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女娲“造人”与“补天”

山雨先生对“炼石补天”“抟土造人”的文化史学解读

原创 爱旅游的寒江 涉县周边游2021-1

笔者认为,女娲“抟土造人”和“炼石补天”,不过是以神话和传说的形式,对原始农业、原始手工业产生的具象化叙事。

一、抟土造人

抟,百度汉语,基本释义2.凭借。

土,依据中国古代哲学系统观,五行中,“土爰稼穑”(《尚书·洪范》),即土作为五行之一,具有稼穑特性,而稼穑泛指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话动。

造,百度百科,字义(6)假借为“作”,制造;制作。

人,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小结:女娲这个人类始祖母不过是凭借制造和使用工具,种植和收获谷物,成为人并进而生育和繁衍人类而已。

二、炼石补天

炼,用加热等办法使物质变得纯净或坚硬。与此相关,冶,熔炼(金属)。

石,笔者认为当指高岭石,亦称高岭土,冶陶制瓷主要材料。

补,百度汉语,基本释义2.补充;补足;填补(缺额)。

天,百度汉语,基本释义8.天然的,天生的。

小结:原始农业出现后,产生了适应定居农业生话需要的制陶、建筑等手工业项目,从而补足天然之不足者。

总结:神话,是传说的原型;传说,是神话的社会历史化。从神话传说中,我们可以透析出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上古史实真相:母系氏族后期,从采集、渔猎到种植谷物,是一个从动物界分化出来,驯化野生动物成家禽家畜,从而人猿完全揖别,定居农耕,冶陶成器,人之为人的总过程。

山雨      20210116     于沙阳安乐窝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师从西南政法大学博导、法制史学科带头人张培田教授,曾主办或参与韩志英诉魏县康复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吕文贤等犯组织、领导黑社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有较大影响的民、刑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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