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原文、注释与翻译(逐句对照)
【《史记·太史公自序》原文、注释与翻译,为了方便大家阅读,逐段对照翻译,文末还附有解说】
昔在颛顼,命南王重以司天①,北正黎以司地②。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③,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④。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⑤。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①南正:传说中官名。重:人名。②北正:传说中官名。黎:人名。③绍:继承。④典:掌管。⑤去:离开。适:到……去。
从前颛顼(zhuān xū 专须)统治天下时,任命南正重掌管天文,北正黎掌管地理。唐虞之际,又让重、黎的后代继续掌管天文、地理,直到夏商时期,所以,重黎氏世代掌管天文地理。周朝时候,程林休甫就是他们的后裔。当周宣王时,重黎氏因失去官守而成为司马氏。司马氏世代掌管周史。周惠王和周襄王统治时期,司马迁离开周都,到了晋国。后来,晋国中军元帅随会逃奔秦国,司马氏也迁居少梁。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①,蒯聩其后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②,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错孙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靳与武安君阬赵长平军③,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于华池。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始皇之时。蒯聩玄孙卬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④,王卬于殷⑤。汉之伐楚,卬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市长。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喜生谈,谈为太史公。
①此句意思是说,以传授剑术理论而显扬名声。剑论,剑术之论。显,显扬,显贵。②据卷七十《张仪列传》载,在伐蜀伐韩先后问题上,司马错主张伐蜀,张仪主张伐韩,秦惠王采纳了司马错的意见。③事在秦昭王四十七年(前260)。秦赵战于长平,赵将赵括指挥失当,使赵军四十余万被俘活埋。详见卷七十三《白起王剪列传》。阬,活埋。④相王:相互尊称为王。⑤使卬在殷地称王。
自从司马氏离周到晋之后,族人分散各地,有的在卫国,有的在赵国,有的在秦国。在卫国的,做了中山国的相。在赵国的,以传授剑术理论而显扬于世,蒯聩(kuǎi kuì 愧)就是他们的后代。在秦国的名叫司马错,曾与张仪发生争论,于是秦惠王派司马错率军攻打蜀国,攻取后,又让他做了蜀地郡守。司马错之孙司马靳,奉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已更名为夏阳。司马靳与武安君坑杀赵国长平军,回来后与武安君一起被赐死于杜邮,埋葬在华池。司马靳之孙司马昌,是秦国主管冶铸铁器的官员,生活在秦始皇时代。蒯聩玄孙司马卬(áng 昂),曾为武安君部将并带兵攻占朝歌。诸侯争相为王时,司马卬在殷地称王。汉王刘邦攻打楚霸王项羽之际,司马卬归降汉王,汉以殷地为河内郡。司马昌生司马无泽,司马无泽担任汉朝市长之职。无泽生司马喜,司马喜封爵五大夫,死后都埋葬在高门。司马喜生司马谈,司马谈做了太史公。
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①,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②。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③,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④,乃论六家之要指曰⑤:
①天官:指天文,天文学。②道论:道家的理论。③建元:汉武帝第一个年号(前140前135)。元封:汉武帝第六个年号(前110前105)。④愍:忧虑。其意:各家学说的要义。师悖(bèi,备):以悖为师,即各习师书,惑于所见,学得一些谬误。悖,惑,谬误。⑤六家:指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个学派。要指:同“要旨”。指主要的思想。
太史公从师唐都学习天文,从师杨何学习《易经》,从师黄子学习道家理论。太史公在建元至元封年间做官,他忧虑学者不能通晓各学派的要义而所学悖谬,于是论述阴阳、儒、墨、名、法和道德六家的要旨说: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①。”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②,直所从言之异路③,有省不省耳④,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⑤,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⑥,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⑦;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⑧。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⑨,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⑩,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①引语见《易·系辞下》: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涂,同“途”。②务:致力,从事。③直:仅,只是。④省:犹“察”。明白,显明。⑤大祥:以祥为大。即重视吉凶的预兆。众忌讳:讲究的忌讳多。⑥四时之大顺:指四时运行的顺序。⑦俭:〔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按:“俭检通用,下文所谓苛察是也。”检,约束,检点。⑧赡:充足。⑨因:依照,根据。⑩撮:提取,摘录。(11)去健羡:意为舍弃刚强与贪欲。《集解》:“‘知雄守雌’,是去健也。‘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去羡也”。(13)绌聪明:去掉聪明智慧。道家主张绝圣弃智。绌,通“黜”,废。
《周易·系辞传》说:“天下人追求相同,而具体谋虑却多种多样;达到的目的相同,而采取的途径却不一样。”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和道家都是致力于如何达到太平治世的学派,只是他们所遵循依从的学说不是一个路子,有的显明,有的不显明罢了。我曾经在私下里研究过阴阳之术,发现它注重吉凶祸福的预兆,禁忌避讳很多,使人受到束缚并多有所畏惧,但阴阳家关于一年四季运行顺序的道理,是不可丢弃的。儒家学说广博但殊少抓住要领,花费了气力却很少功效,因此该学派的主张难以完全遵从;然而它所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则是不可改变的。墨家俭啬而难以依遵,因此该派的主张不能全部遵循,但它关于强本节用的主张,则是不可废弃的。法家主张严刑峻法却刻薄寡恩,但它辨正君臣上下名分的主张,则是不可更改的。名家使人受约束而容易失去真实性;但它辩正名与实的关系,则是不能不认真察考的。道家使人精神专一,行动合乎无形之“道”,使万物丰足。道家之术是依据阴阳家关于四时运行顺序之说,吸收儒墨两家之长,撮取名、法两家之精要,随着时势的发展而发展,顺应事物的变化,树立良好风俗,应用于人事,无不适宜,意旨简约扼要而容易掌握,用力少而功效多。儒家则不是这样。他们认为君主是天下人的表率,君主倡导,臣下应和,君主先行,臣下随从。这样一来,君主劳累而臣下却得安逸。至于大道的要旨,是舍弃刚强与贪欲,去掉聪明智慧,将这些放置一边而用智术治理天下。精神过度使用就会衰竭,身体过度劳累就会疲惫,身体和精神受到扰乱,不得安宁,却想要与天地共长久,则是从未听说过的事。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①,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②,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①八位:指八卦的方位。震卦东,离卦南,兑卦西,坎卦北,乾卦西北,坤卦西南,巽卦东南,艮卦东北。十二度:指十二星次。我国古代为量度星辰所在的位置,把黄道带分成十二个部分,称“十二次”。教令:指各种“宜”、“忌”的规定。②经:常道,常规。
阴阳家认为四时、八位、十二度和二十四节气各有一套宜、忌规定,顺应它就会昌盛,违背它不死则亡。这未必是对的,所以说阴阳家“使人受束缚而多所畏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自然界的重要规律,不顺应它就无法制定天下纲纪,所以说“四时的运行是不能舍弃的”。
夫儒者以《六艺》为法①。《六艺》经传以千万数②,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③,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①《六艺》:即《六经》。包括《礼》、《乐》、《诗》、《书》、《易》、《春秋》等六种儒家经典。②经:指六经本文。传:注释或讲解经义的文字。③当年:有生之年。
儒家以《诗》、《书》、《易》、《礼》、《春秋》、《乐》等《六艺》为法式,而《六艺》的本文和释传以千万计,几代相继不能弄通其学问,有生之年不能穷究其礼仪,所以说儒家“学说广博但殊少抓住要领,花费了力气却很少功效”。至于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即使百家之说也是不能改变它的。
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①,茅茨不翦②,采椽不刮。食土簋③,啜土刑④,粝粱之食,藜藿之羹⑤。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⑥。使天下法若此⑦,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⑧。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①等:台阶的层级。按:这段引文不见于今本《墨子》。《索引》谓见于《韩非子》,但有所不同。②茅茨:《正义》:“屋盖曰茨,以茅覆屋。”翦,同“剪”。③簋:古时盛食物的圆形器具。④刑:通“铏”,盛羹的器皿。⑤粝:粗米。粱:〔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粱当作粢,粢与粝皆食之粗者。”藜:一种野草,初生时可食。藿:豆叶。⑥率:标准,规格。⑦使:假使。⑧给:足,丰足。
墨家也崇尚尧舜之道,谈论他们的品德行为说:“堂口三尺高,堂下土阶只有三层,用茅草搭盖屋顶而不加修剪,用栎木做椽子而不经刮削。用陶簋吃饭,用陶铏喝汤,吃的是糙米粗饭和藜藿做的野菜羹。夏天穿葛布衣,冬天穿鹿皮裘”。墨家为死者送葬只做一副厚仅三寸的桐木棺材,送葬者恸哭而不能尽诉其哀痛。教民丧礼,必须以此为万民的统一标准。假使天下都照此法去做。那贵*尊卑就没有区别了。世代不同,时势变化,人们所做的事业不一定相同,所以说墨家“俭啬而难以遵从。”墨家学说的要旨强本节用,则是人人丰足,家家富裕之道。这是墨子学说的长处,即使百家学说也是不能废弃它的。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①,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②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③,虽百家弗能改也。
①殊:不同。②亲亲尊尊:亲爱自己的亲属,尊敬长辈。③分职:即名分和职分。
法家不区别亲疏远近,不区分贵*尊卑,一律依据法令来决断,那么亲亲属、尊长上的恩爱关系就断绝了。这些可作为一时之计来施行,却不可长用,所以说法家“严酷而刻薄寡恩”。至于说到法家使君主尊贵,使臣下卑下,使上下名分、职分明确,不得相互逾越的主张,即使百家之说也是不能更改的。
名家苛察缴绕①,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②,参伍不失③,此不可不察也。
①苛察:苛刻烦琐,显示精明。缴绕:缠绕,纠缠不清。②控名责实:由名以求实,使名实相符。控,规制。责,求。名,概念。实,实际。③参(sān,三)伍:错综比较,以为验证。参,三。伍,五。
名家刻细烦琐,纠缠不清,使人不能反求其意,一切决取于概念名称却失弃了一般常理,所以说它“使人受约束而容易丧失真实性”。至于循名责实,要求名称与实际进行比较验证,这是不可不予以认真考察的。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①,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②。无成势③,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④,故能为万物主⑤。有法无法,因时为业⑥;有度无度,因物与合⑦。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⑧。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⑨,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⑩。窾言不听,*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燿天下(11),复反无名(12)。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①《老子》第三十七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正义》:“无为者,守清净也。无不为者,生育万物也。”道家的“无为”思想,意即顺应自然。“无为”则“万物将自化”,什么都可办成,故曰“无为而无不为””。②因循:顺应自然。③成势:既成不变之势。④二句意为:不为物所牵制。⑤主:主宰。⑥二句意为道家有法而不以法为法,要顺应时势以成其业。⑦二句意为:道家有度但不恃度以为度,要根据万物之形以与之相合。⑧常:规律,准则。因:因循。⑨中:符合。端:正。⑩窾:空。(11)燿:同“耀”。(12)反:同“返”。
道家讲“无为”,又说“无不为”,其实际主张容易施行,其文辞则幽深微妙,难以明白通晓。其学说以虚无为理论基础,以顺应自然为实用原则。道家认为事物没有既成不变之势,没有常存不变之形,所以能够探求万物的情理。不做超越物情的事,也不做落后物情的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的主宰。有法而不任法以为法,要顺应时势以成其业;有度而不恃度以为度,要根据万物之形各成其度而与之相合。所以说“圣人的思想和业绩之所以不可磨灭,就在于能够顺应时势的变化。虚无是道的永恒规律,顺天应人是国君治国理民的纲要”。群臣一齐来到面前,君主应让他们各自明确自己的职分。其实际情况符合其言论名声者,叫做“端”;实际情况不符合其言论声名者,叫做“窾”。不听信“窾言”即空话,*邪就不会产生,贤与不肖自然分清,黑白也就分明。问题在于想不想运用,只要肯运用,什么事办不成呢。这样才会合乎大道,一派混混冥冥的境界。光辉照耀天下,重又返归于无名。大凡人活着是因为有精神,而精神又寄托于形体。精神过度使用就会衰竭,形体过度劳累就会疲惫,形、神分离就会死亡。死去的人不能复生,神、形分离便不能重新结合在一起,所以圣人重视这个问题。由此看来,精神是人生命的根本,形体是生命的依托。不先安定自己的精神和身体,却侈谈“我有办法治理天下”,凭借的又是什么呢?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①。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②;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③,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④;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⑤,还报命⑥。
①古文:指用先秦古文字书写的古书。②浮:行船,航行。③讲业:研讨学问。讲,研究,商讨。④乡射:古代的射礼。⑤略:巡行,夺取。⑥报命:复命。
太史公职掌天文,不管民事。太史公有子名迁。
司马迁生于龙门,在黄河之北、龙门山之南过着耕种畜牧生活。年仅十岁便已习诵古文。二十岁开始南游江、淮地区,登会稽山,探察禹穴,观览九疑山,泛舟于沅水湘水之上;北渡汶水、泗水,在齐、鲁两地的都会研讨学问,考察孔子的遗风,在邹县、峄山行乡射之礼;困厄于鄱、薛、彭城,经过梁、楚之地回到家乡。于是司马迁出仕为郎中,奉命出使西征巴蜀以南,往南经略邛、笮、昆明,归来向朝廷复命。
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①,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②,故发愤且卒③。而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脩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⑤。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⑥,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⑦。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⑧,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⑨,弗敢阙⑩。”
①是岁:这年。指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封:古代帝王在泰山上筑坛祭天的一种迷信活动。②〔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武帝初与诸儒议封事,命草其仪,及且封,尽罢诸儒不用,谈之滞周南,以罢不用之故也。”与(yù玉):参加。③且:将要。④无:通“毋”,不要。⑤则之:以之为准则。⑥获麟:《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春秋》绝笔于获麟。自鲁哀公十四年(前481)至汉元封元年(前110)凡三百七十一年。有:用在整数和零数之间,相当于“又”。⑦放绝:弃置中断。放,散失。绝,中断。⑧死义:为义而死。⑨次:按次序编列,排列。⑩阙:遗漏。
这一年,天子开始举行汉朝的封禅典礼,而太史公被滞留在周南,不能参与其事,所以心中愤懑,致病将死。其子司马迁适逢出使归来,在黄河、洛水之间拜见了父亲。太史公握着司马迁的手哭着说:“我们的先祖是周朝的太史。远在上古虞夏之世便显扬功名,职掌天文之事。后世衰落,今天会断绝在我手里吗?你继做太史,就会接续我们祖先的事业了。现在天子继承汉朝千年一统的大业,在泰山举行封禅典礼,而我不能随行,这是命啊,是命啊!我死之后,你必定要做太史;做了太史,不要忘记我想要撰写的著述啊。再说孝道始于奉养双亲,进而侍奉君主,最终在于立身扬名。扬名后世来显耀父母,这是最大的孝道。天下称道歌诵周公,说他能够论述歌颂文王、武王的功德,宣扬周、邵的风尚,通晓太王、王季的思虑,乃至于公刘的功业,并尊崇始祖后稷。周幽王、厉王以后,王道衰败,礼乐衰颓,孔子研究整理旧有的典籍,修复振兴被废弃破坏的礼乐,论述《诗经》、《书经》,写作《春秋》,学者至今以之为准则。自获麟以来四百余年,诸侯相互兼并,史书丢弃殆尽。如今汉朝兴起,海内统一,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我作为太史都未能予以论评载录,断绝了天下的修史传统,对此我甚感惶恐,你可要记在心上啊!”司马迁低下头流着眼泪说:“儿子虽然驽笨,但我会详述先人所整理的历史旧闻,不敢稍有缺漏。”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①。五年而当太初元年②,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③,建于明堂④,诸神受纪⑤。
①:缀集。石室金匮:都是国家收藏图书、档案之处。②太初:汉武帝第七个年号(前104前101)。③在此之前,汉沿袭秦制,以夏历的十月为岁首。太初元年改用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④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⑤诸神受纪:《索隐》引虞喜《志林》:“改历于明堂,班之于诸侯。诸侯,群神之主,故曰‘诸神受纪’。”《集解》引韦昭曰“告于百神,与天下更始,著纪于是。”
司马谈去世三年后司马迁任太史令,开始缀集历史书籍及国家收藏的档案文献。司马迁任太史令五年正当汉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汉朝的历法开始改用夏正,即以农历一月为正月,天子在明堂举行实施新历法的仪式,诸神皆受瑞纪。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①:‘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而能绍明世,正《易经》,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②?’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③。”
①先人:指司马谈。②本:以……为本,以……为根据。③让:辞让,推辞。
太史公说:“先人说过:‘自周公死后五百年而有孔子。孔子死后到现在五百年,有能继承清明之世,正定《易传》,接续《春秋》,意本《诗》、《书》、《礼》、《乐》的人吗?’其用意就在于此,在于此吧!我又怎敢推辞呢。”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①:‘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②。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③,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④’。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⑤,下辨人事之纪⑥,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谿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⑧;《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⑨,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厘⑩,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11)。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12)。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13)。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14),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15),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①董生:董仲舒。②壅:阻挠。③是非:褒贬。以是为是,以非为非。二百四十二年:指《春秋》所记历史时间。④引语见《春秋纬》。⑤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⑥纪:法度,准则。⑦经纪:安排,料理。⑧风:风土人情。⑨据清梁玉绳《史记志疑》统计,《春秋》经传载弑君三十七,亡国四十一。⑩豪:通“毫”。(11)贼:杀人者。(12)权:权变,变通。(13)此句意谓被修史者加上不实之罪名而不敢予以否认。《左传·宣公二年》载,晋灵公不君,晋大夫赵宣子赵盾上谏不听,反而三番两次地要谋害他。赵盾的堂弟赵穿攻杀灵公。史官董狐以赵盾在事变发生时,未能逃出国境就又返回,回来又未诛伐赵穿,故书其事曰“赵盾弑其君”。对此,赵盾虽也感慨一番,但终于蒙受弑君的罪名。孔子称他“为法受恶”,并为他未能出境而感到惋惜,盖出境即可避免这种罪名。被:蒙受,遭受。(14)君不君:君不象君。下“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句式结构仿此。(15)犯:指被臣下所干犯。
上大夫壶遂问:“从前孔子为什么要作《春秋》呢?”太史公说:“我听董生讲:‘周朝王道衰败废弛,孔子担任鲁国司寇,诸侯嫉害他,卿大夫阻挠他。孔子知道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政治主张无法实行,便褒贬评定二百四十二年间的是非,作为天下评判是非的标准,贬抑无道的天子,斥责为非的诸侯,声讨乱政的大夫,为使国家政事通达而已’。孔子说:‘我与其载述空洞的说教,不如举出在位者所做所为以见其是非美恶,这样就更加深切显明了。’《春秋》这部书,上阐明三王的治道,下辨别人事的纪纲,辨别嫌疑,判明是非,论定犹豫不决之事,褒善怨恶,尊重贤能,*视不肖,使灭亡的国家存在下去,断绝了的世系继续下去,补救衰敝之事,振兴废弛之业,这是最大的王道。《易》载述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所以在说明变化方面见长;《礼》规范人伦,所以在行事方面见长;《书》记述先王事迹,所以在政治方面见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所以在风土人情方面见长;《乐》是论述音乐立人的经典,所以在和谐方面见长;《春秋》论辨是非,所以在治人方面见长。由此可见《礼》是用来节制约束人的,《乐》是用来诱发人心平和的,《书》是来述说政事的,《诗》是用来表达情意的,《易》是用来讲变化的,《春秋》是用来论述道义的。平定乱世,使之复归正道,没有什么著作比《春秋》更切近有效。《春秋》不过数万字,而其要旨就有数千条。万物的离散聚合都在《春秋》之中。在《春秋》一书中,记载弑君事件三十六起,被灭亡的国家五十二个,诸侯出奔逃亡不能保其国家的数不胜数。考察其变乱败亡的原因,都是丢掉了作为立国立身根本的春秋大义。所以《易》中讲‘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说‘臣弑君,子弑父,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其发展渐进已是很久了’。因此,做国君的不可以不知《春秋》,否则就是谗佞之徒站在面前也看不见,*贼之臣紧跟在后面也不会发觉。做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否则就只会株守常规之事却不懂得因事制宜,遇到突发事件则不知如何灵活对待。做人君、人父若不通晓《春秋》的要义,必定会蒙受首恶之名。做人臣、人子如不通晓《春秋》要义,必定会陷于篡位杀上而被诛伐的境地,并蒙死罪之名。其实他们都认为是好事而去做,只因为不懂得《春秋》大义,而蒙受史家口诛笔伐的不实之言却不敢推卸罪名。如不明了礼义的要旨,就会弄到君不象君,臣不象臣,父不象父,子不象子的地步。君不象君,就会被臣下干犯,臣不象臣就会被诛杀,父不象父就会昏聩无道,子不象子就会忤逆不孝。这四种恶行,是天下最大的罪过。把天下最大的罪过加在他身上,也只得接受而不敢推卸。所以《春秋》这部经典是礼义根本之所在。礼是禁绝坏事于发生之前,法规施行于坏事发生之后;法施行的作用显而易见,而礼禁绝的作用却隐而难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