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漫谈形声字(2)
形声字, 是指汉字的一种造字方式,也指以这种造字方式产生的合体字。
许慎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所谓以事为名,即依事类而定名。是说在由某个事物定名而造字时,先确定它在事物中的属类,属类确定后就用表示这一属类的文(或字)用作新造字的主义部分;所谓取譬相成,就是根据口语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文或字用作新造字的标声部分。这样,由主义的意符(形旁)和标声的声符(声旁)两部分相辅相成而构成新造字,这类字就是形声字。
如“湖”。由表示水的“氵”确定属类,作为意符(形旁);由表示读音的“胡”作为声符(声旁)。这样两部分合而为一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合体字“湖”,“湖”即为形声字。
再如“想”。由表示心理活动的“心”确定属类,作为意符(形旁);由表示读音的“相”作为声符(声旁)。这样两部分合而为一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合体字“想”,“想”即为形声字。
形声字的声符除了标声之外,往往还兼有表意的作用。
如“抱”。由表示动作的“扌”确定属类,作为意符(形旁);由表示读音的“包”作为声符(声旁)。这样两部分合而为一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合体字“抱”,“抱”即为形声字。以“包”为声旁的形声字还有袍、苞、雹、炰等都含有包裹的意思,这样声符“包”则兼有表意的作用。此类形声字颇多,因为选用声符字时会尽量取用既能表声又能表意的文或字,这也充分表现了古人造字时的用心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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