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论教育与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九卷中,借苏格拉底之口,阐述了自己对教育的看法:

苏格拉底:我们管教儿童,直到我们已经在他们身上确立了所谓的宪 法管理时,才放他们自 由。直到我们已经靠我们自己心灵里的最善部分帮助,在他们心灵里培养出了最善部分来,并使之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 治者时,我们才让它自 由。

读到这里,犹如被雷击中一般!我们今日之教育,不可谓不完备也,自幼儿园以至于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博士后、成人教育;也不可谓不详尽也,语、数、外、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美术、体育、音乐等等。然而,正如人的异化一样,我们的教育也被异化了,异化成了非人之教育,在教育中,人找不大到了,只剩下了分数,剩下了应试,所谓应试教育是也。

记得当年我在中学教书时,一次,一女生在作文中感慨道,学校的评价机制,是只看分数,而不看人之品行的,根本不管一个人作为人来说怎么样,而只看其考分,只要分数考得好,他就是名好学生!记得当初读了,就觉颇受触动。但能这样思考的学生,包括老师与教育管理者,毕竟太少太少了也!今日读到柏拉图的论述,不由又想起这名女生的看法来。

就在当时,另外一所重点中学发生了一件事,某高三男生偷拿了一名女生放在餐桌上的Sony Walkman,被该女生瞥见后跑掉了,后来,此男生被该女生指认出来,他也承认此事。可此男生成绩非常好,学校当时虽然处理了,但高考之前,就还是拿掉了他档案中的这个处分,并且还将该生作为优秀毕业生,推荐进入某重点大学。

听闻此消息我感到十分无语,这名男生成绩优秀然品行欠缺,其犯错所受之惩罚微乎其微。如此以来,他恐怕很难认识到自己偷拿同学Walkman之性质十分恶劣,极有可能进入大学甚至工作后再犯类似错误。当他面临更大诱惑时,其所犯下之错误,可能就十倍百倍甚至千万倍于当初的偷拿一个Walkman了!

假如参照柏拉图的说法,我们是并未在其身上“确立了所谓的宪 法管理时,就给他以自 由”了。这样的一个人,当其学到大量知识,掌握了了不起的技能之后,因其内心缺乏“宪 法管理”(即自律),他极有可能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干坏事!因为在“在他心灵里并未培养出了最善部分来,并使之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 治者”。这难道不是目前教育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么?

该生最终的走向不得而知,我当然希望他能够往好的方面发展。但马加爵案、药加鑫案则提醒我们,当我们的教育,不能在儿童心灵里培养出最善部分,并使之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 治者时,我们的教育肯定出了问题,出了天大的问题!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坠江事件震惊全国,当时,刘姓女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冉某发生争执,随后“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据“华龙网”《坠江公交监控:女子坐过站打司机司机还击猛打方向》)。

此次恶性事件发生后,微信朋友圈中一时刷屏。有谴责乘客刘某的,有批评司机冉某的,也有指责车上13名袖手旁观乘客的,更有晒出美国各州对公交司机保护的法律:

“纽约州法律规定,对侵犯公交司机者将处以7年监禁的重罪。”

“根据新泽西州法律规定,如胆敢袭击司机,将科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以5年监禁。”

我不否认我们在这保护公交司机方面法规之缺失,也不否认网友们的分析都有其道理。但在这里我最想问的是:

那名袭击司机的女乘客,及车上冷漠的13名乘客,他们难道不是从我们的学校里培养出来的吗?试问,在他们尚未成年之时,我们的学校,又教给了多少日后他们所应承担之社会责任与公民义务?在其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之关键时刻,你没有教给并养成他们正确之三观,却在事发后用一名现代社会公民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岂非缘木求鱼乎?

结果便是,你在孩子尚未成年时所欠缺之社会教育,势必要在其成年之后再补回来,不过要付出更大甚至血的代价罢了。当善未能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治者时,恶必然入主其中,柏拉图的教育观在今日就依然不过时。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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