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之《他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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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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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这样的爱,亦是我心向往的爱,是我认为爱情最理想的状态。岁月会流失,容颜会衰老,生活成为羁绊,后代成为负担,但真爱会对这些司空见惯,会不动声色地自我完整下去。我理解的爱,不是身心的欢愉,欣赏爱慕,是不属于这个人世,不属于当下,是突破概念和局限的,无法触及的存在形式。
我把自己比作是廖一梅书中的恋爱的犀牛,亦是悲观主义的花朵。没有太多原因,总是满腹忧郁惆怅与黯然悲观。人生似乎早已被父母安排好了道路。一直循规蹈矩的吃饭,读书,生活。想自己去决定一些事情,却发现早已形成了事事依赖着他们的性格。一直小心地试探周围世界和一些关系中的人,看到的只有繁荣表面下的疏离,陌生和短暂。大多数时候会失望,不会轻易改变想法,毕竟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确是不堪和让人负累。而我这样的性格会把这些阴暗的方面无限放大。
遇到他,是我不曾想到的事。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地方,某个自卑又倔强的地方被人闯入,一开始的确是无所适从。兜兜转转又跌跌撞撞,很多不同很多磨合,很多默契很多快乐。最爱的莫过于,言语无法迄及的,他的温柔似水。那些和当前社会的普世观相背离的,我性格当中的蒙昧的因素,言语中晦涩的自白,也可以被他理解,被安放。一年的时间,冬春夏秋,山川河流,早已把他当做是疲惫生活中不死的英雄梦想。
哪里都人满为患的黄金周,他提议带我回家看看。心情总之是忐忑的,但这种不安逐渐被沿途远到天际的柔嫩的绿色给稀释。已是初秋,却并没有感到萧瑟的兆头。苍山点翠,眼睛一定是知道进入了天堂,开始拼命吸氧。长途车晃晃悠悠,走走停停,好像永远也到达不了终点,又好像下一秒就可以归家。这样的感受凸显了未知中神秘的美感。重山没有我想象的陡峭,山的那边依旧是山。黛色的发髻,青翠的海浪,长绿毛的驼峰……说不出来像什么,潜意识里却早已谙熟。大概是和我归家时沿途所看到的山峦一样,才会没有半点生疏之感。
好像用一个世纪走过的千重山万重水,在此刻全部静止成为一幅画,就这么无法被涂改地置于眼前。一下车,可以感受到些许人间烟火的意味。这里人们生活的痕迹是那么重,听到了很多种的谈话。路人们的闲来无事毫无距离感的攀谈,老人坐在藤椅上晒着太阳抽着烟,从牙缝里挤出的闲谈;孩子们轮流玩游戏时,天真的讨论……不得不说,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人们无时无刻都在说话,交流,试图表达着什么。可惜我并不能听懂这里的方言,所以只能单纯记下这种我能感知的方式。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却反问着笑我,“交流是人类最有价值的,最'生活的’存在形式,为什么你会感到奇怪呢?”可能太久没有走到值得去旅行的地方去看一看,太久禁锢在狭小圈子,早已习惯了没有单纯交流,只有线上聊天软件的机械交流的模式吧。环顾四下,这里人们生活的痕迹又是那么地轻,了无痕迹般。苍山如黛,层林尽染;夜里繁星多得足以配得上这个繁字,密密麻麻,像情诗的字句泡在夜色的浓墨里,会惹掉眼泪,弄湿窗台;鸟兽家禽,在乡野池塘,蚊蝇飞蛾,在角落厨房。我由衷赞美,他却说,年少时就这样,一切如常,模样如常,笑也如常。
这里据说是陶翁笔下的隐世桃源,后人为这个旅游卖点也费劲心思,引经据典,生硬创造一个“落英缤纷”,“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的通往神秘“绝境”的道路。我想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桃花源,也没有谁可以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所有人的想象的桃花源。但是,我相信到过这里的人,都会发自内心得觉得这就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这就是自己想要的活着的感觉,和桃花源里的无异。
也是第一次在书本以外的地方,真实地感受到了赶集的样子。晌午,很多很多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老人或推着小木车,走走停停,或骑着老式二八,挪动着老迈的腿脚。那腿脚就是那自行车上破旧的零件,吱吱呀呀,缓慢移动。但是的确是这种不紧不慢,不赶时间,才令人艳羡;妇人或背着硕大竹篓,脸颊突兀地就像一匹在河流中被反复捶打和漂洗的粗粒沧桑的麻布,手里拉扯着的不安分地想要探索世界的孩子;年轻的男人骑着摩托车,风风火火赶向集市,嘴角是佯狂的玩世不恭的笑和轻蔑,十二分的乡土和俗气。狭窄的街巷上,一条流传多年的民间集市慢慢铺展开来,从清晨延续至半下午。油烟翻滚,炸着各种肉食;蚊蝇蜜蜂集聚,新鲜果蔬被觊觎。食客饕餮着,买家精打细算着,看客游走着。他为我一一解释那些当地的特产,讲述做法,吃法,功效。听得入迷,便忽略了嘈杂的噪声。在他温润的声音的余波里,我就像赤脚从一条沸腾的河流中趟过,阅尽世事,然后迷失于一场浮世残梦。我们携手经历这幕戏,从头到尾,从开始到现在。
翌日清晨,浓雾漫到床沿。他起了个大早,轻声推门而去。好奇驱使着我跟了出去。见我随行,他便伸出手,拉着我,带我去向未知的地方。下了几道楼梯,他告诉我这里便是他家的作坊。未见其形,先闻其香。凭感觉体味着,分辨出是淡的,绵密的,微醺着的苞谷发酵后散发出的酒香,一丝一缕地裹挟着我的每一寸皮肤。似香水般,浓郁的前调即将渗进毛孔,进而循环运作,再次发酵,与身体融为一体。他又倏地把我从酒香里拉了出来,穿过层层白色的水汽,到达这个传统的老作坊的核心。他挽袖上前,挥动铁锨,将一粒粒饱满圆润的玉米从醉酒的状态中唤醒,装满簸箕。再一一放置于空地,撒上酵母,等候冷却。时间很漫长,并不觉得无聊。我站在一旁默默看,敬畏地看着这样纯甄的工艺。我时而捣乱,他却不嗔怪,还让我去逗猫玩。我笑他傻,却把他最认真地样子记了下来,知道又多爱他一点。
这几天,恰逢他哥结婚。宴席之后,他帮着父母搬东西,还桌凳。很自然地承担起这些费劲又细碎的事。在学校,我说他是不折不扣的拖延症患者。回到家,他的勤快却让我心生妒忌。我不能做到的他能做到。对疲累不置一词,却在关心我累不累。一直以来,我都知道他的善,他的懂事。直到此刻,我才理解他寡言下的理解,看见他眼神里不一样的爱。
古镇是最后的行程。两块钱的公交,转了几个站。等车的时候,风一点点地吹,日头虚晃,忽觉夏长。远远看见有车驶来,往返无声。古镇就藏匿在新城的阴影里,拐几个弯就到。不太出名,反而没有了商业的侵蚀,保留了古镇该有的样子,青苔漫过白墙,小城如荒。颓废中有一丝慵懒,懒散中又有不争,寡淡中藏着清欢。好好的原封不动地沉睡在这重山之中。里面开着很多的中药店,高高的柜台上陈列着半透明的玻璃罐,棕色的液体里浸泡的光怪陆离的动物和草药,还有那小巧精致的称总是让人移不开眼睛;一格一格的木质抽屉上都写好了那一味中药的学名,仿佛随意拉开一个,就能通往另一个世界……一起逛了深宅大院,数他家门前河流里贪食的鸭子,走他家的密道,看他家女儿的闺房里精雕细琢的床和铜框镜子,猜他家女儿是否明眸皓齿,又是否听雨靠窗,抚摩年代久远的窗棂,顺着天井看飞鸟轻掠……后来啊,又走在青石板上,穿梭于隐秘狭窄的巷道中,消磨了一下午的时光。牵着手,看路旁商店里竹制的工艺品,看蓝天上的风筝,坐在石凳上吃柚子,听麻将子儿碰撞的声音。听听他给我讲幼时上树上打果子的事儿,他和他家猫的事儿……时间凝滞,穿堂风猎猎作响,将渣滓灰尘卷走,便知可停留。
这座城,是他的故城。一座可以避今时乱的老城,一座有着很多过去的老城。在里面,我重新认识了他,也找到真相。
城中的一段男女关系,如果能像镜子清楚投射出自己,如果能像挚友般强烈开启封闭的心扉,如果相遇到同样的脆弱,孤独,怜悯和理解,如果能够不被欲望和幻象辖制,就能能创造新的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