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一道温习诗词韵律(20)
十、宋词中仄声字的区分
在诗的格律中,是只讲平仄不分四声的。而宋词中不但讲平仄,而且要区分四声(平、上、入、去)。
在晚唐五代时期,词的韵律仍像唐诗一样只分平仄。与唐诗不同的是,词这种文学形式在当时主要是作为歌词演唱用的,人们发现词中某些字的读音有时会和曲调发生矛盾,这就是“协律”的问题。所以到了北宋,词人逐渐注意到区分四声的问题。例如晏殊就注意到在仄声字中将去声特别分离出来。到了柳永,不仅注意到去声,而且也注意将上声与其它的仄声加以区别。此后周邦彦姜夔张炎等人对字声的要求一个比一个更严格。不仅仄声字要分出上声和去声,就是对于平声字,他们也认为“亦有轻清重浊之分”,选字时应按照协律的要求加以推敲。
宋词从晏殊、柳永开始特别重视去声字的使用。后代的词学家认为“当用去者,非去则激不起,用入且不可,断断勿用平、上也”。近代著名词学家龙榆生先生在他的《词学十讲》中说:“名家所填的词在转折跌荡处多用去声,特别是作“领字”使用时尤其重要……。这一个字具有领起下文、顶住上文的特等任务,作为长调慢曲转筋换骨的关纽所在,必须使用激厉劲远的去声字,才能担当得起。有如我在第四讲所举柳永《八声甘州》中的“对”、“渐”、“望”、“叹”、“误”等字,第五讲所举周邦彦《忆旧游》中的“记”、“听”、“渐”、“道”、“叹”、“但”等字,这些字都是全阕的关纽,都是用的去声字,这可以作为最好的范例”。龙榆生还列举了柳永在《卜算子慢》中的“对”、“念”、“纵”、“奈”等字,在《雨霖铃》中的“对”、“竟”、“念”、“更”、“便”等字,这些字都是去声字,在转接提顿处都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对于词中的去声字以及上声字和入声字的使用,清代著名词学家万树在他所著的《词律》中有详尽的论述。龙榆生先生在《词学十讲》中引用万树的话说,在填词时“不可遇仄而以三声(去、上、入)概填。盖一调之中,可概者十之六七,不可概者十之三四,须斟酌而后下字,方得无疵。”他认为:由于“上声舒徐和软,其腔低;去声激厉劲远,其腔高;相配用之,方能抑扬有致。”所以对于四声字的运用,要依照“高下抑扬、参差相错”的基本法则去酌情处理。
现代人学写词往往是按照网上或入门书籍所记载的词谱填词的,这些词谱不像专业典籍说的那样详细,要求也不严格,所以对于初学者来说混用三仄也是可以的,但对于有相当基础的人来说,完全应该在这方面加以注意。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