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精读 | 骨科牵引术的方法和技巧,图文并茂更清晰!
重获骨折端的长度及保持对合; 患肢制动,减少局部刺激减轻局部炎症扩散,减少或释放肌肉痉挛; 保持肢体功能位; 减少局部压力(尤其是在脊柱部压力)对神经的干扰; 稳定骨折断端,防止骨折断端短缩或肌肉挛缩,镇痛,便于骨折愈合; 矫正和预防因肌肉挛缩所致的关节畸形; 使骨折、关节脱位复位; 解除肌肉痉挛,对局部的血管损伤起到梭形填塞作用,改善静脉血回流,消除肢体肿胀。
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牵引重量:皮牵引不超过 5 kg;骨牵引重量不一,据相关报道显示最重的用到体重的 60%; 牵引过程中要适时检查患肢的血运及神经体征,至少 4 小时检查一次; 检查局部情况,如皮肤,牵引皮条/套,牵引针,牵引绳,以及铅锤; 要严格关注牵引的时长。
下肢皮牵引带牵引 双腿悬吊牵引 枕颌带牵引 骨盆悬吊牵引
牵引重量不超过5公斤,一般维持3-4周; 在牵引期要定时检查伤肢长度,及时调整重量和体位,防止小腿外旋压迫腓总神经; 皮牵引是使用胶布或皮套等包裹患侧肢体进行牵引,进而维持骨折的复位和稳定,主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老年人的稳定的粗隆间骨折或手术前后的辅助固定治疗等; 其牵引力通过皮肤、筋膜、肌肉,间接达于骨或关节。对于皮肤有创伤、炎症、溃疡、粘膏过敏以及静脉曲张等疾病者,不宜使用; 皮牵引操作前,应将局部皮肤洗净、剃除毛发。
股骨髁上牵引 胫骨结节牵引 跟骨牵引 尺骨鹰嘴牵引等
成人长骨不稳定性骨折、肌肉强大容易移位的骨折; 骨折部的皮肤损伤,部分软组织缺损,开放性骨折感染或战伤骨折; 患者合并胸、腹或骨盆部损伤者,需密切观察而肢体不宜做其它固定者; 肢体合并血循环障碍,暂不宜其他固定者。
牵引器具:
有体位不正确、牵引失当造成骨不连的可能:与牵引重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牵引力线与治疗目的不一致有关; 有血液循环障碍的可能:与牵引时体位不当,易损伤或压迫动脉;患肢过度肿胀,牵引致局部压力增高有关; 有牵引针眼感染的可能:与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针眼过大,皮肤过紧造成针眼撕裂;穿入钢针过于松动 ;针眼处包扎过厚,汗液及分泌物不易蒸发有关; 有足下垂的可能:与踝关节未置于功能位;骨牵引时位置不当压迫腓总神经有关; 有肌肉萎缩、关节僵硬、骨质疏松的可能:与病人缺乏功能锻炼知识;早期惧疼,害怕骨折移位不敢活动有关; 有皮肤损伤的可能:由于重力牵拉及长期卧床易形成压疮; 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与牵引治疗期间,病人需要保持一定的体位,不能随便翻动有关。
不得随意增加牵引重量; 每日测量患肢与健肢的长度并作记录; 牵引期间应注意观察牵引力线与治疗目的是否一致; 保持牵引装置正常; 维持合适的体位,保持反牵引力。 严格无菌操作; 观察针眼处渗出情况; 保持针眼处清洁干燥,针眼处消毒:3次/日; 牵引针出现松动、左右偏移时,不可随手将针推回; 一旦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应及时调整策略,嘱抬高患肢,患肢制动; 立即协助患者进行下肢静脉造影、多普勒超声检查; 禁止按摩,停止应用足底静脉泵; 遵医嘱给予抗凝药物、溶栓药物治疗;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警惕肺栓塞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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