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1月11—1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于16日下午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反馈会,在南宁设主会场,在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设分会场。督导检查组认为,广西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认为,广西各级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双千计划”、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仅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604亿元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实际,办好民族、边境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守疆护边情怀;实施义务教育有保障战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区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义务教育学校80所,改善近4300所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劝返辍学学生3.5万人,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双清零”目标;破解政策难点,通过创新实施“聘用教师控制数”制度,新增编制控制数12.3万个,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同时,督导检查组也指出了广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
教育部有关领导肯定了广西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要求广西抓好问题整改,抓好巩固提高,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谱写新的教育篇章。
按照督导评估组的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广西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来源丨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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