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一个类的职责应该单一
- 如果一个类职责过多,应该拆分
(类如果职责单一,那导致类修改的原因也会唯一,不会因为多种原因都要去修改类)
- 开放-关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也叫开闭原则,要求程序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在程序扩展新功能时,不修改原有代码,而是进行扩展,使程序的扩展性好,维护性好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所有父类出现的地方,子类都能替换,并且结果不变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子类不应该重写父类已实现的方法
-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的独有方法
- 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形参更宽松
- 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返回值要比分类更严格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每个接口中都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又必须实现的方法
- 如果存在,需要拆分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应该面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面对细节编程
- 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两个都应该依赖接口(一个模块引用了链接数据库的代码,高层依赖了底层,如果替换数据库时,需求修改高层代码,无法复用,如果依赖接口,则新增数据库链接实现类即可)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以上原则英文首字母组成SOLID,又叫SOLID准则)
-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Law of Demeter):如果两个二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
- 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 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类之间只要有耦合关系,就叫朋友关系。耦合分为依赖、关联、聚合、组合等。我们称出现为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局部变量、临时变量则不是直接的朋友。我们要求陌生的类不要作为局部变量出现在类中
总结:原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尽量满足,也不用一味纠结于是否满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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