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店城墙
赊店镇历史上商贸繁华、经济昌盛
西、南有赵河流经
北、东有潘河环绕
水患无时不在
也是当时兵匪敛财、抢劫、盗窃、绑票的主要目标
赊店镇内商贾为确保自身财产安全
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
募资财筑造一道土寨墙,抵御战乱
据光绪三十年《南阳县志豫军纪略》记载
“咸丰七年,确山匪王党、肖匡
(太平天国西捻军头目)起侵县境
县仓促未有备,八月十五日贼至赊旗店
大掠而焚之,蔓延乡村,死伤塞道
遂讹传郡城失守,陕西巡抚据以人告
有诏诘责巡抚英桂令复奏
英桂乃以失期罪何怀珍、龙泽厚等
摘其顶戴”
这次被捻军侵袭,赊店镇商贾损失惨重
天下著名的“社旗山陕会馆”
顶级中心建筑“春秋楼”亦被焚烧殆尽
地方政府官员也因失职受到追究
为此,在地方政府的督导下
赊店镇成立“寨局”,专管筑寨工程
镇内商贾士民纷纷捐资出工,重筑寨墙
因镇四面环水,所以寨墙依河道及周边地势修建
使城寨富具特色,外形恰似一条“金鱼”
体现了镇内商人“如鱼得水”
“年年有鱼”、“天天发财”
“金玉满屋”的思想依托
寨墙于咸丰九年全部竣工
周长十八里,高三丈五,厚两丈五
顶宽一丈三,以青石条为基
内用净土夯实,外为青砖砌筑
上建城垛甬道,留八门
后因镇内出入货物流量特别大
原有码头满足不了商品流通需求
在镇东北东山货街东头的潘河岸边新设码头
开便门一道,成九门,即东门、东南门
南门、西南门、西门、西北门
北门、东北门及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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