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之我是王启年
大家好,我是王启年。
我的经历大家都知道了吧。
我得罪了那位从儋州来的范府私生子,先是在城门口用一幅地图骗了他二两银子,后来又陆陆续续骗了他好几次。
他估计杀了我的心都有了。
今天,去监察院坐班的时候,不幸发现,他居然还是我的顶头上司——提司大人。
这可要了亲命了。
为了弥补我们之间的裂痕,我觉得给他说一个故事。
在我还没有进入监察院的时候,我只不过是一个又害羞、又胆小,对什么都充满着恐惧、又有点儿爱钱的小男孩。
我之所以喜欢钱,还得从我十六岁那年说起。
那一年,我喜欢我们家隔壁一个叫做小曼的姑娘。
小曼,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小小的胳膊,小小的腿,小小的个子打动了我小小的芳心。
哦,不对,芳心是用来形容姑娘的,应该是打动我的……咳,反正你只要知道我很喜欢她就是了。
每次在见到她的时候,我都有种要想在她那小小的嘴巴上亲一下的冲动,那一定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
可是,虽然我很想亲她,却又不敢亲。
为什么不敢亲呢?
因为我是一个又害羞又胆小的男孩子呀。
为此,大家没少取笑我。
当然了,大家之所以取笑我,并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小曼却又不敢亲近小曼,不是因为我有贼心没贼胆,而是因为我们家很穷,穷得只能穿开裆裤。
所以,大家说我喜欢小曼简直就是臭狗屎硬往鲜花上蹭,生就了天生一副欠扁的德行。
虽然小曼家也很穷,情况比我们家好不了多少,可是,她却很漂亮,也就是说她穷得只剩下一个漂亮了。
而我穷得则只剩下臭狗屎了。
喂,你在干什么,你不要笑好不好,你如果再笑的话,我就不说了,反正你只要知道我那个时候在面对小曼的时候很自卑就是了。
每次鼓起勇气向小曼说我很喜欢她,想让我嫁给我当媳妇儿的时候,我两腿就忍不住会抽筋,结结巴巴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实在没有勇气去面对她呀。
可是,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是真心喜欢小曼的,说得煽情一点儿就是,用我这犹如泉水般清澈的眼睛,山梁般高挺的鼻子,抹了蜜般甜甜的嘴巴。
那种喜欢是渗透到骨子里的。
哦,你能够想象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渗透到骨子里的相思之苦吗?
咳,跟你说这些干嘛,你根本就不会懂的,你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呀,等你长大了你可能就会明白我的感受了。
我虽然心里喜欢小曼喜欢得要命,可是,表面上却又偏偏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甚至是根本就对她不屑一顾的样子。
你有没有过喜欢一个女孩子却又在表面上偏偏装出一副对她不理不睬满不在乎的感受,你有没有过仅仅是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眼而在她们家大门口冒着大雨守候上两天两夜的经历?
我想你一定没有。
刚才我就说过,你们看上去还只不过是个孩子而已,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爱情的,你可能甚至连什么叫做女孩子还不知道呢。
可是,我知道。
所以,我才痛苦。
后来,我们都渐渐地长大了。
时间虽然可以改变一切,我们的容貌,我的思维,我们的身心,可是,我对小曼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而小曼也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漂亮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隔壁的大公鸡见了她回到窝里咕咕地就下了两个蛋。
她们家门口整天都挤满了前来求亲的人。
他们之中有富甲一方的大财主——比如庆余堂那位胖胖的大掌柜,有权倾朝野的高官显贵——比如那个时候还没有成为尚书的郭攸之,有满腹经纶的才子——比如还没有成为文学大家的庄墨韩,有武功高强的侠客——比如还没有成为大宗师的叶流云……
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去求亲?
咳,我算什么,我什么都不算,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名一文,穷得连裤子都没得穿的乡下小子。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钱都没有,来凑什么热闹呀?
虽然这话说得有点儿市侩,有点儿庸俗,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可是,仔细想想又会觉得他们说的挺有道理的。
是呀,你一个穷小子,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想养活媳妇儿呀,难道你就忍心把这么漂亮的姑娘娶回去跟你一起受苦呀?
冬天还好,冬天还有西北风喝,那春夏秋呢?
所以,为了小曼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最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将小曼用八抬大轿抬进了亲王府。
那位亲王殿下,据说是有希望成为下一代庆国皇帝陛下的人物。
那天,我哭了。
别以为男人不会流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假如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比方说林相的爱女林婉儿,成了别人的妻子,难道你不会伤心,你不会流泪?我说你还是不是男人呀?
哦,对啦,你暂时还不是个男人,你们还只是个孩子而已。
可是,光流泪有什么用,我得拿点儿具体的方法出来才行呀。
我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失去我的小曼呀。
于是,我自愿卖身为奴,混进了亲王府,在那里忍辱负重,苟且偷生,为的就是能够天天见到小曼一眼,看她吃得好不好,睡得香不香,快不快乐,只要看见她生活幸福,我也就幸福了。
哦,不,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幸福。
因为她在亲王府里生活得越幸福,也就越是证明,我没有机会了。
这并不是说我这个人很自私,不想心爱的姑娘生活的幸福一些,而是因为——反正看见她在亲王府里快快乐乐得犹如一只无忧无虑的百灵鸟似的,我心里就觉得怪怪的,跟打翻了陈年老酱坛子似的。
其实,在王府里我并不是能够看见小曼是否真的像只百灵鸟一样快快乐乐得,因为侯门一入深如海,我一个下人,又怎么能轻易见到王爷的少夫人呢?
王府里虽然天天歌舞升平,锦衣玉食,一片太平盛世的样子,可是,我却能够明显得感觉出来,小曼并不幸福。
因为我知道亲王殿下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更知道小曼是什么样的人。
亲王那样的人是根本就不适合小曼这样的人的。
有一次,我正在后花园里给花木施肥除草的时候,猛然一抬头,就看见了正坐在青石桥上看金鱼戏水的小曼。
她的样子几乎完全变了。
她面色憔悴,形容枯槁,就像是好多天都没有睡过觉,好多天都没有吃过饭一样,脸上甚至还带着明显得泪痕。
这哪里还是以前那个整日里都笑个不停,无忧无虑的快乐天使小曼呀?
这哪里还是我朝思暮想的那个活泼开朗的百灵鸟呀。
在那一刻,我鼻子一酸,真的很想扔掉手中的花锄,跑过去,将她一把抱在怀里,问问她吃的好不好,睡的香不香,有没有想家想父母想我们这些儿时的伙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可是,我不能。
现在的小曼已经不是当初的小曼了。
她现在是堂堂亲王府的侍妾,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犹如神坛上的女神,是远观而不可亵渎的。
甚至在远处偷偷地观望也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亵渎。
而我呢,却只不过是个下人,只不过是一坨牛屎,如此而已。
况且,她现在好像已经不认识我了。
是呀,人都是在变的。
而一个饱受“情”字折磨的女人,会变得更快。
我,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傻头傻脑的毛毛躁躁的小孩子了。
有一次,在给金鱼喂食的时候我不小心在水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甚至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水中映着的,同样是一个面色憔悴形容枯槁的人。
在那一刻,我又想哭了,可是,我又不能哭。
我只是一个下人。
在王府中,一个下人是不能有感情的,当我舍去尊严,放下自尊,将自己卖入王府的一刹那间,我就已经明白,一踏进王府大门,我除了已经舍去了人身自由之外,更是连喜怒哀乐一起舍去了。
我只有躲在花丛的深处,暗暗地看着面前这个自己朝思暮想的人,看着她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凉风的娇羞。
我们虽然近在咫尺,我却觉得我们相隔千里。
后来,王爷匆匆地走了过来,一脸的愤怒。
他好像是在外面受了什么人的气。
——在我们那个地方,只有他给别人气受的份儿,从来没有人敢给他气受的。恐怕只有他的竞争对手,也就是当今的庆国皇帝陛下给它气受了。
——那个时候,咱们这位陛下还不是陛下,甚至连太子都不是。
他只是一位落魄王爷家不受待见的小王子。
他之所以能够给这位亲王气受,是因为他的身边有三位得力助手——庆余堂的主人叶轻眉女士,如今的户部侍郎范建,也就是你的父亲大人,以及咱们监察院的院长大人。
正所谓三个臭皮匠打死诸葛亮,三个聪明人估计连皇帝都能打死。
他们一向与这位亲王大人不合,所以经常借故找他的麻烦。
那一天,这位亲王大人在他们那里受了气,所以,回到自己的家里之后就要打老婆发泄发泄。
亲王这个人的脾气很坏,府里的人都很怕他。
这个人生气起来简直是没有人性的。
我知道,这次小曼又要遭罪了。
果然是这样。
亲王走到青石桥上,二话不说,甩手就是一个耳刮子,重重地扇在小曼的脸上,差点儿栽倒河里。
他忿忿地道:“你个贱人,自从进了王府,你就没有给老子过好脸色,整天这么一副死了老子的苦相,仿佛别人都欠了你似的,老子娶你回来是想你斗老子开心的,不是让你在这里给老子装贵妇人的。”
说着,又是一个耳刮子。
嘿,小丫挺的还打上瘾了。
等到小丫挺的打得双手发麻,气也出的差不多了,这才一甩袖子,回大厅里去,得意洋洋的跟个黄鼠狼似的。
可小曼仍然坐在青石桥上,默不作声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水中的游鱼,可是,却已经泪流满面。
我的心几乎都要碎了,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想冲出去,一刀砍了亲王那个畜生,好安抚小曼那颗受伤的心。
可是,我不能。
我只是个下人。
假如我真的不顾一切地跳出去找亲王那个小丫挺的拼命的话,估计还没等我跳到他的面前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王府里不仅高手如云,戒备森严,而且,亲王自己的武功好像也不错的。
据说曾经得到过某个高手的真传——据说叶流云在成为大宗师之前,曾经跟他比试过,居然都输在了这位亲王的手下。据说当年东夷城的白痴——四顾剑来到庆国的时候,也是被亲王殿下追着打的
所以,像我这个身手,恐怕十个也近不了他的身。
所以,我只有忍,忍,忍。
我决定暗暗习武,伺机报仇。
其实,小时候,我也学过武的。
就是咱们庆余堂的主人叶轻眉。
由于我经常到到庆余堂里帮忙扫扫院子啦,挑挑水砍砍柴啦,收拾收拾房间啦什么的,叶轻眉看我忠厚老实,心地善良,很有上进心,是个大好青年的胚子,而且骨骼清奇,灵台明净,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再加上她很想让自己的一身本事有个衣钵传人,所以,就教了我不少武功。
还让那位瞎子仆人作为我的人肉盾牌,进行试剑。
但由于那个时候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小曼身上,根本就没把这当成怎么回事,所以,学过之后就撂在那里了,再也没有温习过了。
而且,当时我之所以跟着他练武完全是因为小曼喜欢看我翻跟头。
后来,小曼嫁人了,跟头也懒得翻了。
再后来,唉,其实,我想我和小曼是没有后来的。
我更想不到在后来我还要把那些本不喜欢的花拳绣腿的功夫不得不重新拿出来晾一晾,用来跟亲王拼命,拯救小曼出火海。
我虽然不像你小范大人是什么大天才天下第一聪明人,可是,我的记性真的很好,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虽然那么多年过去了,可是,当时所学的一招一式都还牢牢记在心里。
甚至连细微的细节都没有忘掉。
于是,从那天目睹了亲王的暴行之后开始,我就暗暗地下定决心,从此以后,要白天在王府干活,晚上到外面的树林里练武。
等到功夫练成之后,我就决定杀掉亲王,将小曼救出着火海,然后到一个深山老林无人知晓的地方去过那种与世无争的生活,就像戏里经常唱得那样:从此不再受那奴役苦,夫妻双双把家还。虽然在江湖中生活过,可是江湖却没有留下我的传说。哥练得不是绝世的武功,哥练得是寂寞。
可是,我的功夫还没有练成,亲王就被人杀了。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我正在外面的那片树林里练功呢。由于练得太过于投入,一直练到了五更天,天都快亮了,心知不好,便赶紧往侯府跑,免得别人对我彻夜不归的行动有所怀疑,察觉出我想杀亲王的图谋,那可就遭了。
当我走进王府大门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情形吓住了。
王府的上上下下几百口子,居然在一夜之间全都被人杀死了,大人小孩男人女人的尸体乱七八糟地躺了一地,到处都是断掉的手臂,头颅,墙上,柱子上,地板上都是死者在挣扎的时候溅上去的鲜血。
亲王死在平日里发号施令的时候坐的那把镶有宝石的檀木椅子上,面目狰狞,脑门儿上一个大洞,咕嘟嘟地冒着血,犹如见到了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
他的剑仍然挂在腰间,还没有来得及出鞘,就被人一剑穿心,钉在椅背上。
王府里所有的男人都被砍掉了脑袋,四肢胡乱地扔了一地。
王府所有的金银珠宝都被抢劫一空。
我在树林里练了一夜的武功,本来就已经练出了一身的臭汗了,现在再被眼前的这种可怖的情形一吓,汗出得即可就更厉害了,汗津津的由头流到脚底板儿,犹如被人兜头泼下来一盆凉水。
但我仍然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我靠着朱红大门,捂着胸口,不停地深呼吸,让自己碰碰直跳的心平息下来,然后将汗津津的衣服脱下来,搭在胳膊上,接着走进大厅,弯腰在一个家丁的尸体旁随手捡起一把没有来得及用的刀,用来防身。
我控制住自己惊恐不安的心情,在满地的女尸中到处寻找小曼的下落。
从前厅到后庭,后外堂到内屋。
可是,见鬼。小曼居然踪迹皆无,不仅活的不见,甚至连尸体也没有留下。
究竟是死是活?
死了?尸体在哪?
活着?去了哪里?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
夜里听到动静却一直没敢出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的邻居终于走出家门,然后被王府遍地的狼藉给吓住了,像是见了鬼一般飞快地往衙门里跑。
官差们听到线人的报案之后,赶紧跑了过来,进门一看,嚯,好家伙,发现我正光着上身,手提钢刀在女尸中翻来覆去的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他们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女尸全都衣衫不整的,所以,他们便认定我是凶手,是先奸后杀的无耻之徒。
他们对王府里所发生的这一系列变故的推测是这样的:我跟这王府中的某个姑娘有染,或者干脆就是跟他们的少夫人有染。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曾经见过我经常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偷窥他们的少夫人,似乎是想图谋不轨。而最后,终于把少夫人勾搭到手,结果奸情还是败露。当我们两个人正在苟且的时候,却不幸被刚好从外面回来亲王给撞见了,大骂奸夫淫妇。于是,我一狠心,就斩草除根把小侯爷给宰了。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侯府的上上下下全都给杀了。男人呢,全部杀掉,并碎尸泄愤。女人呢,则是先奸后杀,丫丫个配的,真够残忍的你嘿。
哦,他们做出这种推测并没有完全凭空设想没有根据的,我手里的钢刀,上身衣衫不整就是很好的证据呀。
可是,冤枉呀。
他们也不好好想想,我一个人哪有那么大本事呀,可以不动声色地杀死几百人。
即使我武功高强,已经到了臻化入境摘叶飞花的地步了,可以在一夜之间杀死那么多人,我也没有那么超强的能力一下子强奸王府上下那么多的姑娘吧。
我即使是大力金刚不死神龙重生转世也不行呀。
但那帮捕快为了推卸责任,尽早给这个难搞的王府大屠杀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便不由分说就要将我捉拿归案,去顶头上司那里交差。
即使抓不着真凶,抓个嫌疑犯也是大功一件呀。
于是,众捕快一拥而上,什么水火棍呀,铁尺呀,钢刀呀,绊马索呀,全向我挥过来,企图将我一网打尽。
虽然说双拳难敌四腿,饿虎架不住群狼,但最后我居然仗着自己三脚猫的功夫,硬生生地从那帮捕快的眼皮子底下逃脱了。
也不知道是我的武功真的练到了臻化入境的程度,还是那帮捕快太不济了。
逃出来之后,甚至连我自己都没弄明白这究竟回事。
不管怎样,我还是逃了出来。
再后来,我就遇到了咱们的院长大人,加入了监察院。
这就是我的故事,小范大人,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