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卷26本命解诗解3斩衰恩制服衰义制三年忧哀因杀制节

孔子家语》卷26本命解诗解3斩衰恩制服衰义制三年忧哀因杀制节

题文诗:

子曰礼之,以象五行,四时,丧礼,

有恩有义,有节有权.其恩厚者,其服,

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也;门内之治,

掩义,门外之治,掩恩,资事父以,

事君敬同,尊尊贵贵,义之大也,故为君亦,

服衰三年,以义制也;三日而食,三月,

而练,毁不灭性,伤生,不过三年,

齐衰不补,坟墓不修,除服之日,素琴,

示民有终,凡此,节制者也;资事父以,

事母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

以治之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

杖者爵也.君丧三日,授子五日,授大夫杖;

七日授士,或曰擔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

不杖由其,不能病也.百官,百物,

不言事行,扶而起者;言后事行,杖而起者,

自执事行,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

跛者不踊.老病也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

以权.亲始死也,三日不怠,三月不懈,

悲号,三年忧愁,哀之杀也,圣人因杀,

以制节也.礼以节哀,适度有节,节哀顺变.

【原文】

孔子曰:“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故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掩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尊尊贵贵,义之大也,故为君亦服衰三年,以义制者也;三日而食,三月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丧不过三年,齐衰不补,坟墓不修,除服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凡此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治之,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擔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此以权制者也。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也。”                 

【译文】

孔子说:“礼的根据是天地五行,取法于四季变换,因此举行丧礼,有恩、有义、有节制、有权变。对恩情厚重的人丧礼就隆重,所以为父母要服斩衰三年,这是受恩情制约的。家庭内部恩情重于道义,家庭以外道义重于恩情,以对待父亲的态度来对待国君,尊敬的程度是相同的。尊敬高贵者,尊崇位尊者,这是最大的道义,所以国君也服丧三年,这是按照道义来制约的。服丧时,三天后才吃饭,三个月后才洗澡,周年而行练祭,改穿白练做的丧服,哀痛而不伤害性命,不因死人而祸害活人,服丧不超过三年。粗麻丧服破了不需缝补,坟墓也不再培土。服丧期满这天要弹素琴,向人们表示服丧结束。所有这些都是有礼节制约的。用对待父亲的礼仪来对待母亲,爱的程度是相同的。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国家没有两个国君,家里没有地位相同的两位尊长,都按照有一位尊长的规矩来办理。如果父亲健在,为母亲服齐衰的人,要体现出没有两个尊长。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服丧者为什么要拄着丧杖呢?因为服丧者是有爵位的人。天子去世,第三天授给太子丧杖,第五天授给大夫丧杖,第七天授给士丧杖。有的人没有爵位为什么也拄着丧杖呢?据说是因为他是嫡子,担任丧主,须要主持丧礼。有的人不是嫡子为什么也拄着丧杖呢?据说是,他们虽然不是嫡子,但为父母之丧哀痛太甚,因而致病,须要用杖来扶持病体。女孩子、男孩子不用拄杖,因为他们年龄还小,哀痛不深,不会生病。

百官在场,百物齐备,不用说话事情就能办到的人,是天子诸侯;(办丧事所需要的各色人等一应齐备,所需要的各种物品也应有尽有,丧主不用发话就把事情办了,这样的丧主可以哀痛得厉害些,哀痛到别人搀扶才能站起。)只要动口事情就能办到的人,是卿大夫士;需要自己亲身去办事情的人,是百姓。(其次一等,事事都要等待丧主发话才能办理,这样的丧主哀痛就要减轻些,哀痛到自己拄着丧杖站起。再次一等,事事都要丧主亲自动手才能办理,这样的丧主哀痛就要更轻些,只要蓬头垢面就够意思了),居丧时,秃头的妇女不需露出发髻,驼背的人不需袒衣露体,瘸子在哭泣时不需顿足跳起,年老和有病的人不需停止喝酒吃肉。以上八件事,都是根据灵活性的原则制定的。亲人刚去世,三天不懈怠,三个月不松懈,一年都悲痛号哭,三年都忧愁不乐,然后哀痛才结束。圣人就是按照哀情逐渐减弱来制定节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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