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 │ 谈染发

如果说将白发染黑是为了显得年轻,所谓“不教白发摧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是也。那么,一些中国女性将本来的黑发染成金色、棕色、黄色、紫色、红色、巧克力色等,则是为了显得美丽。
昨日早晨乘地铁上班,车近大木桥路站,无意间发现眼前两名年轻女性的秀发都染了,一为金色,一为深棕色,十分醒目。而视力所及之处的乘车女性,没染发者甚少。
除了染成醒目的金色外,有许多染得不那么醒目,要么是一绺一绺的染色作为点缀;要么是淡淡地染,比如黑茶色、灰紫色、深棕色、巧克力色、蓝黑色等,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总之,保持本色者,在这早晨乘坐地铁上班的女性中,非常罕见。
不由想起当年侯德健作词作曲的《龙的传人》中之歌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假如侯先生今天来到沪上的街头看看,恐怕得改写歌词了吧。
在遥远的新西兰小岛上杀妻复自杀的顾城曾写下“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而关于黄皮肤,我独喜一则东南亚的神话传说,言当初上帝造人,将泥巴捏成人型,放进炉子去烧,那欠火候取出的便是白人,烧得过头的成了黑人,恰到好处的便是我们黄种人。而造物主配给黄种人的,便是黑眼睛与黑头发,这三者应该是最和谐的搭配。
与此相对应者,那欠火候的白种人,上帝便配给了他金发或棕发、红发碧眼。你想想看,假如那白色皮肤,却给配上了一双黑眼睛与一头黑发,岂不是非常的不协调?询之曾赴美留学之友人,言他所见白人女性,的确很少染发者,她们认为,白皮肤配金发、棕发就挺好。目前美国选战正酣,总统候选人特郎普便是白肤金发,而其女伊万卡出面替乃父拉选票,发表生动感人之演讲,你看那白色之皮肤、金色之头发、碧色之眼睛,何其美丽动人!
那么,这些追求时尚美丽的女性,为何会想到将黑发染成金色呢?我猜想,这大约与当初许多北方人学说粤语类似吧,因为香港人讲粤语,与之毗邻的广东亦经济发达,于是说粤语便成了一种时尚。而西方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白人多金发或棕发,故而将黑发染成金发、棕发便也成为一种时尚。行之久远,其深层次之心理因素反被淡化,而只留下了这各色各样之头发。
当然,只有当大多数人是黑发时,才能突出自己所染之金色、棕色头发。假如身边的女性中,十之八九全都染成金色,那么,就突出不了自己了,必须想其他办法才成。我有一女同事,曾将头发染成红色,因其工作多接触中学生,后在领导的善意提醒下,又不得不将红色染回黑色。而她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鹤立鸡群,正如她所遵循之穿衣时尚原则——总是比别人少穿一件衣服。
当各种的金色、棕色、黄色、红色、巧克力色都被人染遍后,必须再想其他办法来吸引人们的眼球才行。那日乘地铁下班,在出站口,迎面走了一二十多岁的姑娘,其服饰、身材、皮肤,均为二十多岁之人,然却赫然顶着一头灰发,是的,灰色的头发,不,确切地说,叫——奶奶灰!你们染金色、棕色、黄色、红色、巧克力色,我偏要染一头饱经风霜之老年人才有的灰色给你们看看!
上帝为不同肤色、不同年龄段之人配备了不同颜色之头发,但人又哪里肯听上帝的话!想当年,亚当、夏娃不就是违逆上帝的话,偷吃禁果,被赶下天界,来到地上,受尽千辛万苦,而走到今天。如此说来,人类的历史,也就是违背上帝旨意的历史:
你不让干啥,我偏干啥,哪怕吃苦受累!
而这又何止染发如此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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