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狂
Sadism 《国际精神分析辞典》p.1525
译者:张弢
拉康派精神分析实践者
施虐狂是从对他人施暴中获得的快乐。理查德·冯·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t Ebing)在引用萨德侯爵(the Marquis de Sade)的著作时创造了这个词。在《关于性欲理论的三篇论文》(1905d)中,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将施虐狂描述为一对对立中的主动形式,受虐狂是同一性倒错的被动形式。
两个被描述的前生殖力比多阶段,口腔施虐(或食人)阶段和肛门施虐阶段,在力比多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仍然活跃。在生殖器阶段,由于两者的积极性,施虐狂与男性位置联系在一起。在神经症结构中,特别是在强迫症类型中,施虐狂扮演着重要角色,这既是一种被压抑的本能冲动,也是因为本能投资的矛盾心理。《关于一则强迫性神经症个案的说明》(1909d)中的“鼠人”案例特别说明了施虐狂,正如《婴幼儿神经症史》(1918b[1914])中描述的“狼人”案例一样,这表明儿童经常将原始场景解释为施虐性质的。
性施虐狂在某些发展事件上得到分析性的支撑:牙齿在口腔阶段生长,在此期间,满足感与摧毁对象同时发生;掌控肛门括约肌;肌肉的发育使生殖器处于生殖功能的控制之下。弗洛伊德还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非性类型的攻击,在这种攻击中,消除本能满足障碍的需要也会使掌控的本能得到满足。
因此,正如他在《冲动及其命运》(1915c)中所写到的:“精神分析似乎表明,施加痛苦在冲动最初的有目的的行为中不起作用。施虐儿童不考虑自己是否会造成痛苦,也不打算这样做”(p.128)。正是在这篇文章中,弗洛伊德在第一冲动理论的框架内,对施虐狂和受虐狂之间的联系做出了最完整的解释。
施虐狂,首先,可以通过双重反转的方式转化为受虐狂,在这种方式中,主动转化为被动,主体取代客体。同样的结果也出现在所描述的另一对对立物中,即偷窥狂和暴露狂。然而,弗洛伊德指出,性施虐成分预设了对受虐狂的先验知识,于是产生了以下矛盾:“因此,享受痛苦将成为一个本来是受虐狂的目标,但它只能成为一个原本是施虐狂的人的冲动目标”(p.129)。
这一矛盾在1924年的《受虐狂的经济问题》中得到了解决,弗洛伊德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中证实了他早期的直觉,认为受虐狂可能是主要的。他提出了一种色情起源的受虐狂,这种受虐狂捆绑了保留在有机体内死亡冲动的一部分。施虐狂实际上是通过肌肉组织的中介,将力比多绑定的破坏性冲动向外转移到对象上的结果。“因此,把它称为破坏性冲动、掌控的冲动、权力的意志是恰当的。这种冲动的一部分是直接为性功能服务的,在那里它有一个重要的功能要填补。正确地说,这是施虐狂。”
即使在他的第二个版本中,伴随着死亡冲动的引入,弗洛伊德也允许在广泛的、不一定是性的意义上考虑施虐狂,因为它代表着向外指向对象的破坏性冲动。因此,那些认为没有必要坚持第二冲动理论的分析家们有理由将施虐狂和破坏性等同起来,尤其是在这种肛门性欲中,因为它有着丰富的冲动的性欲化(erotization)的潜力,也有助于通过粪便化的方式进行隐喻化,最激进的形式是去生灵(deanimation)(Be’la Grunberger)。一些作者,如让·贝格莱(Jean Bergeret),甚至坚持认为施虐狂作为一种基本的自恋暴力存在,早在自恋结构中临床揭示出来的性行为出现之前,这种自恋暴力就已经存在了,用对象来描述它是不准确的,即使是前生殖对象。保罗·丹尼斯(Paul Denis)就满足的目标重新评估了任何冲动中的掌控要素。
像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一样,梅兰妮·克莱因(Melanie Klein)也遵循弗洛伊德对施虐狂和力比多阶段的概念化,她采用了第二冲动理论及其二元论,但在她的临床工作中,她把施虐狂作为破坏性冲动的主要表现,给予了它相当大的早期重要性。它对主体的背弃使他或她处于危险之中。
其他作者,如安德烈·格林(Andre Green)和本诺·罗森博格(Benno Rosenberg),进一步接受了弗洛伊德的先于任何施虐狂之前生冲动与死冲动融合的概念,从而成为一种投射的受虐狂,因此,他们将施虐狂视为一种保护,以免遭受死亡冲动及其去目标化(deobjectivizing)的威胁,特别是在初级肛门性欲(格林)干涉分裂及其破坏性后果的边缘状态中(罗森博格)。在这种观点下,施虐狂就像受虐狂一样保护个体,但有一个更安全的外部对象。然而,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因为在忧郁症中,对象的结合(incorporation)会危及主体的生命,并说明了超我对自我的施虐狂的威胁,这也以不太严重的形式存在于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中。
丹尼斯·里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