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两手都要硬

党章赋予纪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协助到位,又要监督有力,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相得益彰,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统筹“协助”与“监督”两项职责,在协助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推动协助,促进纪检监察机关释放更大监督效能,助力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有声”。

找准定位,做到协助不包揽、监督不代替。“协助”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也厘清了党委和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各自定位。党委主体责任是“纲”,发挥牵头抓总、全面领导作用;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践中,大连市列明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定“一细则两清单”,即大连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大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大连市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分解细化14个方面、157项任务,确保“两个责任”既相互贯通、又界限分明。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包含监督责任,党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监督,纪委则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委通过约谈提醒、履职考核、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教育、问责等方式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责任。

围绕中心,紧盯关键点、要害处开展协助和监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虽各有侧重,但并非各谋其事,必须统一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与党委同心同向,紧盯关键点、要害处做好协助和监督。一是在政治监督上发力。大连市纪委监委聚焦“两个维护”出台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意见和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工作办法,明确18项监督任务清单,推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事、具体行动中。二是在一把手监督上同向发力。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一把手26人次,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党内谈话5280人次,形成了一把手抓一把手环环相扣、逐级延伸的责任链条。今年9月,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市县乡党委主要领导与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强化一把手监督,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机制。三是在专项监督上同向发力。针对一些突出问题,由党委主导,纪委具体负责,以专项监督为抓手,集中人力、时间进行整治。在全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治“中梗阻”专项监督,先后开展监督检查1476次,发现短板问题1353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92件、处分203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干扰执法司法活动等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留置1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建章立制,做实常态化协助和监督。立足日常、经常,纪委要善于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综合考评传导压力,建立考责机制。大连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督查、市县巡察、实绩考核和干部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考核中传导履责压力、纠正履责偏差,既促进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又促进市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对照检视担当作为、履责效果。同时,统筹分析、综合运用督考结果,着力纠治主体责任“推责甩锅”、监督责任缺位越位等行为。二是共同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促改机制。市委出台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委则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细则,协助市委推动案发单位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定期形成专题报告,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协助并督促市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以警示教育活动为载体,建立教育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每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查处的市管领导干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市纪委监委协助拍摄警示教育片12部。今年,协助市委组织市级领导干部参观大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拍摄警示教育片《危险关系》,全市180余家单位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并收看警示教育片,1.3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作者系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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