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葱”案落锤,餐桌安全仍悬

“毒葱”案落锤,餐桌安全仍悬

来源:健康报网

此前备受关注的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沈阳“毒大葱”死亡事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种植、销售大葱的两名沈阳农户近日在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两人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7个月和6个月。(4月26日《北京青年报》)

食品安全环节多,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监管到位,食品安全就没有保障。在大葱的安全问题上,有多个部门可以监管,比如农业工商、食品卫生、市场监管部门等,但是沈阳的大葱运到山东寿光,中间多个环节失守。

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是,不论是“毒大葱”,还是“毒豇豆”,消费者很难检测出来。残留农药或许不会当场毒死人,但经过长期积累,身体健康就会出现问题。

每起食品安全事件,都应当成为堵漏的机会。比如,当下食品安全问题到底还有哪些环节有漏洞,哪些环节的监管部门没有尽到责任。要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堵住漏洞。还要建立严格的督查、检查环节,不放过任何可疑的问题,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并建立大数据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指数。而不是案件落锤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悬着,这叫人如何安心。

沈阳毒葱到山东:折射监管部门“中毒太深”

马进彪

在山东寿光养了10年羊的王春芝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家的羊会被1000多公里外沈阳农田里长出的大葱害死。24日一早,她和爱人发现自家养殖的羊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的症状,虽然经过抢救,最后还是有80只羊死了。随后,寿光市卫生检疫站工作人员在他们喂羊的大葱叶中发现了甲拌磷、毒死蜱等剧毒农药成分。这批大葱叶是附近一座预冷库扔掉的废叶,大葱在这里经过处理后,会被运往全国各地。记者了解到,这批大葱来源指向了沈阳一个种植户,目前一名涉事的大葱种植户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北京青年报2017年8月31日)

从这则新闻报道不难看出,大葱的产地并非山东,而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沈阳。但这却意外地折射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原来久负盛名的山东大葱并非全都是本地的产品,而很多都是异地的周转货。这些异地生产的大葱,不管通过什么招法,或什么渠道,只要运进了山东的冷库,再出库时也就变成了山东原产的大葱。

而从全国的市场上来看,不管是在哪座城市的超市里,绝大部分大葱的标签上打的都是山东产地,因而,人们现在会想,原来这么多年吃到的山东大葱,极有可能就是产自沈阳,或其它更多地方的冒牌货。这说明,负盛名的山东大葱这个品牌,原来做的就是OEM的贴牌生意,不管是哪个地方生产的大葱,只要打上了山东这个品牌,当然也就不愁销路。

来自沈阳的毒大葱,说明在当地就有问题,因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当地还在大量地使用,并将这些带毒的大葱输出到其它省份,这当然令人愤慨,对于这种情况,也说明沈阳的农业监管部门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甲拌磷”等农药,属于一种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便做出公告,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甲拌磷。如果从时间上算,这种药已被禁用了近20年,然而在沈阳为什么还在大面积使用,当地的监管到底是熟视无睹,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显然,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但是这样的监管问题,仅仅是沈阳才有的问题吗?答案是明确的,当然不是。据2013年5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山东潍坊峡山区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神农丹主要成分是一种叫涕灭威的剧毒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据悉,潍坊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在采访农民时,他们称自己吃的不用这种药,另外种一块田。

同一方水土种出两种姜,没毒的用于出口,有毒的内销给国人,而自己吃的则是另外一块田种出的。很明显,这并非出于对剧毒农药的无知,而是当地农民已经形成的一种人尽皆知的生产“策略”,有了这样的“策略”,当地农民就可以内外有别地降低成本,同时达到内外兼收的最大化效益。而这两种天壤之别的标准,竟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在相关部门的农药残留检测环节中顺利地“九九归一”,变有毒为无毒,从而畅通无阻于国内市场。

与其说当地农民很“聪明”,不如说相关部门的检测很“人性化”,人性化地认为,国人身体的排毒能力远远强于外国人,同样的姜吃了很多年也没出事,所以毒素多点也无妨,说不定还能促使国人进化出百毒不侵之身。

然而,当地农民却不想练就百毒不侵之功,而是与相关部门一起合力将所有的进化“机会”留给了国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无人不知,想必当地相关部门和种姜的农民更应当知道,因为这句圣德之言就出自山东。面对两个标准,面对天地良心,相关部门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

毒姜的可怕之处并不只在毒姜本身,而更在于形成这种生产“策略”背后的原因。这么多年来,当地一直在这样生产经营这种源头性食品,2012年深圳卫视《正午30分》就曾曝光山东菜农用敌敌畏储存生姜,那时就已经形成了规模。但在当时的一段时期内,这样的情况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而且还形成了更新的生产“策略”,这不能不说当地的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名存实亡,但这只是针对内销的部分而言。

而对于出口部分则是万分小心从未懈怠,相反还显示出了更大的“活力”。生产外销无毒姜成本虽然很高,但再高也要必须保证,因为这还是一种政绩,只要出口总量这枝花开得又香又漂亮,哪管它国内枝叶部分有没有毒。再说,没有这样的政绩支持,何以证明山东是个农业大省,从而又如何拿到国家给的支持资金?

然而,一切都可以“堤外损失,堤内补”,这部分成本就要从内销的部分补回来,于是当地监管部门为了保证出口效益这枝花,就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要的时候还要进入休眠状态,这就是要让有毒姜化解总体成本,这时候,这样的生产“策略”就已经形成了。

山东毒姜,从本质上说,根本就不是监管不力的问题,而是“监管”被政绩俘虏的问题,“监管”本身已经中毒,“监管”已经变成了放纵的主因。大规模生产毒姜能形成一种生产“策略”,并存在这么长时间,这说明毒姜不完全是出自有毒农药,而是出自中毒的政绩思想,有这样的思想存在,即使治理了毒姜也还会出现两个标准的其它农业产品。

同理,有毒的大葱本可以被检测出来,而这次沈阳的“毒大葱”为何能顺利地流入到山东?其实道理很清楚,那就是因为山东是大葱之乡,并且在市场上已经久负盛名,因而不管是哪产的大葱都想贴上这个品牌。

而对于山东来说,则是来者不拒,不管是阿猫还是阿狗,统统可以装到山东品牌的箩筐里,一进筐,再一出筐,就成了自己的产品,但这对山东大葱的品牌本身就是一种致命的毒害,毒葱可以被检测出来,而中毒的政绩思想如何才能被检测出来?因此可以说,这次沈阳毒葱不远千里来到了山东,其背后就是两地监管部门的深度“中毒”,如何给这些地方的监管部门的思想脱毒,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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