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孩子是草,他(她)家的孩子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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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有一些父母,他(她)自己的孩子是宝,别人家的孩子是草。

他(她)的孩子打别人家的孩子,他(她)要么视而不见,要么低头刷手机装作没看见,但如果别人家的孩子稍作还手,他(她)是第一个蹦跳起来哇啦哇啦道德指责,作得跟天塌了似的那个人。
往往这种父母的孩子,偏偏又是那种喜欢主动撩起事端,也就是俗称先动手的那一方,用老话来说,这样的孩子喜欢生孽。
有天,我们在群里讨论起这一话题,有位妈妈就说了她的亲身经历。
她女儿小的时候,常和对面的邻居小朋友玩,隔三差五就会被咬上一两口,她女儿要是疼哭了,邻居小朋友的妈妈一定是二话不说,走过来抱上自家的孩子就走。
她曾经想过阻止女儿和那孩子玩,可两家住得太近,门一开俩孩子就吆喝到一块了,根本就不现实。
我们小区也有个小男孩,是喜欢主动招惹人家的主,但凡他占了便宜,他妈妈从来都是一副看天看地就是看不到现场的样子。
可有一天,当他主动招惹了比他大一两岁的小男孩小一时,小一当然果断还击了,这时,他那位彪悍的妈妈就第一时间蹦了出来,尖着嗓门对着小一开撕了,说小一打人,今后不准小一下楼来玩。
小一到底还只是个八九岁的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如此气势汹汹的指责,当然是委屈又害怕得直哭。
小一的妈妈在楼上听到声音,便下楼来和她理论,质问她:“你凭什么不准我家孩子下楼来玩,这小区是你家的吗?”
不讲道理的人其逻辑也是荒唐得可笑,她仍然理直气壮地扯着嗓门回应:“不准就是不准!”
几乎同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在我家团圆身上。
有天晚上,带团圆出门散步的奶奶没过一会就气呼呼地带着团圆回来了。
说是那小孩抢团圆的玩具,团圆顺手夺回来,那小孩的外公就直接怂恿那小孩打团圆,并且用他那双鼓突突的眼睛死盯着团圆,团圆被那满是恐吓意味的眼神吓得直愣愣站在原地任由那孩子打。
当下我并未在意,可隔代亲的团圆爷爷很不痛快:
“谁家孩子不是个宝啊?你家孩子先抢东西也就算了,你一个吃了七十几年饭的长辈,不但指使孩子打人,自己还用眼神恐吓孩子,也是少见。”
偏偏事有凑巧,没过两天,团圆爷爷带着团圆外出,又碰上那孩子坏笑着凑过来了,团圆爷爷告诉团圆,该出手时就出手。
能想象到,团圆果断出手了,然后那孩子的外婆就跟天崩地裂了似的哇啦哇啦开叫了,团圆的爷爷未多理会,领着团圆该干嘛干嘛去了。
当时,我还思忖着团圆爷爷的方式是不是欠妥,想着过几天有机会了是不是和那孩子妈好好沟通一次,毕竟同在一个小区,也是邻居。
可没过几天,就又发生了她和小一妈妈的冲突,我当下觉得,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形同陌路就是最好的距离。
2
纵观这些“我娃为宝你娃为草”的家庭,大多具有如下特征:
从父母那一代起,爷爷奶奶就极为宠溺,其中大多数的爸爸(妈妈)原本就是迟到的礼物,爷爷奶奶三四十岁才有了爸爸(妈妈),等到爸爸(妈妈)有了他(她)后,自然是一家三代看得更宝贝;
这些孩子的爸爸(妈妈)自幼被娇惯,成年后自然更跋扈一些,得理不饶人,无理也要横三分;
这些孩子通常也是喜欢主动挑事的主,因为他有一个欺负了别人咱不管,咱吃亏了随时上演一场大戏的神助攻天团。
当然,并不是所有老来得子(女)的家庭都是这样,只是这样的家庭,相对来说概率相对更高一些。
曾经轰动全国的刘德华脑残粉杨*娟事件,其父亲老来得女,夫妻俩对女儿杨*娟宠爱有加,有求必应,甚至不惜卖房卖肾筹钱满足杨*娟赴港寻见刘德华,最终于2007年3月26日跳海自尽,并留下遗书大骂刘德华,父亲去世后,杨*娟转而开始埋怨刘德华至痛哭失声。
据百度索引,2009年6月,有人在甘肃省兰州的公交车上看到杨*娟,这个曾经轰动过全国的女子,与妈妈一起乘坐公交车时仍然在抱怨媒体的不可信,以及她父亲悲剧的造成,不是她的错。
爆料的网友说:“杨*娟语速很快地说着,她母亲就在一旁附和。母女俩在广场南口下车后,母亲很顺从杨*娟,头发凌乱提着东西,而杨*娟却一直空着手。”
说真的,哪一代人没追过星,从邓丽君到刘德华,再到现在的一众小鲜肉,尽管大众审美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但偶像总是层出不穷,所到之处皆是人山人海、万人拥趸,可像杨*娟这样以极端方式追到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还真没几个。
要是个个都喊着寻死觅活要负责,偶像们还要不要活?!
3
杨父和杨*娟只顾着痛骂和抱怨刘德华,却从未反思过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过度溺爱的家庭教养方式已经把杨*娟人格结构中道德准则、社会规范等社会性的内容全数剔除,留下的只有纯粹生物性的利己的需要,“超我”一片空白,“本我”的也就是生物性的冲动和需要在人格结构中过度地膨胀了,她所有的心理动机全无利他、纯粹利己。
这样,她的自我也就没有了平衡,所以即便家庭负债累累她仍不懈追星,父亲死后她开始转而抱怨刘德华,企图以此逃避社会舆论对她的指责。
这一切让人瞠目结舌的自私,都是由她的病态人格所导致的。
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 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提出,人格由三个层次构成: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是人格的最基本层次,它由人的以性本能为代表的一系列本能冲动组成,是混乱和毫无理性的,只按照快乐原则行事,盲目地追求满足;
超我是人格的最高层次,代表了各种社会规范、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等在人格中的内化,它代表人的社会性需要,是能进行自我批判和道德控制的理想化了的自我;
自我就是人格的中间层次了,它遵循现实性原则,调节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
通俗点说,“本我”是魔鬼,“超我”是天使,二者拉锯形成一个基本平衡的“凡人”。
可以这样认为,当一个人的自我可以充分地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时,那么这个人的人格就是健康的,反之,就是不健康的。
失去了健康的人格,正是杨*娟悲剧的根源,而究其根源,正是由于其父母对她的极端溺爱造成的。
没错,过度溺爱,在极大程度上会让孩子失去健康的人格。
那些“我娃打你娃我看不见,你娃打我娃我就要翻天”的家长,正在身体力行地培养着无视社会规范、纪律道德,也就是慢慢减少甚至剔除人格中“超我”部分的孩子:
对,我只用遵循我的动物性本能,扬手就打,想哭就哭,因为我打你我不用负责,你打了我,我也只负责哭,我妈我爸、我姥姥姥爷自然会来收拾你,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只管由着性子来,开心就好。
4
这样的孩子的父母,别说是和孩子发生矛盾冲突,就是他(她)家孩子小时候学走路磕到撞到了地板桌子角这样的死物,他(她)的爸爸妈妈、姥姥姥爷抱怨拍打的都是地板、桌子角,怪地板、桌子角长得不好,磕到撞到了他(她)家宝贝。
这样长大的孩子,必然缺乏对规则的敬畏和社会规范的约束。
当他们自己成为父母的时候,他们会不管不顾地让孩子站在行驶的汽车上,从天窗上探出大半个身子,全然不知危险为何物;他们会让体重二三十公斤的孩子一屁股坐在共享单车的前置篮上,对“限重5KG”的大写的警告视若无物……
是的,他们这一生都不羁放纵爱自由,却仍然自由自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跌倒,并且如果真有这一跌,必是不能直视的惨烈。
能想象,如真有严重后果,他们必然要举全家之力,状告没事装了天窗的汽车厂家,安装了前置篮的共享单车……
因为他们,就是这样一路拍打着让他(她)磕到跌倒的地板桌子角、欺负着不敢还击的邻居小朋友长大的,他(她)自己,从来都没错,他(她)从来就是开心就好。
但是最后,他(她)真的开心吗?没有形成社会性人格的人,必是这个社会的异类。异类的生存状态,又是怎样的呢?

你家的“宝”,其实是社会的“草”。

有草的地方,必然就有割草机。

在孩子人格的形成过程中,家庭教育要有更多利他的内容,只有利他和利己达到一种动态的基本平衡,才能让孩子拥有健康的人格,良好的自我。

人,最终将不可逃避地走向社会,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如果没有了基本层面的社会内容,那么当他(她)作为社会人,在社会中生活,和社会、其他社会人发生关系时,就必然为自己和他人带来灾难。


别让你家的“宝”,长大后成为社会的草,你是他(她)的爹妈,其他人不是,这个社会不会无原则地宠溺和由着他(她)的性子,有本事,你能战天胜地永远不老,护他(她)任性跋扈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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