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到这些坑 约定也成空
近年来,随着保护个人财产意识的增强,夫妻财产约定确实已经成为许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网红”举措。那么,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因欺诈、胁迫签订的
由于坐月子期间发生的婆媳矛盾,蔡女士对和丈夫张先生的婚姻感到很不满。
但毕竟已有孩子,她也不想轻易结束这段婚姻。
为了让自己和女儿更有保障,蔡女士要求张先生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把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约定为她一人所有,张先生不肯同意。
一天深夜,蔡女士拿出事先拟好的协议要求张先生签字,遭到了张先生的拒绝。
情急之下,蔡女士从厨房找来一把菜刀,声称不签协议,日子没法过,不如去死。
张先生夺下菜刀后,她又把熟睡的女儿抱起来,冲到窗前说:“你今天不签,我就抱着女儿一起跳楼。”张先生无奈,只好违心签了字。
拿到协议后,蔡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财产约定分割房产。
张先生抗辩说协议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而是受到了胁迫,但因为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最终败诉。
如果遇到像张先生这样被胁迫的情况,务必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当时的录音,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显失公平的
徐先生和李女士婚后一直租房住,李女士一直渴望能尽快拥有自己的房子。
后来,她终于看到一套性价比很高的二手房,地理位置、小区环境、户型楼层朝向都相当满意,缺点就一个:贵。双方倾尽积蓄,又从徐先生父母处借款80万,才勉强凑够首付。
可惜好景不长,房子有了,两人的感情却出现问题,徐先生出轨了。李女士提出离婚,徐先生苦苦相求,承诺悔过。
李女士提出,如果要继续生活,就要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子归自己所有,80万元债务和银行剩余贷款的还款义务归徐先生所有。为了保住婚姻,徐先生只好同意了。
然而,破镜难圆。几年后,双方的婚姻还是走向了尽头。
离婚诉讼过程中,徐先生以夫妻财产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最终得到了法院支持。
限制人身权的
秦先生事业有成,妻子刘女士全职照顾孩子。婚后几年,刘女士感觉没有安全感。可是,自己多年远离职场,又没有特长,再回职场没有竞争力,且已经习惯养尊处优的生活。思前想后,她准备用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保护自己。
刘女士列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约定谁也不能单方提出离婚,除非协商一致;谁单方决定离婚,就无权要求分割以上财产,只能净身出户。秦先生觉得妻子纯粹是杞人忧天,哈哈一笑,大笔一挥签字了。
没想到,几年后,由于性格不合,秦先生真的到了起诉离婚的地步。本以为离婚后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结果,这份“谁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的夫妻财产约定,由于限制了秦先生的离婚自由,被法院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