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览】盘点2020年反倾销调查等相关事件:产业链面临多重挑战

2020年,光通信产业链的海外市场发展仍然充满变数,海外市场带来的一系列反倾销调查等等相关事件是导致我国光通信产业链遇到考验,产生变数的重要因素。从中可以看到,包括光纤光缆、材料、设备在内的光通信产业链仍然有待加固,需要夯实面对风险的基石,提升应变力,进一步实现稳步发展。
光纤光缆篇
1、欧盟决定对华进口光缆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光缆进行反倾销调查,原因是欧洲制造商们认为该商品在欧洲市场存在由人为原因导致的低价出售情况。欧盟将在未来15个月内结束调查并得出结果,如果认定该产品存在倾销情况,欧盟最快可以在8个月内施加临时关税。
2、美国国贸会对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正式启动337调查
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Active Optical Cabl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33)。
据悉,10月29日,美国Cosemi Technologies, Inc., of Irvine,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3、印度限制电信产品进口

印度电信部(DoT)向所有中央和州政府部门发出一封信,信中提出2017年《公共采购令(印度优先)》第10条的规定,现在可用于禁止“参与和印度供应商竞争电信设备采购”的任何国家。此举也就意味着DoT现在可以对来自特定国家/地区想要竞标印度政府项目的公司施加限制。

信中提出将交通部确定为采购与电信部门有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节点部门”。州政府和国有企业不再像之前那样可以自由选择提供相关电信产品的供应商。相关的电信产品包括:光纤、2G/3G/4G/LTE调制解调器、路由器、基于Wi-Fi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和GPON(千兆无源光网络)设备等。

材料篇
1、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进口铝带征收5年期反倾销税
9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34/AD28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0年9月22日第115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和阿塞拜疆的进口铝带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税率如下:中国相关生产商为13.14%,阿塞拜疆涉案生产商为16.18%,决议发布后30日起生效。本案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2、乌克兰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3年保障措施
11月2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依据2020年11月20日第466/2020/4411-03号决议,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正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
保障措施税率从措施实施之日起为12.4%,12个月后为12.0%,24个月后为11.5%。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3901 20 90 00和3904 10 00 00。本案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2月29日。
3、南非对华标准钢丝绳和电缆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近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标准钢丝绳和电缆(直径12.7cm以上)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做出终裁维持征税,其中海关税号7312.10.17项下产品税率为93%;7312.10.24项下产品税率为76.17%;7312.10.30和7312.10.90项下产品税率为113.25%。
光纤设备篇
美国国贸会发布对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0年2月21日,美国 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LL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020,320、8,712,206、10,120,153、10,094,996、10,444,456 ),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令。中国相关光通信企业为列名被告。
总的来看,回顾2020年,无论是光缆、有源光缆,还是聚乙烯、聚氯乙烯、钢丝绳、铝带,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等,我国光通信产业链的光纤光缆、材料、光纤设备等等层面都面临海外市场的考验和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的另一面就是机遇。若行业企业能携手应对,同心同德,树立“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信心,大力提升应变力,我国的光通信产业链一定能趋于稳健,未来的道路会越走越远。
END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