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否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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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十二 否
【否】初六 拔茅茹⑴,以⑵其汇⑶,贞⑷吉⑸亨⑹。
【译】初六 拔去蔬菜中的茅草,因为它和蔬菜聚集在一起了,这样会使处于主体地位的蔬菜更美好、顺利地生长。
注释: ⑴“茹”蔬菜的总称。班固《汉书·食货志》:“还庐树桑,菜茹有畦”
⑵“以”因为。《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以贪勤民。”
⑶“汇”聚集,聚合。《尚书·禹贡》:“东汇泽为彭蠡。”
⑷“贞”同“桢”。筑土墙时两头竖立的柱子。比喻“支柱”,“骨干”。《论衡·语增》:“夫三公,鼎足之臣,王者之贞干也。”(骨干:主干,主体部分。)
⑸“吉”美好,善。《诗经·召南·野有死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⑹“亨”顺利,有利于取得成功。《后汉书》:“夫修道者,度其时而动。动而不时,焉得亨乎?”
【否】初六 象曰 拔茅贞吉,志⑴在君⑵也。
【译】象 “拔去茅草,这样会使处于主体地位的蔬菜更美好。”是其意愿在于让主旨地位的蔬菜顺利生长。
注释: ⑴“志”志气,意愿。《春秋·说题辞》:“思虑为志。”
⑵“君”事情的主旨,纲领。《老子·七十章》:“言有宗,事有君。”又主体。如:君声(指五音中的宫声。据《礼记》所载: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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