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会员免广告”不应忽悠消费者
文/吴睿鸫
日前,各大视频平台相继宣布停止VIP会员的超前点播服务,受到不少用户好评。但是仍有不少会员表示,交了会员费的自己,“免广告”的待遇名不副实,平台的各种形式的广告依然时不时跳出来,这些广告形式甚至多达12种,严重影响自己的体验感。
既然平台“买会员免广告”宣称“广告屏蔽,无广告推送”,那么,就应屏蔽一切广告。而等消费者花钱成为会员后才发现,所谓“买会员免广告”,则变成了“非会员看非会员的广告,VIP会员看精选的广告”。难怪乎,网友纷纷揶揄:不买心动,买了心痛。
实际上,“买会员免广告”名不副实,由来已久。早在2019年,《人民日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早已对这类行为公开质疑与批评。两年多过去了,知名视频网络平台“买会员免广告”,仍旧在继续忽悠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严格地讲,这种名不副实的“买会员免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违法行为。以及《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视频网站对于开通会员免广告进行大肆宣扬,并没有对成为会员之后,仍然会有部分广告进行显著的、醒目的说明,这显然与现行法律相悖。
市场经济最讲究诚信与法治。若企业在利益面前丢掉了诚信与规则,消费者难免“用脚投票”。为保障消费者的切身权益,视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注出“免广告”的精准含义,明确告知消费者在开通会员后的具体权益边界,而不能在背地里干一些上不台面的勾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监管部门更要充分现行法律,出重拳,进行专项整治。譬如,今年元月份,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酷我音乐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乐”会员中心首页有“免广告”一栏,点击出现“广告屏蔽,无广告推送,静静享受属于你的音乐时光”文字表述内容。但实际在购买会员后仍然有广告出现,最终被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款5万元。
很多事情说一千次,不如彻底执行一次,对长期忽悠人的“买会员免广告”,就该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