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乱建彩钢房、养殖场均违法,部分案例被通报,乱建者停止吧
最近,有关部门公开通报了5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公布的这些案例中,有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房的;有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的;有违法占地建设砖厂的;有违法占地建设仓库的;有违法占地建设高铁制梁场的;有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大棚及硬化地面的;有违法占地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的;有违法占地建设村聚餐点和老年活动室;有违法占地建设办公楼的;有违法占地建设停车场的;有违法占地建设娱乐场所的,更有违法占地建设农村住房的。
那么什么是耕地呢?
通报上所指的耕地,实际是指永久基本农田。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非农业用地项目的逐年增加,我国的耕地已由2000年的19.24亿亩减少到了2007年的18.26亿亩。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逐年加快,将来还会有一部分耕地被占用。然而,在我国人口不断增加以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会呈几何级的上涨趋势,如果大量的土地被占用,就会无法保证我国人民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为此,我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2016年8月4日,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划足、划优、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意义上讲,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所有土地,这些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等。
那么,如果自己在耕地上私自建设了彩钢房、养殖场会有什么结果呢?
根据通报,天津市宝坻区王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6.67平方米建设了一座彩钢房,当有关部分发现后,不但责令王某立即将彩钢房拆除,而且,还责令其立即将土地复耕。
2020年9月,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的芦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66.67平方米建设了一座养殖场,当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发现后,不但责令芦某立即将养殖场拆除,而且,还责令其立即将土地复耕。
那么,如果自己在耕地上私自建设居民住宅会有什么结果呢?
根据通报,2020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阿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0平方米建设了居民住宅一处,当阿克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后,也同样责令其立即拆除违法建筑并将土地复耕。
那么,如果在耕地上建设公益项目行不行呢?
根据通报,2020年10月,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的多位村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00平方米建设了一处村聚餐点和老年活动室。同月,当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便立即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组织人力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全部复耕。
由此可见,在耕地上建设公益项目也同样不允许。
按照有关部门最近的公开通报来看,最严的土地管理模式已经全部开启,那些还在乱占耕地的建设者们应该立即停止自己的建设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