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何家坪村“众姓公立碑”
从土地垴古道俯瞰长阳县城中心城区东部(向家舟摄)
“众姓公立碑”为记事碑,位于今湖北长阳龙舟坪镇何家坪村四组,羊儿湾通往土地垴,沿山脊修筑的古道边。该碑立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农历三月,距今125年历史。碑高108厘米,宽60厘米,厚14厘米。撰文者及匠师不详。因位于风口且向阳,该碑经长期暴晒、风化等原因,碑右侧破损,碑面出现裂痕,正文少量文字漫漶。
该路是明清时期,继炭溪沟(今名叹气沟)古驿道之后,由长阳县东南部通往县城的又一条人行大道,曾经崎岖不便。清代光绪二十年,为方便乡民和商旅通行,本地乡绅张福昌、刘长富、何正教发起整修道路,周边村庄九十八名乡民纷纷慷慨解囊,纠工复建,使道路愈加通畅。路通之日,乡人树立此碑,以资纪念。
“众姓公立碑”拓片(向家舟拓)
碑文通为楷体。碑额上书“众姓公立”四大字。正文19行,满行31字。第一部分为序言,第二部分为捐款人姓名及数额,第三部分为立碑时间。
当时竖立该碑,既是为了让后人铭记捐款者的功德,亦是对道路的管理进行公约。其序言曰:
此地虽非通衢大道,而□□正□□□,崎岖难□,久欲鸠工修理,未得其便。兹承众善解囊,顿改旧观。公议“唱戏三台”。告白诸位山货客人,倘将来搬运竹木,切勿拖坏石路,不然照样赔补外,更宜唱戏三台。此系至公无私,谁敢苟情?无谓言之不早也。爰将善士名目并捐助功德多寡,刊列于后,以志不朽云。(注:□为替代掉缺或难辨之字)
序文中主要是就路的保护进行公约,即所谓“唱戏三台”之约。从这个约定,可以看出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在过去,可能因为一些“搬运竹木”者的粗鲁行为,使这条路遭受到破坏。二是从立约之日起,不得再有“拖坏石路”行为,否则维修之外,还须请戏班子给乡民“唱戏三台”。在过去,请戏班唱戏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上赔修道路的费用,可算是一个不小的惩罚了。
这个“唱戏三台”的公约跟过去所有乡规民约一样,都是习惯法。当年这条路修理以后,是否有人违反公约,损毁道路,甚至于被罚“唱戏三台”,我们已难得知。但从古道路形宽阔、石磴平整的现状,人行其上畅通无阻的体验,足以说明百年来当地村级组织和村民们对这条道路的悉心呵护。
在羊儿湾以东的白马口,还有一条通往土地垴的人行石路,年代亦很久远。但与羊儿湾的路相比,路程更远,略显艰险。在不通公路的年代,这两条路都是土地垴、瓜子岭等自然村下河进城的最便捷的道路。如今,虽然通过绕行朱津滩村马家溪的乡村公路,已延伸到了山上。但留居在山上的人们,特别是留守老人们,依然还是愿意选择步行的方式,出入在这条凝聚了他们祖先智慧与心血的道路上。
土地垴古道(黄明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