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两种正常人标准
正确看待两种正常人标准
——《胜市正言》沪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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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理企当然需要以公义为标准,然而同时又是以管理者的身正为基础的。这不是说管理者比被管理者理应强势,而是说管理者对自己的要求应当比普通人更严,需要在正直正派正气方面坚持更高的标准。董仲舒把这叫做“贤而重责”,认为这样才是正常的。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早就为我们举出过一个“贤而重责”的例子:晋灵公被杀,重臣赵盾不在现场,但是他事后在应当有所作为的时候却没有追究杀害晋灵公的叛贼的罪责。《春秋》的作者认为这种不作为等于是赵盾杀害了晋灵公。至于赵盾不在晋灵公被杀害的现场,不可能亲手杀掉晋灵公,那也不能作为他减轻责任的理由。因为赵盾当时作为一个贤臣的名声很大,《春秋》的作者“因其所贤而加之大恶,系之重责,使人沈思而自省悟以反道。”罪过轻微却责备严重,是为了便于纠正是非扭曲的社会弊端,促使更多的人对违反道义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更加警醒。在上述“柴油门”中,文德恩虽然不知情,依然以辞职的形式担责,与此如出一辙。
相反,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尤其是正在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批评的普通人而言,对他们作为正常人的标准则不能求全责备,只能对他的质疑和建言本身是否正常进行甄别。被称之为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广州区伯”,在对警方的公车私用的举报中,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将其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这本来属于萝卜一行茄子一行的事情,但是由此质疑“区伯”对公车私用进行监督的可靠性,就没有说服力。从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意义上讲,即便批评者私德不佳,也应当引以为戒,不必因人废言。战国时期的齐威王在下达“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的布告时,并没有对进言者的人品进行限制,否则无异于摆出一副秋后算账的架势堵塞言路,只能招来人们更大的不满。
对正常人标准的把握,同时涉及到选人、用人的原则,也需要避免错配。比如凉茶企业加多宝与大V“作业本”在微博上的一则互动,忽视了“作业本”戏谑英雄邱少云的不良记录,受到舆论的叩问。如果大V“作业本”的私德确有问题,加多宝利用其影响力为自己造势,就会被舆论解读为是在沆瀣一气。如果本意并非如此,那就是弄巧成拙。在选人、用人的道理上也是一样,“贤而重责”是必要的,不能被品德不佳的“能人”迷惑;而对于骨干成员的成长,又不能求全责备,注重公义大节的考察和培养更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