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式教学法在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在中学数学的课堂教学进行中,从表现形式上说,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灵活多样的。为了达到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中学数学教学目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从本质上说,必须是启发式教学方法,而不是注入式教学方法。
数学教学方法的启发式,概括地说: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使之作出判断的教学方式,意思是说,在课堂教学中,不论是进行概念的、定理、公式的教学,还是在为学生进行复习,以至材在例题、习题的讲解和对学生作业的核对时,都应在教师的指引、启示下,先让学生自己积极地进行思考,并试作答案,然后再由教师引导全体学生对答案进行研讨、评定,最后由教师总结、明确,而不应该单纯由教师讲解,学生单纯地聆听。启发式教学方法如何在数学教学中运用呢?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
一、概念的教学
在概念教学中,除原名外,大部分是对名称的定义的教学,为了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一般可采取下列步骤进行:
1、教师提出研究的问题,并作必要的启示或指引,让学生思考寻求答案。
例如:在负数概念的教学时,首先是复习小学时学过的数:(正)整数——自然数、零、(正)分数,然后提出一个问题:“这些数能不能满足生活实际需要?”然后通过课本温度计的例子,启发学生观察发现,温度计上表示温度的刻度有表示0的温度,有表示零上的温度和表示零下的温度,如零上5和零下6,它们都以0为界,从而引出零上5和零下6,它们表示的是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能不能用以前学过的数区分出来?
2、学生回答思考结果,师生共同讨论所答的正误,然后由教师总结出确切的结论。仍以负数这一概念为例,当学生举出几个具有相反意义的量的例子后,学生回答不能用小学时学过的数区分出这些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则引进“+”、“-”符号来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把零上5记作+5,把零下6记作 -6,有了这个认识基础,就可引入正负数概念,进而总结出有理数的分类。
二、命题(公理、定理、公式)的教学
在中学数学中,不仅提出必要的公理,而且还进行说理,这样可以使学生加深对公理的理解,一般地,这种说理,多采取实验验证的方式来进行。例如,在初等几何中“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就通过画图,使学生加深理解。关于定理、公式的教学,一般不要先提出定理、公式的内容,以至只是让学生寻求推证的思路,一般先让学生自己思考,估计出定理、公式的内容,而后再去推论,最后由教师归纳总结定理、公式的内容。
例如:在讲解三角形内角和定理时,一般不要直接给出“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这一结论,而先让学生思考,先指出三角形的三边关系: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然后提出“三角形三个角之间有什么关系?”,并使学生自己先回忆,是否知道?让学生回答就学生可能得出的答案:两角之和等于第三角;两角之和大于第三角,两角之差小于第三角;三角之和等于180°,启发学生检验自己的猜想、结论是否正确?可以这样做,先画出一个锐角三角形和一个钝角三角形,用量角器量出各个角的度数,根据量出的度数,验证学生的猜想,得出一个估计“可能任何三角形的三个角的和等于180°”提出如何验证这一估计:启发学生回忆什么角等于180°(平角),让学生思考,如何把一个三角形的三个角拼成一个平角即可,让学生进行实验,验证∠1+∠2=∠ACD
A A E
1
B C B C D
提出怎样推证,根据上图,指出要证∠A+∠B+∠C=180°,可寻求一个角等于∠A+∠B,然后再证它与∠C之和等于180°或者,先寻求个角与∠C之和等于180°,然后再证它与∠A+∠B相等。根据学生想到的答案,写出推论过程,最后总结出结论“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
三、例题、习题的教学
众所周知,学习理论必须用于实践,才能得以理论被牢固地掌握,通过实践,才能明确与熟习理论的用途和用法,并且反过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学生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这种实践就是解题。因此,在每节数学课中,学完一个定理公式之后,都必须选取一些典型的例题、习题讲解,在讲解例题或习题时,应先充分让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如何利用所学的知识来解题。
例如:在讲到分组分解法时,有一道题:把x3+x2y-xy2-y3分解因式,先让学生思考:
能否提取公因式法?为什么?
能否直接运用公式?为什么?
能否用十字相乘法?为什么?
让一、两个学生回答,在上述方法不行时,再启发学生用新的方法——分组分解法来分解,如何分组?分组的目的是什么?引导学生观察到x3与 -y3一组时,可运用立方差公式,x2y与-xy2一组时,可提取公因式。
让学生写出解题过程,然后再启发学生有没有其它分组方法?
以上几点,是我对启发式教学法在数学教学中的运用的一些看法,其实,在数学教学中,启发式教学法的运用是没有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