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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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据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曾经风光一时,特别是天津权健足球队挥金如土地购买国内外著名球员,更让权健公司犹如太空冒出来的一样,让很多人目瞪口呆。因为,与恒大集团、上港集团、苏宁集团、鲁能集团,包括上海申花、广州富力,无论从名气上还是实力上,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些企业都是经过多少年的打拼和发展,才逐步达到现在这样的规模的,也是才具有现在这样的经济实力的。权健公司既不是互联网公司,也不是开发企业,更不是金融机构和投资银行,怎么就有这么强大的实力,能够花钱如流水呢?他们的钱到底是如何来的呢?

值得注意的是,权健公司自2007年起,就开始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了。期间,各地对权健公司的经营模式,也有过很多次调查,并在一些地方受到了查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能够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处理,导致地方的查处工作没有能够深入推进,从而也让权健公司一次次地逃过了处罚。

随着权健公司对利益追求的欲望越来越强,特别是购买了足球队以后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多,权健公司撒开的网也越来越大了,产生影响越来越广。甚至这样的不规范行为,还带到了足球场,形成中超市场购买球员的行为不规范现象。自然,权健公司也就应了那句西方谚语——上帝要让一个人灭亡,必使其疯狂。权健公司灭亡之前的行为,确实非常疯狂,疯狂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既然想要灭亡,当然别人是拦不住的。今天的判决,就是对权健公司及其束昱辉等的惩罚。

我们说,一个人,想要赚钱,并不是坏事。想要干大事,也不是坏事。前提是,必须遵纪守法,能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而不是剑走偏锋,在违法违规的道路上行走,试图以这样的方式获得不该获得的利益。权健公司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剑走偏锋的表现,也是目无法纪的行为。

也不难看出,从权健公司这些年来的经营行为以及投资方向来看,也一度想通过收购实体企业等给自己一个机会,或者说避免在违法违规道路上继续行走。但是,习惯了剑走偏锋的束昱辉,显然不甘心于赚慢钱,而习惯于赚快钱。因此,便想通过收购足球队的方式制造影响,并更加疯狂地进行违法经营,最终让自己彻底失去了避免灭亡的机会。

对束昱辉及其权健公司来说,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如果早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加以改进,不再在错误之路上走下去,或许还不至于灭亡。可是,已经处于完全疯狂状态的束昱辉及其权健公司其他受到惩罚者,就是不相信法律之剑会刺向他们,甚至觉得收购一支足球队造造势、造造影响,就能蒙混过关。真的是太天真了,也太无知了。

值得注意的是,从判决书也不难看出,面对法律的威严,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束昱辉,能够主动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获得法院在量刑上从轻处理,也算是一种信号。那就是具有类似行为和举动的人,应当主动自首、主动承认错误、主动整改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错误进一步加大,最终走上犯罪之路。

市场经济既是开放经济,更是法制经济。开放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也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权健公司的案例说明,不管是谁,也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赚钱也好,争利也罢,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做。否则,就会触犯法律,让自己陷入违法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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