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依》| 李迪迪解读
关于作者
本书作者科马克·麦卡锡是著名美国当代小说家,剧作家,已著有10部长篇小说及其他短篇作品和剧作,代表作有《老无所依》《血色子午线》《天下骏马》《长路》《上帝之子》等。他先后斩获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麦克阿瑟天才奖等美国文学界主流奖项,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2007年,科恩兄弟根据麦卡锡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老无所依》,获得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改编剧本在内的四项奥斯卡大奖。近年来,麦卡锡已被奉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
关于本书
《老无所依》的故事发生在1980年广阔的美墨边境。一个栖身汽车旅馆的猎人,一名受雇于毒贩的变态杀手,就二百四十万美钞的归属展开了生死争夺。年岁渐长的老警长,在调查毒品犯罪和杀人事件时心力交瘁,他不断追怀往事,并试图理解这个犯罪手段和动机都越发扑朔迷离的新世界。
核心内容
根据《老无所依》改变的同名电影讲的是一个黑色幽默的现代西部故事,它颠覆了人们对犯罪和追杀故事的一切预期,但它的原著,麦卡锡的小说《老无所依》却蕴含着更为深刻的文学关怀。故事发生在1980年的美国边境,那正是越战结束后的第五年,新一轮的战争“毒品之战”正在打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盛极一时的嬉皮士运动已经退潮,除了对毒品的普遍迷恋,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进行了整整20年的越南战争让整个国家陷入经济衰退和内部撕裂,年轻一代失去了信仰,钱成为新的上帝,决定着人的生死。毒品利润推动的现代犯罪浪潮无情地冲毁了这个国度最后的道德遗迹,原本坚固的道德信仰崩塌,“老无所依”,人心不古,每一代人都唱着自己的歌。
本期音频将从两个方面为你解读这本书的主要内容。首先你将听到的是这本书的故事层面,这是一个反常规的现代西部故事,充满了黑色幽默;然后你将听到的是这本书的隐喻层面和历史背景,从三个人物背后的三场战争入手,直到抵达“老无所依”的深层涵义。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为你解读的书是科马克·麦卡锡的《老无所依》。
这本书是麦卡锡知名度最高的作品,很多人对麦卡锡这个作家的认知,就来自于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老无所依》。当年,科恩兄弟凭借这部电影,一举夺得了奥斯卡4项大奖,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改编剧本等。当然,麦卡锡也参与了剧本的改编。在小说中,麦卡锡成功塑造了齐格这个变态杀手的形象,而科恩兄弟的改编又让他成为留名影史的著名大反派之一。在《帝国》杂志的二十佳反派评选中,齐格与《蝙蝠侠》中的小丑、《沉默的羔羊》中的汉尼拔,《无耻混蛋》中的汉斯上校一同上榜。
从类型上说,《老无所依》是一个美国西部故事。提到西部故事,你大概会脑补出这样一幅画面:牛仔骑着骏马,四处流浪,替天行道,风景如画,杀人如麻。没错,这是传统的西部故事。西部故事是美国文学中一个重要的类型,它是西部牛仔这样美国民族神话的源泉,它塑造了美国人对正义、暴力,独立、自由和开放空间等一切事物的思考方式。有学者说,西部故事之于美国,就像荷马史诗之于希腊,武侠之于中国。今天我们讲的这本书是一个现代版的西部故事,只是故事里的牛仔并非正义的化身,正义最终也没能战胜邪恶,用科恩兄弟的话说就是:“它推翻了关于犯罪和追杀的一切预期。”也正是这一点深深吸引了科恩兄弟,让他们把这个故事搬上了大银幕。
麦卡锡被称为福克纳和海明威的继承人,他中后期的作品尤其向海明威靠拢,风格是极简主义的。《老无所依》出版于2005年,是他极简主义的代表作。所谓极简主义,就是只提供最少的信息,比如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作者不会用形容词去告诉你,也不会告诉你他在想什么,只会告诉你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但不会告诉你他为什么做,为什么说。对于这种风格的作品,你通常要阅读好几遍,才能把人物和故事的来龙去脉捋清楚,而最终你可能会绝望地发现,有些信息还是永恒的谜,而麦卡锡偏偏又是一个一向不喜欢自我解读的作家,他绝不会透露什么线索给你。
不过,别着急,就让我来帮你解读一下这本书吧。首先我要说的是,这是个黑色幽默的现代西部故事,这部分,我会为你捋清故事,分析人物;然后我要说的是,这是一部反思战争的深刻之作,这部分我会从隐喻层面和历史背景出发,为你说说三个人物背后的三场战争,以及“老无所依”的深层涵义。
来说故事。故事发生在1980年的得克萨斯州与墨西哥接壤的边境地带,有三个主人公,分别是变态杀手齐格,牛仔猎人莫斯,老警长贝尔。
我们先从故事的起因讲起。牛仔猎人莫斯在一片空旷的荒野中打猎,无意中发现了几辆车和多具尸体。原来,这是美国与墨西哥的边境地区,墨西哥的毒贩在交易时发生了混战,导致交易没开始就结束了,海洛因还在,钱也在,双方人马却都死光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莫斯就做了一回渔翁,他捡了毒贩的枪支弹药,还发现了一个皮箱子,一打开,全是美金,足足有240万。于是,他就把这箱钱带走了。
毒贩的钱可不是能随便拿的。但莫斯抵抗不了这笔钱的诱惑。240万美元,在1980年是什么概念?莫斯有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是个焊工,除此之外,他还是个猎人,尽管如此忙碌,他却和妻子住在沙漠边上的汽车旅馆,居无定所,一无所有。那他凭什么就敢拿呢?这是因为他参加过越战,是个狙击手,人称神枪手,他有战斗力,有侦察和反侦查能力。这一大比飞来横财,他想要,也敢要。
其实,在捡钱这件事上,莫斯可以说是个超级幸运儿了:他跟交易的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捡钱过程也神不知鬼不觉,没人能怀疑到他头上。但就在当天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居然又回到了现场,这一折腾,导致他各路人马开始对他疯狂追杀。他为什么要回去呢?
原来,莫斯在现场的时候,捡了一把冲锋枪,但找不到子弹。这时候,他发现一个墨西哥毒贩还活着,奄奄一息。他问那个人子弹在哪里,那个人告诉了他,这时,那个人说:水,水。问他要水喝。但莫斯并没有水。回到住处后,莫斯怎么也忘不掉那个毒贩,觉得他肯定还活着。于是他灌了一大桶水,开着卡车又回到了那片荒野。这个举动是冒着生命危险的,莫斯当然知道,但他就是非去不可,在这里,作家麦卡锡向我们交代了莫斯的心声:“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他的意义啊”。从这个细节你可以看出,莫斯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结果,到了那里,莫斯发现那个人刚刚被击毙了,就在这时,有人开动了他的卡车,四处梭巡,在找他。这些人显然是毒品买家,也就是那箱钱的主人派来的。就是从这里开始,莫斯才开始了他的逃亡,而他留下的卡车,就是他受制于人的把柄:根据车牌,能查到他的身份信息。
莫斯回到旅馆,赶紧把妻子送回了老家,又找了一家新的汽车旅馆,问前台要来旅馆的平面图,把钱藏进跟自己房间相邻的房间的通风管道里,还改装了自己的武器。他不敢睡觉,他知道必然有人来追杀自己,但他不知道的是,至少有四拨人在找他:墨西哥毒枭的人,美国毒品买家的人,警方,以及,齐格。
你可能要说了,齐格为什么单独就算一拨人呢?齐格是美国毒品买家雇佣的杀手,但是这个人太奇怪,他战斗力超强,却不守规矩,雇他的老板不信任他,怕他独吞,于是派出了另一拨人也去找那箱钱。而当齐格知道这一点后,很不高兴,立马掏枪把那几个人干掉了。连“自己人”都杀的齐格,一个人就是一支队伍,当然要单独算一拨人了,谁也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干什么啊。
齐格干掉了老板派来的“自己人”,拿到了一个“信号接收器”,而“信号发送器”就藏在那一箱钱里,拿着这个,就能追踪到那笔钱,可见,火拼不是意外,这大老板一开始就没打算真付钱。但是这个信号接收装置能力有限,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捕捉信号,在地广人稀的得克萨斯州,如同大海捞针。这时候齐格就要感谢莫斯大半夜回到现场给人送水了。他根据莫斯留下的卡车车牌透露的信息,找到了莫斯的汽车旅馆,一路追踪,就像一条猎犬。
这里我要插一句,齐格这个姓,是麦卡锡发明的。有一次,麦卡锡去《老无所依》片场参观,演员们问他,齐格这个神秘的家伙到底有着怎样的背景?这个姓有怎样的象征意义?结果,他只是简单地回答说:“我只是觉得这是个很酷的名字。”其实啊,齐格(Chigurh)就是西班牙语中“追随”(seguir)的谐音。它也是墨西哥俚语中“一个很酷的人”发音很像,也指一个绝不妥协的人。你看,麦卡锡说这是个很酷的名字,并非敷衍,他说得没错。
我们接着说故事。齐格这个很酷的决不妥协的变态杀手,追随着那箱钱,追随着莫斯。齐格蓝眼睛,黑头发,杀人面无表情,呼吸平稳。他随身带一把奇特的武器:那是一个改装过的氧气筒,连接着一把系簧枪。这种枪杀伤力极强,靠的是高压冲击力,市面上有类似的气枪,是用来杀牛的。齐格用这把枪一路杀人,警方却破不了案,因为这把枪根本没有子弹。
然而齐格真正变态之处却不是这些。他最变态的地方就在于:他蔑视世俗的规则,自己建立了一套规则,严格执行。追踪莫斯的一路上,凡是见过齐格,知道他行踪、跟他说过一两句话的人,都被他杀死了。他毫无人性,不会对谁网开一面,所以,他是无敌的。也正因为这一点,他总能逃脱法网。就连经验丰富的老警长贝尔,也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猎人莫斯也是一个决不妥协的对手。他总能顺利转移那箱钱,在他与齐格唯一的一次正面交战中,莫斯还反制了齐格,成功逃脱,只是不巧又遇上了毒贩派来的一伙人,两人在激战中都受了重伤。
受伤后,莫斯才终于发现,原来皮箱里有沓钞票被挖了个洞,里面藏着信号发送器,而接收器就在齐格手里。于是莫斯把发送器留在了一家新的汽车旅馆的抽屉里,把皮箱藏在美墨边境的大桥下,流着血,一瘸一拐地走过边境线,去了墨西哥,住进了医院,再次摆脱了齐格的追杀。
故事进行到这里,齐格其实已经失败了。他跟着信号到了汽车旅馆,发现了抽屉里的信号发送器,这时候他相信莫斯已经死了,而信号发送器出现在这里,很可能是警方布下的陷阱,或者是雇佣自己的大老板派来了人,要杀死自己。结果,就是这么歪打正着,他在那家旅馆等来了新的线索:杀手韦尔斯。
前面说了,齐格的老板觉得齐格不守规矩太危险,派人来一起找钱,结果被齐格干掉了,这更加证实了老板的担忧,于是老板又派出了一个赏金猎人来干掉齐格,这就是韦尔斯。
韦尔斯也曾参加过越战,服役于特种部队,还是个陆军中校,如今干起了职业杀手的兼职工作。他找到了莫斯藏身的墨西哥医院,晓之以利害,他说,你看,你拿了不该拿的东西,现在这么多人都在找你,更何况还有齐格这个变态杀手呢,现在的情况是,就算你把钱交给齐格,齐格还是要杀你和你老婆的,没什么为什么,他就是个变态嘛,他没有幽默感,特别有“原则”。韦尔斯提出跟莫斯合作,莫斯交出钱,韦尔斯保护他全家不死,但莫斯拒绝了。于是,韦尔斯回到了莫斯最后住的那家汽车旅馆,结果碰上了齐格。于是,齐格干掉了韦尔斯。
齐格拿到了韦尔斯的手机。这时候,莫斯给这个手机打电话了。齐格说,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你交出钱,我就不杀你妻子。但莫斯又拒绝了。这里我要提醒你的是,莫斯并不是不在乎妻子的性命,别忘了,他可是会冒着生命危险大半夜去给毒贩送水喝的人。他只是不会认输,他觉得,自己可以既不交出钱,又能保护自己的妻子,不仅如此,他还要杀死齐格。
于是,莫斯和齐格这两个毫不妥协的铁血硬汉,带着一身的枪伤,各自重整旗鼓,开始了新一轮的猫鼠大战。莫斯从大桥下取回那箱钱,买了辆新车,一路开向了自己妻子所在的地方,埃尔帕索,而齐格抽空去杀了自己的雇主,证明了自己确实不守规矩,然后,他向埃尔帕索一路进发,去杀莫斯的妻子。
莫斯在这里又犯了一个“错误”:他遇上了一个搭车客,是个离家出走的少女。也许这个少女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卡拉·琼,因为卡拉·琼比他小很多,只有19岁,而莫斯已经36了。莫斯让搭车少女开车,一路掩护自己,在接近埃尔帕索的地方,他们入住了一家汽车旅馆,就在那里,墨西哥毒贩的人来了,为了保护搭车少女,莫斯被毒贩打死了。当他被机枪快打烂的时候,他还捡起手枪,向毒贩射击。不得不说,莫斯确实是个硬汉。他虽然一时禁不住金钱诱惑,走上了人为财死的不归路,但这一路上,他不曾杀死一个无辜的人,他犯的两次所谓“错误”,导致自己身陷险境,最终搭上性命,都是因为他有人性。
莫斯死了,我们再说那箱钱。毒贩杀死莫斯后,找不到那箱钱,这时,齐格赶来,根据之前的追踪,他知道莫斯有把钱藏在旅馆通风管道的习惯,果然,他就在那里拿到了那箱钱。这一次,轮到齐格做了一回得利的渔翁。你肯定会想,委托齐格找回钱的雇主已经被他杀了,他应该拿上这笔巨款远走天涯了吧。并没有。如果我们能预料到齐格的行为,齐格就不叫变态杀手了。他把这箱钱拿到了墨西哥毒枭的面前。
齐格对毒枭说,这是属于你的钱,还剩230万。少了的10万是被莫斯和齐格在路上消耗掉的。也就是说,齐格一分钱都没拿。毒枭吓坏了,不明白齐格的动机,他说,这箱子里不会有炸弹吧。这也太不懂齐格了。其实,齐格只是想证明他是杀手行业中最强的,是无敌的。他做杀手,根本不是为钱,而是出于一种精神上的追求。他早就超越了世俗的一切享受,杀手是他的职业,更是他的兴趣,是他的游戏,也是他的价值维系之处,他是为恶而恶的纯粹恶的化身,是强力意志的信徒。
我们接着说故事。莫斯死了,齐格把钱交给了毒枭,按理说,他的“使命”到此已经完成了,但齐格不这么觉得,他还要去杀莫斯的妻子。前面说了,齐格说过,如果莫斯把钱交出来,他就不杀死莫斯的妻子。但莫斯没答应。按照齐格的脑回路,那不是一个“威胁”,而是一个“承诺”。他必须去兑现这个承诺。
齐格找到了莫斯的妻子卡拉·琼。她只有19岁,深深地爱着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就是自己的整个世界,在躲藏过程中,她守护着对丈夫的爱,她发誓绝不出卖他的行踪,甚至甘愿付出生命。但这个丈夫死了,而且还是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少女一起死的。她有一个身患癌症的母亲,被墨西哥毒贩所杀,为了举办母亲的葬礼,这个姑娘又欠了一大笔钱。这一切都是因为莫斯捡的那笔钱,而这个可怜的女孩却始终一分钱也没见到。总之,这是一个完全无辜的角色。
可是,在面对这个完全无辜的女孩时,齐格并没有一丝怜悯,他说,是莫斯让自己来杀死她的,接着,他逼迫她玩猜硬币的游戏。前面说了,杀人对齐格来说是一种游戏,他会杀死所有见过他的人,无一例外。但其实也有例外的,这就是猜硬币游戏。有时,齐格会逼迫猎物玩猜硬币的游戏,让对方用硬币来决定自己的生死。当然了,决定生死的并不是猎物自己,而是齐格,但齐格用这个硬币带来的偶然性,把自己的杀人行为伪装成了“命运”,也把自己变成了命运的代理人。在玩这个游戏之前,齐格总会滔滔不绝地说上一堆关于命运的宏论,在他看来,自己的猎物都是罪有应得,他们在某个节点上做了错误的选择,所以就得付出代价,谁也别想逃,而自己就是命运的执行者,替天行道者。
在面对卡拉·琼时,齐格也发表了一通类似的宏论。他相信,卡拉·琼必输,因为她的命运在莫斯捡钱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她必须死。后来,绝望的卡拉·琼抛出了硬币。果然,她输了。齐格再次扮演“命运之手”,开枪杀死了她。
齐格走出门外,上了车。就在这时,他遭到了命运的嘲讽。一辆车撞向了他,他爬出车外,一截骨头露出体外,浑身是伤。撞他的人是几个少年,他们轮流吸着大麻,闯了红灯,总之,一群不守规矩的年轻人。带着命运的嘲讽,齐格走向了人群。最终,老警长贝尔也没能抓住他,由于这一路的挫败,贝尔决定辞职不干了。
故事就讲到这里了。如科恩兄弟所言,它确实颠覆了人们对犯罪和追杀小说的一切预期:侦探没破案,坏人没被抓,变态杀手棋逢对手,却只有一次正面对抗,每次失去线索,都是对手自己送上门来的,甚至最后,莫斯都不是被齐格杀死的,这实在是很黑色幽默。不过,麦卡锡写这个故事,可不仅仅是为了颠覆人们对类型小说的预期这么简单。那么,他究竟想说什么呢?
这就是我们第二部分的内容了:小说的隐喻层面和深层主题。
我们不妨先从三个主要人物背后的三场战争说起。
前面说过,莫斯参加过越战,是个神枪手,赏金猎人韦尔斯也是从越战战场回来的人,而且还是特种部队的。那么,这些越战老兵为什么都在1980年成了要钱不要命的人了呢?
你应该知道,越战之于美国意味着什么。那是一场拖了整整20年的不义之战,从1955年一直打到了1975年,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战争。这20年中,美国先后派出了400万军人,死伤率惨重;耗费了2500亿美元,结束了二战后持续25年的经济繁荣,导致美国从冷战中的强势方变成了弱势方。不仅如此,越战还加剧了美国内部的分裂。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反战运动,把年轻人分成裂了反战的嬉皮士和参加越战的士兵两个阵营。前者把后者叫做“baby killer”,婴儿杀手,意思是说,他们是在越南滥杀无辜的冷血杀手,无能之辈。
这就是莫斯和韦尔斯这些战士所遭受的。他们在战场上饱受摧残,九死一生,当他们回到故土,却又要遭受社会对他们的第二轮摧残。莫斯在越南打了两年仗,回到美国后,嬉皮士们恨他,骂他,冲他吐口水,他去看望阵亡战友的家人,结果他们也恨他,恨他居然还好好地活着。为此,莫斯只能离群索居,和妻子住在汽车旅馆,在战后生活中,他失去了信仰,没有找到活着的尊严和意义。
莫斯没有找到的信仰,齐格找到了。他投入了一场新的战争:“毒品之战”。
从越南战场回来的老兵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长期使用吗啡止痛,导致了毒品依赖,据统计,老兵在回国后自杀的人数多达10万,比阵亡人数万人多了近一倍,这10万人都是不堪毒瘾和痛苦绝望而自杀的。总之,美国成了一个巨大的毒品市场,吸毒者达数百万人。而它的邻居墨西哥,自然就成了最主要的毒品通道。由于毒品交易的巨额利润,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成为亡命之徒。毒品交易推动了巨大的犯罪浪潮,而墨西哥毒枭又被称为全世界最凶残的犯罪集团,各路贩毒组织为争夺地盘和贩毒路线时常发生流血冲突,冲突的最大战场,就位于美墨边境,尤其是得克萨斯州的荒野上。这就是“毒品之战”,越南战争的后果之一。
得克萨斯州就是《老无所依》这本书的故事发生的地点,1980年正是故事发生的时间。那一年,是越战结束后的第五年,也是美墨边境的毒品交易刚刚开始猖獗的一年。
故事的隐喻就在这里了:在越战结束、毒品之战打响的美国,整个社会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仰的价值体系,“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上帝死了”,钱取而代之成了新上帝——不管它是240万美元,还是齐格手里那枚小小的硬币,都拥有决定人物生死的力量。
说完了莫斯和齐格,我们再来说老警长贝尔。我还没怎么向你介绍过他呢。贝尔参加过二战,立了功勋,25岁就当上了警长。故事开始的时候,贝尔已经做了大半辈子警长,他热爱自己的职业,认为自己的使命就是照顾好这一方土地上的人们,每一次出警,他都做好了牺牲的准备。除此之外,贝尔还是一个好丈夫,他也有一个比自己年轻很多的妻子,他很爱自己的妻子,觉得认识她是自己一生中最幸运的事。贝尔是个仁厚之人,比如,他骑马去侦查犯罪现场时,会把马拴在离尸体较远的地方,因为他知道马看到尸体后会很不安。总之,贝尔是个善良、老派的美国人,是正义与道德的化身。
你可能会说,贝尔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参加的是二战。没错,二战之于美国人,跟越战的性质完全不同,在美国人看来,那是一场骄傲的正义之战,从战场上光荣回来的贝尔,自然不会遭遇莫斯所遭遇的信仰崩塌。但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跟莫斯一样,贝尔也曾经得到了自己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为此他一生饱受折磨。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二战战场上,贝尔是个小军官,他的使命是照看自己的兄弟们,在一次苦战中,他们遭到了重创,死伤惨重,活着的战士也是奄奄一息。按照职责,贝尔应该守住阵地,等待救援,到第二天再走,但那天晚上贝尔实在撑不住了,于是,他放弃了阵地和垂死的兄弟们,离开了那里,活了下来。活下来的贝尔,被认为是战斗英雄,少校提出要授予他勋章。但贝尔说出了实情,拒绝接受。这时候,少校威胁他说,你必须接受勋章,如果你再对人说出真相,你就只有死路一条。就这样,贝尔接受了荣誉,回到故乡,成了最年轻的警长。
但这个不属于自己的荣誉一直在贝尔心里,像石头一样硌着他,让他痛苦。你看,这跟莫斯捡了不属于自己的钱是不是很像?而且贝尔跟莫斯一样,他们都相信做过的错事不可挽回。但他们也不一样。莫斯觉得,一步错,步步错。而贝尔认为,应该把做过的事记在心里,“背着包袱生活”,用一生尽可能地去弥补,去赎罪。
为此,贝尔一生都在服务他镇上的人们,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生命。可以说,他是一个二战后美国三十多年犯罪史的一个见证者。贝尔说,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自己所在的县不曾有一件没有破案的凶杀案。但如今,一个星期就发生了九起。还全是因为贩毒而起。他想不通现在的人为什么会这样。他一路追查神出鬼没的齐格留下的作案现场,还一直担忧莫斯,想要保护这个年轻人的生命,在他的印象中,莫斯是个还算正派的年轻人,而且,让他心有戚戚的是,莫斯和自己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参加过战争,都很年轻就结了婚,他们的婚姻都很幸福,妻子都比自己小很多。他不明白,莫斯为什么要为了钱铤而走险,害死了自己也害死了那么爱他的妻子,那是一个19岁的天使一样的女孩啊。
现在,我们终于要说到“老无所依”的含义了。这个书名取自爱尔兰诗人叶芝的诗《驶向拜占庭》,开头是这样的:
“那不是老年人的国度。年轻人
在彼此的怀抱里,鸟儿在树荫中
——那垂死的一代代——唱着自己的歌”
你看,在这本书中,三个主人公背后有着三场战争:二战,越战,毒品之战,仿佛战争是永恒的,而人物只是战争的产物和象征。贝尔象征“老人”的世界,那是一个道德化的、温情脉脉的世界,人犯了错,要用一生去赎罪。而莫斯和齐格象征的是“年轻人”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无道德的,残酷无情的,人犯了错,就要一直错下去,堕落下去,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是可以超越一切规则的强力意志者,为所欲为,自己做自己的上帝。老人的世界有上帝和传统信仰,而年轻人的世界中,金钱和毒品取代了旧日的上帝。这是一个混乱虚无的世界,每一代人都唱着自己的歌。这就是“老无所依”的意思,它的英文更贴合它的本意:No country for old men,直译就是,没有老人能待的地方了,人心不古,世间已经换了天地,其实,它只是“上帝死了”的另外一种说法。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见证了一个年轻人的堕落,和一个老人的无奈,麦卡锡用老年人与年轻一代的强烈对比,定格了那个剧变的时代。从这个角度看,《老无所依》是一本反思战争、时代与人性的伟大作品。
好,这本书的内容就说为你解读到这里了。
最后总结一下,变态杀手齐格与猎人莫斯棋逢对手,势均力敌,但最终齐格赢了,他之所以无敌,是因为他超越了人性,他是一个纯粹恶的化身。作家麦卡锡用三个人物背后的三场战争的历史背景,引导我们去反思战争与人性。因此,这本书表面上讲的是一个反常规的西部故事,充满了黑色幽默,实质上是一部引人深思、寓意深刻的文学杰作。
撰稿:李迪迪
转述:徐溟旭
脑图:摩西脑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