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科视阈下的书法批评史的叙述与研究

【摘 要】书法学的身份危机、学科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学科间难以对话的尴尬处境产生了“陈振濂之问”。书法学研究无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原因主要在于:统一学科范式的缺乏、过于强调接受“史料”为事实的本体论所带来的局限性、过于强调“专业性”使研究视野受限的认识论以及研究方法的单一化、老化和难以与时俱进。要解决“陈振濂之问”,有必要借鉴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和西方艺术史学者关于中国书法的实证研究成果,从创新意识、问题导向、理论建设和方法应用等方面保证书法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处于“同一波段”并进而实现“同频共振”,为书法学科建设寻求动力。

【关键词】 书法学 学科建设 身份危机 社会科学研究范式 西方艺术史学

01问题的提出

陈振濂教授曾经在论文中及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相关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书法缺乏合法身份”的问题。[1]一方面,在中国美术学院的大氛围里,书法篆刻专业者虽然自视甚高,但往往被作为“边缘”和“另类”,缺少艺术的“合法身份”;另一方面,在综合性大学里,在全校的人文社会科学中,书法学又面临来自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置疑,即使是最令书法学者满意和得意的书法史的研究成果,也经常面临史学家在研究方法上的“责难”。从问题意识的角度描述上述现象,便是:为什么在更大的学术领域中书法学科缺乏应有地位?书法学为什么不能实现与其他学科的平等对话?书法学与其他学科为何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是陈振濂教授首先意识到的,在此姑且称为“陈振濂之问”。其实,不单是书法学研究,中国画研究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而当我们把视野转移到海外,那些英语世界中研究艺术史学或汉学的学者们所出版的有关中国书法的研究著作,似乎并没有为学科的界限所累,而是在人文社科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且也没有受到艺术史以外的其他学科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置疑,这值得我们反思。

“陈振濂之问”所提出的有关书法合法身份及书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问题无疑是书法学科建设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陈振濂教授还提出新时代中国书法应该由“学术”时代进入“学科”时代[2],通过学科建设来促使书法获得“合法身份”。本文拟借鉴西方艺术史学有关中国书法实证研究的视野,剖析书法学与其他学科对话的困境并探求解决途径。

02书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困境分析

首先,从科学范式来看,统一学科范式的缺乏使得书法研究难以与其他学科“同频共振”。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最早使用“范式(paradigm)”一词指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是从事某一学科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3]。任何一个成熟的学科都应该具有统一的范式,早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目前,中国学者关于书法学的研究,似乎还没有形成被一致认可的学科范式。

中国学者所开展的书法理论研究大致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古代书法史与书法历史文献研究,强调是以考据的方法开展研究,占据目前中国书法理论研究成果的绝大部分;二是古代书论研究;三是当代人总结的与书法技法相关的理论,有的可以直接用以指导书法书写实践,有的可以间接指导书写实践;四是关于古今著名书法家及其经典书法作品和书法特征的研究;五是受西方学者影响,结合对某一历史时段与书家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的研究,探讨与书法相关联的若干话题,这一方向近年刚刚引起重视;六是跨学科研究及其他。在上述方向中,出身于书法专业的学者开展较多的是一、二、三和四;出身中文专业的学者(古代文艺理论方向)更多地集中在“方向二”上;

出身历史专业的学者则主要集中在“方向一”上;“方向五”刚刚引起重视,有影响的成果尚不多见;“方向六”则受到跨学科学者的关注。在出身书法专业的学者中,对书法理论和书法技法的关注又因侧重点不同而形成研究特长的差异。专业出身及特长的不同以及专业内部理论和技法侧重点的不同,造成了当前中国学者针对书法学的研究缺乏统一的学科范式。最关键的是,在上述研究方向中,还存在研究人员分布不平衡的状况,研究成果极大地朝书法史学方向倾斜,如针对“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结果的分析表明[4],史学方面的论文一枝独大,占入选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二。如果书法史的研究范式或研究方法不为史学界学者所接受和承认,这种倾斜就会造成学科之间无法“同频共振”的更大风险。

其次,从本体论上看,接受“史料”为事实的“本体论”在夯实书法学科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有待于突破,并进一步影响到学科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理论或关于什么可知的理论,在学术研究中,它与“接受什么为事实”有关。[5]刘正成认为书法的本体论对应于中国书法史料学,认识论(价值论)对应于中国书法批评学,而方法论对应于中国书法艺术学。[6]后来,有学者发展了这一说法,提出书法的本体论所针对的中国书法典籍浩如烟海,但已往的学术导向使得中国书法史研究仅仅停留在历代书风、名家碑帖、重要文献的整理与考证上,有必要向具有现代学术品格的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研究转变。[7]当然,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科学哲学范畴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是着眼于哲学层面从整体上描述学科的,把它们对应于学科内部的具体方向似乎欠妥。[8]不管怎么说,传统的中国书法学研究接受以“史料”为事实的“本体论”特征是既成事实。毫无疑问的是,这种本体论夯实了书法学科发展的基础,但对新时代的中国书法理论研究也起到了限制作用,这种本体论基础所形成的方法论无疑就是基于史料的“考据”,无法对接现代社会科学的学术体系,这也是造成书法无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重要原因。

再次,从认识论上看,当前中国学者开展书法学研究存在研究视野狭窄或被过于限制的问题,这属于研究意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书法实践的研究往往是就技法论技法,而很多书法理论的研究也往往就事论事,未能阐述比书法更为重要的话题或由书法引申出超越个案书法家的更重要的结论,降低了书法研究的意义或对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当我们对比中西学者有关的书法研究成果时,无论是从选题上,还是从研究的关注点上以及研究结果的落脚点上,所能得出的一条明显的结论。

我们都知道,当前科学界研究最有影响力的几种杂志,如《Science》《Nature》等,发表的论文多数都是能引起多学科关注的有关人类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古人类和古生物的演化、全球环境变化、全球生态循环与生态系统等,而一般的特别专业化的或明显归属于某学科内部的问题刚很少能在这类杂志上发表,中国的《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也有类似的趋势。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能引起多学科关注的研究方向,其重要性和发表后的引用率都远远高于更为专业化的某一学科内部的课题方向。这不仅仅是自然科学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科学的发展趋势,对书法学研究应该有所启发。如果仅仅是书法学科内部的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脱离书法学科以外,其重要性究竟还有没有那么大?如果对于其他学科而言不重要,其他学科又怎么会去关注它,又怎么能引起其他学科的兴趣?

第四,从方法论上看,研究方法的单一化,以及未能及时吸纳社会科学界的相关研究视角和理念以及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研究方法的更新及多元方法的应用,造成学科研究手法的单一与老化,未能做到“与时俱进”。在当前的中国书法研究中,传统的文献考据方法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如前所述,在“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的入选论文中基于文献考据的史学研究论文占据三分之二,已经足以说明问题。实际上,现代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也有很多新的发展,如历史学与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交叉而形成的注重个体生命历程的“生活史”和“民族志”方法,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和计算来呈现结果的“计量史学”方法,将心理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心理史学”方法以及注重从非经典来诠释经典的“新史学方法”等,都是历史学研究方法的新进展。试想,当仍然是传统的考据方法一统天下的中国书法学研究成果面对方法多元化的史学专家时,难免会遭受他们的置疑,甚至对书法学能否成为一级学科这个命题产生置疑,这就是为什么会引发“陈振濂之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03

西方艺术史学视野及其带来的启示

近年,西方艺术史学者所撰写的有关中国书法的理论著作纷纷被翻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或是尚在翻译中但已备受关注,其广阔的研究视野和对宏观论题的驾驭能力,细腻的使用史料分析和图像分析的方法,以及对理论性问题的强化和“小中见大”的叙事方式,令人耳目一新,对国内学术界产生很大的影响。最关键的是,这些著作很多都产生了跨领域和跨学科的影响,它们是如何做到呢?笔者认为其核心是采用了西方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使得在这一范式下,书法研究能够与其他学科对话,也产生了跨领域、跨学科的影响。

在此,选取其中的五本,从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角度进行分析,力争能产生一些启发,并增强对中国书学研究确立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认知。这五本著作包括:方闻的《心印:中国书画风格与结构分析研究》[9],石慢的《米芾:风格与北宋的书法艺术》[10],白谦慎的《傅山的世界:十七世纪中国书法的嬗变》[11]和《傅山的交往和应酬:艺术社会史的一项个案研究(增订版)》[12],倪雅梅的《中正之笔:颜真卿书法与宋代文人政治》[13],分析结果详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五本著作的选题显然都经过精心的考虑与设计,基本上都采取“由点及面”或“由此及彼”的选题方式,并非就书法论书法,或就书法家论书法家。如石慢的《米芾:风格与北宋的书法艺术》,采用的就是“由点及面”的选题视角,由米芾的个案透视书法风格的作用以及北宋的书法艺术[14]。再如倪雅梅的《中正之笔:颜真卿与宋代文人政治》,采用的是“由此及彼”的选题视角,通过研究颜真卿书法在北宋的接受史,探讨了宋代书法审美倾向与文人政治的关系[15]。

五本著作基本上都具有研究者自己的理论视角,要么从理论的视角组织研究框架,要么借助理论关键词来组织研究内容,要么在开篇就非常清晰地提出研究的理论视角和出发点、给出研究的理论假设或结构性的分析思路,无一例外地都强化了研究的理论导向。最为关键的是,这些著作都吸收了跨学科的读者的阅读兴趣,白谦慎明确提出其著作不完全针对艺术史领域的读者,而是在写作过程中就注意到如何让社会文化史、学术思想史及清史领域的读者产生阅读兴趣[16]。更多的著作是通过强化理论导,即申明通过个案研究或实证研究,实现其更大的研究目标,即论证其所提出的理论,摆脱就书法论书法的局限,由研究书法或书法家的个案延展到研究更为重要的社会性话题或相关的理论话题。以白谦慎的《傅山的交游和应酬:艺术社会史中的一项个案研究》为例,白谦慎通过研究傅山——这个清代著名书家个案的交游和应酬,实际上是想通过傅山的个案,探讨古代书法家的应酬作品与“心画”、创作动机和创作意图的关系,也就是艺术心理学与艺术创作、周转和使用的关系,以及艺术家社会网络关系与艺术创作之间的关系[17]。

总之,上述五本著作,尽管是艺术史学者所著,但无不符合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规范,而且都是按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来开展研究,打破了就书法论书法的学科局限性,保证了其研究可以和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学科的平等对话,当然也吸引了众多跨学科的读者,这对中国书法研究范式的确立和书法学科建设具有启发意义。

04

书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途径探析

笔者曾经提出书法研究应该建立社会科学研究范式[18],提出通过强化书法研究的选题导向、问题导向、理论导向、方法导向和数据导向来实现书法与其他学科的对话[19]。本文拟再就中国书法研究的创新意识、问题导向、理论建设和方法应用这几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做一些讨论,以把握书法与其他学科对话的途径。

书法创作的创新意识早已为书法家们所重视,而且成为当前书法创作领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书法理论研究同样也需要创新意识。实际上,在社会科学领域,理论创新早已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因为理论创新体现着超越、批判和理想主义,也体现了理论的生命力[20]。社会科学理论的创新需要跨学科或多学科联合攻关,需要吸纳和借助自然科学的新发现和新方法[21]。就书法理论的创新而言,其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突破性的脑力劳动,有利于实现与书法创作创新的良性互动[22]。当在学术期刊网上以“书法理论创新”或“书法研究创新”作为主题词检索相关研究成果时,却发现相关论文的数量寥寥可数;但以“书法创新”作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可检索出近500篇文献。

说明书法创作创新早已为人所熟知,而学术界对书法理论创新的关注度不够,同时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验证了学术界关于“书法理论创新严重滞后于书法创作创新”[23]的说法。书法研究的创新意识首先体现在研究的选题上,学术界一直有“一个好的选题相当于研究成功了一半”的说法。就书法研究的选题而言,不能仅关注技法的总结,应侧重书法文化和书家社会生态的研究,以文化的视角解释书法现象[24]。书法研究的选题要有新意,要瞄准前人所未做或少做的领域,或瞄准交叉学科领域,研究开展之前,要形成明显的“创新点”,这在前文所列举的西方艺术史学者所开展的中国书学实证研究中均有体现。比如,白谦慎研究傅山的交往和应酬,倪雅梅研究颜真卿书法与宋代文人政治的关系,方闻开展中国书画风格与结构分析研究,均是在选题具有新意,均能做到在具体的实证研究开展之前对该研究的创新点非常明确。

在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方面,近些年,中国社会科学界已经非常重视建立研究的问题导向意识,并认为理论创新和问题导向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如认为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25]。也有学者认为社会科学的问题导向与理论创新之间存在互动关系,理论创新在坚持问题导向中推进,理论创新的最终目标在于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指导,因此社会科学的问题导向在理论创新中体现出来[26]。将问题导向提升到社会科学研究的高度,可视为对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取向的根本性变革[27],破解问题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科学的基本路径[28]。然而,破解问题需要先提出问题,书法研究亦然。书法研究只有坚持问题意识,才能明确研究目标,也才能衡量研究目标是否已经实现,才能明确所开展的研究与以往同类研究相比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和创新,才能实现学术研究的“累积效应”。

理论建设在书法研究中往往被忽视。实际上在社会科学各类学科研究中,都对理论建设非常重视,如在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地理学中,无不如此。在一些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科中,如城乡规划学,也越来越重视对理论的发展。城乡规划学与书法学有一定的类似性和可比性,都是涉及理论,又涉及(创作或规划)实务,因此,城乡规划学的做法对书法学尤其是书法学科建设有一定的启示意义[29]。在城乡规划学中,规划理论研究最终目的是为了规划实践服务,但学界仍然给予规划理论研究者极大的自由与尊重,而历史上由研究者所推演和发明的那些近似“乌托邦”式的理论,如田园城市、中心地理论、同心圆模型等,都是在理想条件下的一种理论推演结果,它们所假设的各种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但正是这些基于理想条件的理论,实现了对现实世界中复杂现象的高度概括,才带来学科理论的发展。

很多社会科学的学科延伸出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次级学科,如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地理学等。上述情况能否给书法学的理论研究带来启发,值得深思。西方学者从艺术史的视角来研究中国书法,一般都会强调理论的建构,如前述白谦慎对傅山的研究、倪雅梅对颜真卿的研究等,均涉及社会文化理论的建构。理论建构成为全书研究的灵魂所在,而如果只讲书法家的个案,似乎目标太低了,只有建构作者自己关于书法与社会文化关系的理论,似乎才达到高目标要求,而这些理论又都需要研究者能够“自圆其说”。

在书法研究中,方法应用不够多元化历来备受指责。书法研究应该及时吸收来自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要强化各种新的研究视角。比如,可探讨质性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在书法研究中的应用。质性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研究,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30]。质性研究主要采用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等方法,强调与被调查者之间的互动,通过“深描”来建构“扎根理论”。相比于传统的运用统计资料、问卷调查等量的研究方法,质性研究能较好地把握过程和细节,深入剖析现象产生的动力机制及影响因素,探讨深层次的结构问题,强化对微观主体的“人”的重视[31]。质性研究方法的影响几乎是席卷了整个西方社会科学界,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值得指出的是,质性研究方法的核心程序和研究原理,同样可用于研究书法家、各类书法群体和地域书法文化现象,尤其是在开展“书法社会学”[32]或“书法地理学”的研究中,通过研究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互动来建构相关理论,质性研究方法似乎大有用武之地,是书法研究亟待开拓的一片园地。可喜的是,已经有专业的书法研究学者意识到质性研究方法的重要性[33],并尝试用这种方法开展“书法之乡”的田野调查实和艺术社会学个案研究,并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反思和总结。

另外,西方社会科学界的各种哲学思潮,如女权主义、结构主义、人本主义、后现代主义等,都有在书法研究中应用的价值。女权主义又称为女性主义,强调性别差异、女性内部的差异以及女性在某些方面的状况与男权社会的关系等。有趣的是,近年中国书法界开始关注女性。如中国书法家协会下设女书法家委员会,“中日女性书法家代表作品展”以及国内很多省份(如山东省、江苏省)所开展的“女性书法家作品展”等已经耳熟能详,甚至将男女书法名家汇集一起举办展览,并从“书法男女”的角度形成展览的主题[34]。但从学术的层面、着眼于性别差异来专门研究女性书法家个体或群体的研究还非常少见。

女性书法家,由于其生理原因及身体和心理特质,有着与男性书法家不同的特点,再加上女性更多地受到家庭和孩子的约束,使得她们在从事与书法相关的行业方面面临与男性不同的背景和社会环境,非常值得从学术层面开展研究,而相关研究的开展,需要对社会科学中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基本原理有所了解,需要对相关实证研究的规范比较熟悉,才能保证研究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再比如结构主义理念所强调的对机制世界的揭示、摒除现象的外表而透视事物发展的深层次机制的视角以及通过理论建构和深层次思考的方法论来表达其认识论的方式,人本主义强调在人的环境中理解人、强调意义和价值等主观内容研究的重要性、强调地域事物的差异性和独特性以及强调纯粹的、直接的感受描述和述说的方式,

后现代主义强调“小型叙事”和非理性因素、重视过程而非结果、倡导异质标准以及强调批判与解构的研究方式等,都对西方的社会科学界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基于这些哲学思潮所形成的研究视角或研究方法在针对中国书法或书法家的研究中,都有待于发挥其价值。那么,结构主义方法能否用于研究书法断代史和地方书法文化现象及地方书法家群体?人本主义方法能否用于研究文人书法和文人书法家以及少数民族书法家?后现代主义原理能否用于研究现代书法、流行书风和从事行为艺术的书法家群体?都值得进一步探讨。当然,这样的研究不是单靠传统的考据的研究方法所能解决的,这样的研究成果也更易引发社会科学领域学者的共鸣,引起多学科的关注,书法研究者如果涉足这些领域并取得研究成果,学科之间对话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技术变革的推进,数据获取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而引发研究方法的相应变化。最典型的是大数据的应用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社会科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巨大的,大数据促进了社会科学在研究路径、研究手段和研究功能等方面发生变革,大数据的“数据驱动”模式与社会科学“理论假设驱动”模式相结合形成新的研究模式[35]。从科研的角度来讲,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化(e-Social Science)和大数据的结合促进了科研数据管理进入一体化、共通共用的发展阶段,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转型[36]。大数据会促使社会科学研究形成新的范式,今后定性、定量、仿真和大数据四种研究范式将走向融合[37]。可以说,无论是在自然科学界还是在社会科学界,大数据的应用都如火如荼,那么书法研究将如何应对这一趋势?是积极应对还是视而不见?当然,对于新技术、新方法的影响,书法研究者们未必去“跟风”,但所谓知己知彼,不可不察,况且可以择其优者,为我所用。其实,书法学要建立一级学科,必须要有“海纳百川”的心胸与气度,从学科大局出发,从系统论的高度来看问题,打破画地为牢的学科局限观,积极地容纳和对接社会科学的各种交叉融合趋势,与时俱进,切实推进书法学科的研究上一个台阶。

05

结论:基于学科对话视角的书法学科建设思考

“陈振濂之问”产生的背景是书法学的身份危机,换言之,它是由于学科之间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书法不能与其他学科对话的尴尬处境下产生的有关书法学科建设的疑问。当我们反思书法学为什么难以与其他学科对话时,不难发现统一学科范式的缺乏、过于强调接受“史料”为事实的“本体论”所带来的局限性、过于强调“专业性”的限制而使得研究视野狭窄化的认识论以及研究方法的单一化、老化(未及时更新)和未能做到“与时俱进”,都是导致书法学科无法与其他学科对话和对接的重要原因。

选取了西方艺术史学者所撰写的有关中国书法的五本理论著作开展实证分析并寻求其对中国书法实证研究规范的借鉴意义。这五本著作,尽管是艺术史学者所著,但无不符合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规范,而且都是按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来开展研究,它们在创新意识、问题导向、理论建设和方法应用等方面都有突出的表现和值得借鉴之处。它们以宏大的观察视野打破了就书法论书法的学科局限性,保证了其研究可以和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学科的平等对话,当然也吸引了众多跨学科的读者,这对中国书法研究范式的确立和书法学科建设具有启发意义。

当前中国书法研究需要强调创新意识,以解决书法理论创新严重滞后于书法创作创新的局面。书法研究有必要借鉴社会科学界的问题意识、理论建设导向和多元研究方法的应用,并促使问题导向、方法应用与理论创新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通过坚持书法研究的问题意识实现学术研究的“累积效应”,以破解人文社会科学内部的“斯诺命题”,即严重的“次文化”分裂、分离化倾向;通过强化书法研究的理论导向实现社会文化理论的建构并使之成为现代书学研究转型的重要线索;通过多元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视角的应用,积极地容纳和对接社会科学的各种交叉融合趋势,引发社会科学领域学者的共鸣和多学科的关注,有效解决学科之间对话的难题。总之,拥有“海纳百川”的心胸与气度,从学科大局出发,从系统论的高度来看问题,打破画地为牢的学科局限观,与时俱进,才有利于书法学科的建设和实现创建一级学科的目标。作者:方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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