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house模式升级,传统代理公司还能行吗?

In-house or outside,这一直以来都是悬在代理公司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尤其是近几年,我们感觉到了甲方-乙方、品牌-代理这一从广告诞生之初就确立并保持的关系出现了明显的松动。

前不久,全球广告投放大户可口可乐成立了北美社交中心,该社交中心虽然受传播大佬阳狮和哈瓦斯协助,55名成员有可口可乐自己的员工也有代理公司的伙伴,大家各有分工,但却隶属于可口可乐自身,它的任务是管理旗下子品牌的社交营销事务、第一时间获取用户反馈并作出反应,也就是说为了做到实时营销,可口可乐开辟了In-house另外一种模式——代理商入驻品牌方(并非短期成立项目组哦)!

广告营销圈的风向标可口可乐如此支持In-house,代理公司是要被K.O.了吗?

我们来分析下In-house利弊,再去捉急。

In-house之所以能被大家熟知并开始意识到品牌自己完全有能力持续产出上乘广告作品,离不开极限运动补给者红牛,它在2007年就成立了一个叫红牛媒体室(Red Bull Media House)的机构,持续生产足以挑战专业创意公司的高质量传播内容。

TOP君挑选其中一支《极限多米诺》,大家感受下In-house团队的实力:

红牛之后,陆续也有强势品牌宣布成立自己的In-house团队,继续威胁传统的代理模式,比如大名鼎鼎的万豪、IBM、耐克、惠普还有苹果。

大牌广告主纷纷成立In-house团队,不仅能节省成本、方便沟通还免去了跟代理公司产生的利益冲突,甲方不用再抱怨乙方踩不到点,乙方也不用再担心热脸贴上冷屁股,而且In-house的团队对自己的产品和公司的理念的理解更直接更深入,更能get到自己想要的创意。

不过,凡事都有利弊,对于In-house模式,自它产生起质疑也没间断。

简单说几条,首先是人员配置,代理公司从文案到创意再到设计、技术都是业内老手,经验丰富,In-house团队如果也配备如此阵容花费也将不小;

其次生存动力,代理公司如果案子没做好,随时有被换掉的可能,所以为了不被炒,他们会竭尽所能打造经典,In-house团队因服务内部,没比较没伤害,缺乏竞争的刺激,工作积极性相比可能不足;

再次主观性作祟,In-house虽然对自己的产品、公司足够了解,但这也是羁绊他们的所在——主观性太强,总觉得自己公司、自己产品好,做出来的内容容易自说自话;

最后眼界狭窄, In-house偏居公司一隅,没有代理公司见多识广、经验丰富,而这会影响到它作品与受众的贴近性以及作品本身的专业性。

单看品牌自己做的广告,你也许感觉不出来它好与坏,但跟代理商的广告一对比,你大概心里就有数了。In-house的反面教材,我们来举创意届的杠把子、不自己做支广告都对不起自己的某水果。
同期出的广告,我们先看看水果自己的:
《strength》
还不错对不对?巴特,有没有感觉国内很多互联网创业公司的产品广告跟这类似?
再来看看它合作了30多年的老搭档TBWA的:
Misunderstood》
TOP君作为资深媒体人,其实也算半个创意人,对于写文章,君对自己也算严苛,平铺直叙的尽量不写,没趣儿;生硬的道理尽量用故事去呈现,生动;凡事先想着是不是读者需要的,专业!……做广告其实比写文章对创意的要求更高,苹果自己的《strength》虽然并不差,但跟TBWA的《Misunderstood》一比,差距立马现行,它自己的人也许对产品很了解,突出了产品的特性但却忽略了受众的感受,相比之下TBWA对观众的情感反而拿捏的更到位。怪不得有媒体调侃苹果的In-house是在给自己开逆火。
看来In-house想像代理公司一般专业并不容易,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他们的传播需求并不旺盛,找代理公司还是省心省力。不过从可口可乐成立北美社交中心来看,TOP君认为In-house可能更加适合社交传播,毕竟社交媒体的渠道都是公司自己在打理,而那些需要涉及大规模传播的campaign,In-house的媒介购买能力可能大大弱于代理公司,毕竟后者量多价低、关系过硬。

Anyway,即使传统的甲方乙方代理模式要开始不太流行了,广告人也不必担心,谁让人练就了一副好身手,时代变了,创意能力不变;模式变了,专业实力不变,走哪打哪,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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