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鲁芹“偷师”小议
吴鲁芹(1918—1983)的散文,从小有名气发展到颇有名气,多半应该归功于《鸡尾酒会及其他》这本文集的出版。集子里的文章作于1952至1957年间,正当他创作的盛期,统共才十来篇,就有两篇写到吃饭,可见作者对于口腹之欲的恋恋难舍。
这两篇散文,有情趣有见地,确为佳作。惟一令人稍感疑惑的是,个别辞句似曾相识。
试看《中西小宴异同志》结尾:“好在此文尚无开罪主人之处,大约我还可以继续奉行猪八戒对南山大王手下小妖说的话:'待我一家家吃将过来’。”对比钱锺书《论吃饭》的结尾:“至于我本人呢,恭候诸君的邀请,努力奉行猪八戒对南山大王手下小妖说的话:'不要拉扯,待我一家家吃将来。’”若说纯属巧合,也未免太巧了一点。
更巧的是,另一篇《请客》,又有至少两处同钱锺书此文重合。
(一)钱文说:“一方面是有了肠胃而要饭去充实的人,另一方面是有饭而要胃口来吃的人。第一种人生观可以说是吃饭的;第二种不妨唤作吃菜的。第一种人工作、生产、创造,来换饭吃。第二种人利用第一种人活动的结果,来健脾开胃,帮助吃饭而增进食量。所以吃饭时要有音乐,还不够,就有'佳人’、'丽人’之类来劝酒;文雅点就开什么销寒会、销夏会,在席上传观法书名画;甚至赏花游山,把自然名胜来下饭。吃的菜不用说尽量讲究。有这样优裕的物质环境,舌头像身体一般,本来是极随便的,此时也会有贞操和气节了;许多从前惯吃的东西,现在吃了仿佛玷污清白,决不肯再进口。”
吴文跟着说:“到某一个时候,胃也会讲究起气节来了。某些东西不吃了,某些东西少吃了,渐渐机能减退,就要用食物以外的东西来唤醒麻痹,于是山珍海味之外,需要山色湖光来下酒,需要名媛淑女来佐餐,需要某种音乐,需要某种气氛。到这一阶段,请客吃饭,不仅已发展到成为艺术,而且,借用一句时髦的话,还是一种综合的艺术。”
(二)钱文说:“社交的吃饭种类虽然复杂,性质极为简单。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反过来说,把饭给予没饭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无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赏面子就一变而为丢脸。这便是慈善救济,算不上交际了。”
吴文跟着说:“请客吃饭的种类,一如机关造预算,当然名目繁多,但有一基本相同之点,那就是凡请客吃饭,一定是请已有饭吃的人吃饭。如果是请没有饭吃的人吃饭,那是施舍,属于慈善工作一类,与恭候台光,向不混为一谈。”
两造互较,其面目之雷同,无论如何也不好说是巧合了罢。此外,钱锺书文中提到“八小本名贵希罕的奇书”《老饕年鉴》(Almanachdes Courmands),吴鲁芹《请客》一文同样提到,而且引述的意思大体无殊,也很有可能是从钱氏那里转手而来。以无实据,姑置不论。
其实吴鲁芹的文风,与钱锺书并不相同。他对中、西文学,均有相当修养,虽说比不上钱氏那么博闻强识,然而因此运笔之际,也少了许多掉书袋的味道。行文总是轻盈而无艰难劳苦之态,修养随处溢露,却不见刻意痕迹,偶或皴染一二,也是点到为止。他曾批评一度与凌叔华、苏雪林齐名的袁昌英,道是:“大体上说来,她也和一般的学者一样,写文章能'重’而不能'轻’,求'轻’的时候,反而显得费力。”(《余年集·记珞珈三杰》)又比较夏志清和自己的区别,道是:“志清从不写不出气力的文章,我是只写不出气力的文章。”(《英美十六家》自序)观此可以知其取向矣。这两篇写吃饭的文章,多处流露钱锺书的影响,足证吴鲁芹对其散文是熟稔于心的,而他终不能步钱氏的后尘,正说明文风关乎个人气质,丝毫勉强不来。这真是“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典论·论文》语)了。
除却以上所说,我还另有一层感慨。《鸡尾酒会及其他》一集行世之后,颇受台湾文坛瞩目,为何这些显而易见的沿袭之迹,当时从未有人指出?道理很简单:国民党迁台初期,文化管制甚严,新文学作家的文字,绝大多数被禁。钱锺书人留在大陆,他的作品,一样是在“合法渠道”中看不到的,流通面极窄,吴鲁芹偷学几招,自然不太引人注意。文化管制的愚民效果,即在这么一件小事上,也有着具体而微的表现。今日我们观之,能不警惕?从这个角度看,揭出吴鲁芹散文里偶一有之的“偷师”现象,其意义恐怕还不只限于比勘词句、辨析风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