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祭”为逝者哀悼,为生者祝福

写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在这个思念亲人、祭拜祖先的传统节日里,注定是许多人心里难过的一道坎。特别是武汉这个疫情重灾区,封城至今仍未解封,巨大的悲伤何处寄托、如何排遣?正是,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疫情”欲断肠。借问心安何处有,黎民遥指“旗杆下”——
有网友建议,为这次疫情中的遇难同胞举行降半旗志哀。
在这么重大的“公共灾难”面前,降半旗志哀——为逝者哀悼,为生者祝福,应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况且,《国旗法》中也有在“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的规定。
巨大的悲伤需要有一个“出口”,民众的心灵需要抚慰。以国家名义降半旗的仪式寄托全国人民的哀思,让死者安息,让生者节哀,是体现党和国家对公民生命的关怀与尊重。同时,也是给予死难家属一个莫大的精神慰藉和真诚祝福。这样,有助于公民增强国家观念和患难与共的家国情怀;有助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因而,为遇难的黎民百姓降半旗志哀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惯常做法。
因此,为在这次疫情中逝去的人们降半旗志哀,不仅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让全国人民悼念疫情中遇难的人们,以寄托心中的哀思,表达对逝者生命的惋惜和敬畏,更是文明社会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
让空中飘扬的国旗,更有力地飘扬在人民的心海中。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而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在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上图为发布会上,中央指导组成员起身为疫情中的逝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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