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有福利】---欢度六一,不存在的,有海关总署在就没有六一

各位胖友,中午好!首先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

嗯,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但是刚刚胖剑我收到了人身威胁!吓死我了,我去,怼天怼地怼空气都没收到威胁,我就庆祝个儿童节就收到威胁了:

咱做关务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规定的是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哼哼,你们这些人,不好的,没事就造谣,要被抓起来的!

我们要过六一!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预备,齐---------

我们地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哇哈哈哈,哇哈哈啊,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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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表示不同意

唱的挺high啊!可是你们问过我们海关么?

海关怒击第一波:

海关总署于2017年11月公布了2017年56号公告,对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该公告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今天你们的舱单怎么样了?

各位出口方,你们客户信息都给货代报关行了么?

货代报关行的兄弟们,你们客户都给你们信息了么?

海关怒击第二波:

海关总署于2018年5月29日发布海关总署2018年第50号公告,文件名叫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直就是尼玛标题党有没有?

整个关务公众号的圈子都沸腾了,各种解读,各种懵逼,不好意思,胖剑在此要重新发布昨天的解读了,因为系统就在刚刚变了,变成这样了:

biu,一次申报出现了,那么昨晚,单一窗口更新咋说的呢?这么说的:

1、配合海关总署2018年第50号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进行相关修改:

(1)进口货物申报界面,申报时只有“一次申报”一个按钮,点击该按钮后系统自动向H2010和ECIQ进行报关报检申报,在该界面企业不需要在随附单证中填写A证的随附单证编号;

(2)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时,在进口报关申报界面,随附单证中填写A证时,随附单证编号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即15位正式报检号;

(3)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时,在出口报关申报界面,随附单证中填写B证时,随附单证编号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即原报检18位通关单编号。

2、报检的申报界面删除“所需单证”中的”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选项,增加《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和《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选项,出境打印动态追加所需单证需修改,打印删除通关单相关内容。

海关怒击第三波:

年报来了,哎呦,你看我们海关,就是讲信用,说六一后让你们发年报就六一开始,哪怕文件五月中旬早就出来,我们也不发,哼,我们海关就是这么讲信用!而且我们还给你们做个攻略哦---么么哒

嗯,小编辛苦了,做那么多图片攻略真不容易,在此向12360的小编致敬!

海关总署稽查司权威解读|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

海关怒击第四波:

舱单啊,估计你们早就知道个大概了,通关单嘛,报关行操心比较多,至于年报,好像很多关务早就报完了。

所以呢,海关总署的好汉们,昨天下午祭出了大杀器: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了,7月1号实施,你们还可以缓冲一个月,看上去好像对咱今天欢度六一没影响啊,只能说你:

来看,海关爸爸干了啥吧,他们昨天可是一口气修订了如下所有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外登山团体和个人进出境物品管理规定.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doc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doc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doc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doc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doc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doc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doc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doc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doc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doc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doc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doc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doc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doc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doc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doc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doc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doc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doc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doc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doc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doc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doc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道运输进口能源监管办法.doc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doc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doc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doc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doc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doc

39.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docx

40.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41.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42.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docx

43.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docx

4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docx

45.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46.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47.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48.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docx

49.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docx

50.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docx

51.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x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docx

53.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docx

54.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docx

55.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docx

56.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docx

57.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58.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docx

59.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docx

60.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61.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62.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docx

63.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docx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docx

65.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66.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67.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docx

68.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69.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doc

70.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doc

71.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doc

7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7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doc

7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doc

75.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76.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doc

77.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78.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doc

79.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doc

80.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docx

81.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doc

8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那么,你还有心情欢度六一么?请放下你的水杯,放下你的鸡蛋饼,放下你的冻西瓜放下你的鸡腿------拿出你的老花眼镜,仔细看看这些公告吧!

胖剑我已经亮瞎了!

他说:海关这些人简直都不是人,非要在节日前发公告么?我强烈要求小编称呼海关为老腊肉!此图送给小编转发给海关总署

然而,胖剑我就想说,这有什么用,谁知道一会会不会再来一击,话音未落,海关的第五击来了,也是醉了

海关怒击第五波: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海关总署拟对进口货物报关单(JG01,见附件1)、出口货物报关单(JG02,见附件2)、进境货物备案清单(JG21,见附件3)、出境货物备案清单(JG22,见附件4)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求意见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yb_yangbin@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征求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4日。

 

附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征求意见稿).pdf

海关怒击第*********

还怒什么怒,别怒了,今天六一啊,海关爸爸,你们不放假回去看孩子,也不能这么折腾我们是吧?细水长流一点好不好?

对了,进口固废的胖友们,今天还是《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的日子哦,你们注意哟!

那么,除了这些,在这欢乐的日子里,我们还是要念念海关的好嘛!谁让我们都还是个孩子!

不记仇!

最后,祝所有的好朋友们节日快乐!不管你是海关还是企业,不管你是老腊肉还是小鲜肉,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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