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网络“治”理与“管”理一字之差但意义天差地别
不少人留言询问此前那篇关于《决定》学习体会中该如何详细理解网络治理与网络管理的关系。
好吧,今天结合工作经历和个人看法,说得再透点。
之前是网络管理, 归根到底还是一种保姆思维、兜底思维。前些年,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还不是那么完善,很多事情的监管都缺乏相应的规则依据,而那个时候面对网上种种问题,几乎没有部门愿意出面解决回应,也只能是网信出面了,因为缺乏规则依据,处理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行政管理手段,弹性空间比较大,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有点像“网络管家”,但凡与网络有关,都会一股脑地全扔给网信,一段时期内网信部门成为“擦屁股”的兜底部门。
而从这次《决定》关于网信工作部分的系统表述来看,明显强调了要从网络管理转变为网络治理,其实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重在强调“治”,治既有“专治各种不服”等规则制度层面上治理的意思,同时也有解决实际难题的坚持问题导向意思,要远比网络管理更有权威性和精准性,包含着工作角色定位、主责主业方向等全方位工作理念上的180°转变,真的建议所有网信部门的同志深入研读和全面领悟。
一是关于角色定位。此轮机构改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已经升格成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意味着承担各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的党委网信办具有更高的政治地位和协调功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是当前网信部门的主责主业,要把工作角色慢慢地从之前的具体处置部门转变为幕后统筹协调部门,要时刻铭记网信办是对本地党委政府负责,而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网信办,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加强网信委成员单位联系、本级党委政府涉网信领域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发动本级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履行网信领域工作职责、指导本级各单位提升网信领域业务能力等宏观工作上,决不能成为“兜底”部门。
二是关于工作方法。既然是治,就要视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不能什么都“一视同仁”,否则往往不会有好的效果。对外,要仔细区分哪些可以统战,哪些要坚决斗争,哪些要重点扶持,要注意区分好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内也是如此,要让各部门各单位主动站到网上一线去,主动做好各部门各单位在网信领域的工作职责,这里面就要用好舆情内参、督查通报这个硬性手段和下沉指导、培训服务这个软性手段,以舆情应急为例,要减少一些舆情帖文的机械性流转,而要加强对后续可能产生舆情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指导,要充分体现出网信部门的专业性,做到“少而精”,这样会让各部门各单位对网信产生一种权威观感。
三是关于工作方向。现在,互联网形势已然大改,已非前几年的网研、应急、网评、网宣几个狭隘的领域了。如今的网信工作方向,应该往网信产业发展,即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三大方向,我们能清晰地看出,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占据社会主流,如何让网信产业服务当地经济,如何将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信市场的血液,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网信工作的目标。这告诉我们,网信工作已经不再是狭隘的舆情应急、网评引导由网信部门直接面对社会的“原生态”方式了,而是要充分借助网络社会组织、互联网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通俗化、产品化、包装化,促进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借助市场手段让那些低俗、媚俗、恶俗的网络劣币退出公众视野。
你看,今年又是《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出台,又是不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既然是领导,就是领方向的,不是来当保姆的,所以今后的网信工作能否出成绩,干出成效,关键还是要看能否切实扮演好党对网信工作领导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