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校园巡视操作细则
责任督学校园巡视操作细则
(一)校园巡视内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校园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2.校园消防重点区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正常使用(教室、学生宿舍、门面房有无消防管道、管道是否有水);灭火器配备数量及摆放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灭火器。电线电路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老化,私搭乱接情况。
3.学生宿舍安全、学校卫生防控、食堂卫生、学校教辅用房、门面房子、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4.是否有日常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水、电、气等设施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5.学校各楼梯上下通道、报告厅、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教室、食堂餐厅等师生聚集活动场所有无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教师护导制度。
6.学校在建、维修工程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情况
7.学校课间是否有值班老师安全巡查、体育课上课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上、下学时段是否落实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家长义工护导学生上、下学;家长义工是否穿着红马甲护导学生;门卫安保器械是否能正常使用。
9.学校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10.学校环境文化建设是否有特色。
(二)校园巡视工作要求
1.巡视时挂佩责任督学证件。
2.每次校园巡视要确定重点巡视内容。
3.巡视时要认真、仔细。
4.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
5.对巡视得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填写工作记录表。
6.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要求学校进行整改。
7.对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或县教育督导室,对学校需要解决的困难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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