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轲:九月九的酒|小说

刘德良:不要太在乎自己|随笔

文/齐云轲

【作者简介】齐云轲,1988年生,教育工作者。2007年以来,在《时代文学》《中国散文家》《西南作家》《河南诗人》等媒体发表作品数百篇。阅读悦读平台签约作者。系河南省作协会员、河南省青作协常务理事、汝南县作协副主席、新蔡县作协特邀理事。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醒来时,发现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的夜晚,我想坐起来,可是稍微动一下身子,都感到有钻心的痛向我袭来。

正在此时,华子推门而进,惊喜地叫起来:哥,你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你……

“没事儿,你哥暂时还死不了,放心吧!”我挤出一丝笑,望着这个好兄弟。

华子是我的表弟,刚开始他非要与我一起进城,说实话我很不情愿。一是因为酒坊里离不开他,他14岁初中没毕业就到酒坊帮忙,这几年已经将酒坊的所有活计干得很顺手了;二是我进城是为了找春红,他跟着有许多的不便。

可是,自幼与我形影不离的华子死活非要跟着来,加上姑父的同意,我也只好带着他这条“尾巴”进城了。

到城里那天,我们到建筑工地上找到当工头的、同村的金狗。

金狗很大方的收留了我们,当天晚上还带我们一起去喝了酒。说真的,那酒虽然比我们村酒坊酿的女儿黑一瓶贵出三块钱,但是味道和后劲儿却比女儿黑差的太多了:入口辣、进胃里还是辣,半夜里头疼的睡不着,胃里难受的跑几次厕所——所谓的厕所只是工地上用三块石棉瓦和一条布帘子临时搭建的可供一人蹲里面解决大小便的窄小“笼子”,上不封顶、站外边可以看到蹲里面人的鞋——吐得眼冒金星,酸水都出来了。

我们村酿的女儿黑可不是这样的。女儿黑是用我们那特有的黑高粱酿造的,是纯粮食酒,入口绵、后味儿是香的,连打嗝也会从胃里泛出一阵柔柔的香馨。即使是不胜酒力的人,喝上半斤八两的,顶多头有点儿小晕,胃里是不会难受的。喝醉了,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一直睡到翌日太阳晒到屁股。夜里是不会出现胃疼、头疼的,更不会呕吐。如果喝得过量了,最多多睡一会儿罢了。

我们村也因为女儿黑而扬名遐迩。酒坊的生意很好,为我们村的乡亲们快速发家致富开辟了一条捷径。每到九月初九重阳节这天,我们村都会举行盛大的酒会,来祭祀社稷之神和酒神。

祭祀的时候,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会恭恭敬敬的端起一碗酒举过头顶,跪在社稷之神和酒神塑像前,向他们敬酒。族长和村长则各自举起一坛酒敬给谷神。我们感谢众神提供了粮食,供我们吃食和酿酒。

祭祀结束后,我们全村不分男女老幼一同饮酒、相互敬酒,特别是向客人敬酒。远道而来的客人,在这一天没有不醉倒的。

此外,从重阳节的前一天开始,一直到九月十五,这几天我们村开展物资交流大会,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来参加,比赶庙会还要热闹。会上,买卖的东西很多,吃的、喝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唱戏的、耍猴的、骑马的、踩高跷的也来凑趣。村子里,这几天一直氤氲着一股浓浓的酒香,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沁人心扉,让人欣悦。

外村的人因此羡慕我们村的人,说我们村的物资交流大会比镇上的逢集人还要多、买卖的东西还要齐全。我们村的小伙子也因此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女方家只要一听说对方是我们村的,基本上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亲事,他们还会以攀上这门亲而感到光彩呢。

但是,我们村这样的好景象并没能长久的持续下去。前几年,在外打工归来、手里有俩钱的赖孩接管了酒坊的经营管理权。在大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为了牟取暴利,故意减少了原料配置,还往酒里头兑水掺假。女儿黑,经过几代人近百年才打造成功的一个白酒品牌就这样给败坏了。

从那时起,酒坊的生意一落千丈,眼看着就得关门了。赖孩吓得提前躲走了,他的老爹、也就是我们的赖犟老伯承受不了村里人的辱骂和讨债者的登门围堵,在一个夜里吊死在了门外的大柳树上。

父亲死了,哥哥跑了,春红在村里也待不下去了。

那天,春红对我说她要进城打工去了。

我很吃惊,忙劝止:你别去,就在村里,好不好?

她望着我,神情坚定地说:不好!我已经决定了,过两天就走。我已经没脸再在村里待下去了。我去挣钱,挣够了再回来还债。还了债,大家也许还能原谅俺一家,哥哥或许还能回来。爹走了,俺就剩哥哥一个亲人了……

她说着,泪水迫不及待地下来了。我上前替她擦着眼泪,安慰她:我也是你的亲人啊!咱不是说好了,再等两年就结婚吗?

她摇摇头:在债没还清之前,结婚是不可能的。你会等我吗?

“我不仅会等你,还会和你一起挣钱还债,咱一起去打工吧!”我也坚定的说。

她望着我,眼神里有些许的欣慰,笑了。

可是,第二天她就偷偷地进城了。

等我发现时,她已经走远了。我回家向父母辞行时,却遭到了包括姑父在内的所有家人的强烈反对:老赖家害苦了咱们村,她说是为了还债去打工,其实就是出去躲债了。让她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你不能去,我们还要振兴女儿黑,让咱村从颓败中走出来。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命!

我只好暂时留下来。因为他们说得对,只有重振酒坊,让女儿黑的品牌重新打出去,再次得到大家的认可,我们村所有人的尊严才能拾起来。否则的话,我们活着将不会有丝毫的脸面,永远让人看不起。

只是,对于春红的思念与日俱增、越来越浓,这也促使我更加努力的奋斗着。因为我明白,只有尽快消除不利影响,重振女儿黑品牌,春红才能回家,我们的爱情才能有开花结果的希望。

其实,早在小学六年级时,我就爱上了春红。

那时,春红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我们都喊她是数学班长。她主要负责数学作业的收集和发放,此外,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力,那就是替数学老师惩罚写错作业的学生。惩罚不是让重写作业,而是挨条子。作业发下来后,老师在讲台上站着,她拿着一根树条子挨个检查大家摊开的作业本,发现有“大叉子”后,一道题打两条子。

只见做错作业的同学怯怯的伸出发抖的手掌,她左手拉着同学的手指,右手用树条子点着作业本,数数错了多少题,然后在心里计算着该打多少条子。计算完毕,她就高扬起右手中的树条子,然后往下落在了同学颤抖的手掌上,和着节拍发出“啪叽、啪叽、啪叽”的声响。这声响每天在教室里至少也要持续五到八分钟。

我的数学课学得不好,所以挨条子是家常便饭,而且挨的还不少。当春红拽着我的手指时,我感受到了她手指间的滑腻和温暖,树条子落下时,我又感到了疼。但是,疼只是第一下,往后的就不怎么疼了,她总是高高举起树条子,轻轻的放下来。看到了她那水灵灵的双眼里蓄满着爱恋和疼惜,我心中一阵的紧张,倏尔,汗水下来了,脸也红了。

那时,我们只有13岁。

懵懂无知的爱情,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纪里酝酿着、发展着。到初中后,我的成绩更差了,而她由于经常被哥哥叫到酒坊帮忙,也渐渐跟不上课了,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连县二高都没能考上。

初中毕业后,我们结束了学业,都到酒坊干活。她是保管员兼会计,我是啥活儿都干,哪里需要去哪里。虽然那段岁月我们都很累,但是累得也高兴。

每天忙完后,我们爱到村外的柳树林里约会。那里有许多麦秸垛,安静又安全,不易被人发现,尽管我们俩的事儿大家早就知道了。

在那短暂的约会时间里,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尽管许多话好像与我们的爱情压根不沾边,可是我们都愿意相互倾听。说着,听着,不觉间二人就抱在了一起,相互表达着爱恋和思念。我们约定,在二十岁那年结婚,并得到了双方家长的同意。

谁也没料到后来酒坊出事,它乱了我俩的一切,也变了我俩的一切。

两三年后,酒坊逐渐恢复了正常运营,我决定去城里找春红,并说服了我的家人,让他们重新接受她。在所有工作都做好后,我和华子一道向着城市奔去。

在进城之前,我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了春红的近况:她进城里之后,先后做过快递员、电子厂女工、纺织厂女工、保洁员、酒店服务员等,现正在一家有钱人那给小孩当保姆。不过,我还不知道她所在的那家有钱人具体住在什么地方,只知道在富人聚居的金山区。

我和华子醉酒醒来后的第二天,在金狗的帮助下,打听到了那家富人的确切地址。我们俩步行了一个多小时,问了十几次路,终于找到了聚豪花园小区,又问了三个人,才找到那个一楼。

那是一楼带院的豪宅,大门正中间挂起一道古色古香的牌匾,镶嵌着四个鎏金大字:安富之家。牌匾两侧挂俩红扑扑的绣球灯笼,煞是可爱。抬望那高耸入云的楼房,我感到头有点晕:这得有多少层啊!我们村最高的也就三层了,城里就是不一样。

我怯生生的去敲门——让我想起了当年做错题挨条子时的情景——准确的说不是敲门,是拍门。拍了半天,没人应,我和华子就喊开了:春红开门啊,春红……

大门突然间开了,啊!是春红!是春红!

她变了!?

她的辫子不见了,一头的秀发披散着下垂到肩上,脸又白又细,嘴上的唇彩红艳艳的,穿着一身丝绸睡衣,肚子微微隆起……

隆起?隆起?隆起?!

她看见我俩,似乎没怎么吃惊,随口问了句:你们来做什么?

“我来做什么?”我又气又惊,指着她的肚子问:“这是咋回事?咋回事?”

“和你有关吗?”她斜了我一眼,低下头搽着指甲油,“我没时间与你们磨牙,都快回去吧。”

她说完竟然“咣当”一声关闭了大门。

我忙上前去拍门,门忽然又开了,却冒出一个光头,将我往外使劲一推,我踉跄着几乎倒地。

华子赶紧上去扶我。

光头望着我俩,不屑一顾地笑了一声,然后用手指点着我俩的头说:回去后,给老子把嘴把严实点儿,春红的事儿要是被人知道了,老子饶不了你们!快给老子滚远点,乡巴佬!

怒气冲冲的我一跃而起,大骂着:“混蛋!你算他娘的老几呀!把春红还给我,她是我的女人!”上前一脚踢过去。

正准备进去的光头挨了一脚后,恼了,回过头来,开始反击,一拳砸向我。我的右眼又黑又疼,什么也看不见,使劲拿头去牴他的肚子。他骂道“妈的!”便狠劲捶我的背。

正在此时,从院里又冲出来俩人,也是光头,上前一起来打我。胆小的华子却躲站在一旁哭着喊: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

我的心已经碎了,也忘却什么是疼,就那样挨着打,一直到昏过去。

我问华子:今天是什么日子?

“九月初八。”

“哦,又要到重阳节了。”我淡淡地说。

华子怯怯地说:刚才金狗来了,说要喊几个老乡去给你报仇,被我好说歹说拦下了,在这咱不是人家的对手,你说是吧,哥!

我点点头:你长大了。

“其实最后是春红出来,阻止了他们,才放咱走的。临走时,她给我一把钱,我不要,她非要塞给我。我背起你走时,将钱扔在了地上。哥,咱就是再穷,那钱咱也不能要!要了,就让他们小瞧咱了。我回头一看,你猜怎么着?她流泪了,哥。”华子又哭了。

“不要再提她!”我怒吼一声。

“……”

我努力平静下来,望着呆子一般的华子,笑起来:“兄弟,明天我们回家!”

“回家?”

“对!我们回家!我想喝咱的女儿黑了,想死了。”

“好!咱明天就回家,还能赶上物资交流大会。到时候,咱好好的乐呵乐呵,痛痛快快的喝个够!”华子激动起来。

见华子破涕为笑,我有点儿哭笑不得了。春红已经变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可爱纯洁的姑娘了。我不知道这次来找她是对是错。早知道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她了,我还来找她干什么?可是,如果不来,又怎能知道她变了呢?说不定自己还在老家努力憧憬着二人美好的未来呢?

未来的美好,只是一个梦?对,是梦。梦,终究会有醒来或破灭的时候。而我的梦,是醒了,还是破了?

我想打开一坛女儿黑,灌进去,让我在亦真亦幻中来找寻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

春红,春红,你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让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是贫穷?是负债?是城市里安逸的生活,还是负累?你忘了我们曾经的约定了吗?你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吗?你忘了老家的女儿黑,忘了九月九的酒会了吗?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两行泪从脸上划过,流进了我的心底,将苦痛和不解的潮水搅得汹涌澎湃起来……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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