊剖腹,并根据病人全身和局部情况,进行病变肠切除术或腹腔引流术。慢性肠穿孔形成的局限性脓肿,其周围多有紧密粘连,宜行脓腔切开引流术,待病情好转,形成瘘管后再进一步处理。
3.6.4.肠外瘘应根据病变部位,按一般治疗肠瘘的原则,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营养状况,更换敷料时要保护瘘口周围皮肤,最后多需切除病变肠段才能治愈。
在肠结核手术治疗中,对病变周围粘连紧密、包裹成团的肠管,如果没有梗阻存在,不要进行广泛分离,以免损伤肠壁造成更严重的粘连、梗阻甚至肠瘘。此外,手术治疗后都要继续行抗结核及全身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