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凌云丨狗这一辈子
在人的温饱都有问题的年代,狗更是不曾有过一顿饱餐,即便有些剩饭剩菜也要给等着过年杀肉的猪吃,对人们可有可无的狗来说是没有这般待遇的。唯独只有在人吃饭的时候,在桌下等,当然全村的狗只要瞄准哪家吃饭,可随意去任何一家桌下等,有时桌下还不止一只狗。但那时都很穷,很少吃肉,也就很少有骨头,狗也就只能等我们偶尔掉些饭粒,有时等得太久,好不容易掉下一粒,几只狗同时扑上去,甚至为了一粒饭在桌下打起来,险些把桌掀翻,把人惹恼了,几脚把狗都踢了出去,谁也没吃成,当然也有舌头快的就舔走了。
狗最喜欢的是小孩子吃饭,一般小孩吃饭时间较长,大人吃完了还在端着碗,狗就在旁边守候,因为掉落饭粒的几率更大,要是等待过久,有些没耐心的狗就直接去小孩碗里抢,慌乱中用力过猛把碗弄掉了,小孩的哭声就会招来主人对狗一顿打。其实它也知道这很冒险,但为了能饱餐一顿,也许它认为值得一试。
狗有时实在饿得不行,只好去偷吃。趁主人不注意,翻到灶台上去舔来不及洗的碗,一不小心把碗打翻,又会招来主人一顿死打。饿急了要是去别家偷吃,下手会更重,非打得一瘸一拐,哀叫出门为止。狗主人要是与他有仇,那狗命能活出门已是大幸,拿着扁担追剿好远不说,嘴里还高喊:“今天打断你的狗腿”。要是恰巧被狗主人看到,那仇怨就更深了,老人说的打狗欺主。
也有些阴毒的,随手一铁火钳,狗防不胜防,动作快的还能追加一火钳。但第一钳是下手最准最狠的,狗没防备,第二钳,狗扭头就跑,顶多打到屁股的毛或尾巴上,有时连毛都没打着,抡空打到了地面,用力过猛,把自己的手震麻了,会让打狗的人更加恼火,把气一股脑撒在狗身上。也有些贪心的狗,打了一火钳还吃第二口,那第二下也会很扎实。
但狗骨头硬,不怕打,下次依然还会冒险,总有得手的时候。要是聪明的主人认定狗有嫌疑,同样逃脱不了残虐的制裁,屈打成招为止。难怪都说“狗骨头”,要不狗的生命力这么强呢,只要留得一口气,依然会苟延残喘在村庄转悠。纵有千般磨难万种委屈,到了夜深人静,依然不忘自己的使命,一有风吹草动就狂吠不止,尽心尽责,守护村庄,守护着村庄的人们。可它却守护不了自己,在冬季,不时就能闻到哪家飘出炖狗肉的香味。这是狗的命,乡下狗的宿命。注定没有葬礼,没有泪水,没有墓碑。临终换来的是人们的大快朵颐,一地毛骨。狗也有乐趣。大大小小的狗每天成群结队在一起玩耍,一起打群架,一起泡妞。但它们一般都是自由恋爱,有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命运,它们就在一起。野外、墙角,路中心都是它们的洞房。如不因抢女朋友或挣食物,从来不咬架,偶尔咬一次,定是血溅沙场。
但要是外村有狗来我们村庄挑衅闹事,那全村的狗绝对是扭成一股绳,一致对外,让外狗溃不成军,惊慌逃窜。要是有些磨剪刀的,卖京货(货郎先生)的路过村庄,狗全村戒备,直叫得他们头皮发麻,抽下扁担自卫,直到村里人喝止才肯罢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狗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城里狗与以前农村狗有着天壤之别,狗变成了人的宠物,享受儿子、孙子同等待遇。要是落得富贵人家,还会吃昂贵的狗粮,身穿时装。生病时,主人会急得像热锅的蚂蚁,死后也有不大隆重的葬礼,伴有主人不舍的哭泣。
然而这些狗虽然过着优越的生活,却被主人训服得早就丧失了狗的本性。就连交配,也由主人选定吉日,选定门当户对的人家,完事就各回各家,狗与狗也许一辈子无缘再见。
狗的日子是好了,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除守门护院外,还必须想方设法为院内的主人找点乐子。狗越被主人宠,也就被训得越好。主人回了,为主人拿拖鞋;主人把垃圾丢在地上,它要迅速捡起来丢到垃圾桶;甚至主人病了,还可为主人拿药瓶。要是主人无聊了,以手当枪,嘴巴配音,狗就会应声倒地装死,直到主人过足了瘾才罢休。
本想等主人出门才偷得空闲,可又得看好家院的一草一木,特别是家中金银财宝不能有任何闪失,竖起耳朵时刻警惕,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要是碰到来访客人,反正主人不在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来一顿嚎叫,让对方见识一下它看家护院的本领,客人素质高的,说不定以后还会在主人面前夸奖一番,要是脾性不好的,大骂:“狗日的,瞎了狗眼”。狗也只能吃个哑巴亏。要是主人在家有客来访,客人还是得先与狗较量一番,要是主人装着没看到,说明这人主人不想见,狗自然叫得更来劲。要是贵客临门,主人会连忙开门,要是狗还不识趣,又会遭到主人一句:“瞎了狗眼,你也不看是谁”。为了讨好客人,说不定还会踢狗一脚。
一条狗能活到老不容易,不管哪个年代的狗,只要是狗,命运都掌握在人的手上,永远受人所制。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也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均不行。但狗却从不与人计较,对人永远忠诚,无论社会怎么进步,狗这一点从未变过。
作 者 简 介
朱凌云,女,汉族,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文化馆馆长,湖北舞蹈家协会会员咸宁市作家协会会员2014年10月至今在《文化通山》连载《童年那些趣事》系列,后多次在《珠海特区报》、《香城都市报》、《九头鸟》、《咸宁周刊》、《通山文艺》、《孝感日报》、《湖北日报》发表散文。写作之于我,犹鱼之于水,是能让我的心灵浸润其中的快慰,是岁月日渐沉积的精神珠贝。
投稿信箱:289341034@qq.com
版权联系:jgy328(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