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春雨漫评系列 漫评水浒(五)办事砸锅的杨志
杨志这个人,恐怕只有李逵能与他相比,因为他们都是天生当马仔的脑袋。
如果让他们独当一面,再小的事,恐怕也会弄砸锅的。就算偶尔能干件漂亮事,也是因为他们命好。因为他们这种人,都是标准分不清头大眼小的人。别人顺顺当当能办成的事,一到他们手中,马上就完全走样了。
李逵做事没谱,那是显而易见的。其实杨志的没谱,在杀牛二时,也表现了出来。受到牛二骚扰时,杨志一刀就把牛二捅翻了,更过去又补了好几刀。
书中原文是这样写的,“杨志霍地躲过,拿着刀抢入来;一时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
杨志那是高手。如果杨志有点理性,随便伸出一条胳膊,就能把牛二打得跪地求饶。
但是杨志却是一刀把牛二捅翻了。这本身就证明,杨志做事时,一点儿谱也没有。很小的一件事,有着很多种方法解决,他一解决,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如果因此给牛二偿了命,你说杨志死得冤不冤?
但是杨志这次没谱的行为,却让人觉得他像一个英雄。因为牛二是当地一害,杨志把他杀了,人们自然认为他是一个英雄。于是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认为杨志是个英雄。
但是杨志的故事,却并没有到此结束。
杨志从一出场,就是一副落魄不得志的样子。所以杨志看起来,也一直是人五人六的。
但是杨志一当官,那种小人嘴脸,就开始彻底展现出来了。
杨志和梁中书说话,永远恭恭敬敬、彬彬有礼、斯斯文文,看不到一点失礼的样子。因为梁中书是他的上司,他必须得把梁中书侍候舒服了。
在押解生辰纲的途中,杨志唯独和老都管说话,有点好头脸,却也是一副带理不理的样子。因为老都管的地位,比他高多了,但老都管,并不是他的上司。所以杨志才懒得把老都管当回事。
杨志和两个虞侯说话,就没有什么客气的了。因为两个虞侯最多只能算他的同事。所以杨志自然懒得和他们好好说话。
两个虞侯走的有点慢了,又对杨志的安排感到有点不理解。于是就说:“不是我两个要慢走,其实热得走不到,因此落后,前日只是趁凉走,如今怎地正热里要走?正是好歹不均匀。”
这话问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事实上,所有的军汉,都提出过同样的问题。
但杨志开口就是:“你这般说话,却似放屁!……”
和同事好好说句话,就这么难?给同事好好解释一下,就这么难?
当然了,杨志对这两个虞侯还是客气的。因为这两个好赖也算他的同事。对那些军汉,就没有这么客气了。因为,军汉只是杨志的下属,杨志和他们说话,自然可以随心所欲了。
书中是这样写的:“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
真不是吹,我小时候看《水浒传》原著这一段时,我第一感觉就是,杨志怎么是这种人啊?
而且,你简单的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作者的经典败笔。当然了,因为类似的原因,《水浒传》的改编作品,通常都是会模糊、屏蔽杨志的这些缺点,甚至还会加入许多美化杨志的内容,总而言之,杨志是梁山好汉,怎么可能这样不堪呢?
我们总觉得,杨志的同事、下属,不积极配合杨志的工作,是这些人的错。问题是,你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同事、上司,你愿意积极配合他的工作吗?因为面对这种小人嘴脸的同事、上司,你不拆他的台,也够给他面子了。
随便拿出一个人,处于杨志的位置,听到手下的士兵叫苦叫累。肯定会这样说的:“弟兄们,此次责任重大,万一有了闪失,你我谁也承担不起。希望大家多担待点。就当给我杨志面子,现在辛苦点,只要到了东京,杨志一定让大家彻底舒服、放松几天。总而言之,想吃、想喝、想玩,杨志请客!”
如果不够,肯定又会说一段:“我杨志,在梁中书手下,刚干了不长时间,也没有什么心腹弟兄,现在咱们一块出途跋涉,这是缘分。我杨志有一天发达了,绝不会忘了弟兄们。总而言之,跟着我混,我绝不会让你吃亏的。”
我想,如果杨志这样干工作。大家虽然辛苦,也肯定会没有什么怨言的。
按理说,这种话,很简单啊!当士兵们对老都管报怨、诉苦时。
老都管是这样说的:“你们不要怨怅,巴到东京时,我自赏你。”众军汉道:“若是似老都管看待我们时,并不敢怨怅。”
而杨志呢?对军汉们,那是开口就骂,闭口就打!从整段内容中,看不到一点鼓励、安慰军汉们的内容,更看不到一点理解军汉们的意思。
甚至有军汉说了,就是中书大人亲自押解,也容我们说句话吧,哪能像你这样,一句话不合,就是藤条劈头盖脸打人呢?总而言之,你就是不把我们当人看!
当然了,他这样说的结果,就是换来杨志拿着藤条劈脸打过去。
书中原文是这样描写的:数内一个分说道:“提辖,我们挑着百十斤担子,须不比你空手走的。你端的不把人当人!便是留守相公自来监押时,也容我们说一句。你好不知疼痒!只顾逞辩!”杨志道:“这畜生不殴死俺!只是打便了!”拿起藤条, 劈脸又打去。
如果你跟着杨志押解生辰纲,你会怎样看待这个上司呢?
杨志为什么一路上,要这样凶巴巴的呢?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想把功劳全占了。总而言之,士兵们没有功劳,虞侯们没有功劳,老都管也没有什么功劳。全是我的功劳!因为他们都不懂事,如果不是我坚持己见,严厉督办,肯定办不成这件事。
作为一个官员,如果就报着这种欺下媚上的态度,不愿意把一点汤水给人分的想法。上司交给他十件事,如果他能办成一件事,那也得碰运气。因为所有的下属、同事,肯定都会有意无意给他拆台。有时候,顺顺能办的事,最后都会变得磕磕碰碰,一步一个坎。
我甚至怀疑,杨志上次把花石纲押丢了,也跟他这种工作方法有关。因为高俅说了,十个押解花石纲的人,都顺利的押了回来,就你把东西给押丢了?
如果我们没有见到杨志在押解生辰纲时的表现,难免会认为杨志丢失花石纲,只是因为他命不好。问题是,从杨志押解生辰纲时的表现去看,一个官员让他负责一件事,那真是找对人了。
那样漫长的路,在暑伏天,让大家挑着担子赶路,也真亏杨志敢想。所以当杨志催赶着士兵快走时。士兵就说了,“提辖,我们挑着百十斤担子,须不比你空手走的。你端的不把人当人!....”
这种事本身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最次也可以选择用车推着生辰纲呀。用车子推生辰纲,可以让士兵们的劳动强度大幅度下降。而且几个小买卖人,推着车子赶路,也是很正常的事。你想,强盗装个卖枣的贩子,还推着好几个车呢?杨志他们推上几个车,有什么不可以的。
武松替阳谷县令,往东京汴梁押解私货时,就是推着车的呀。
我们看原著:“那四个跟了武松就厅前拜辞了知县,拽扎起,提了朴刀,监押车子, 一行五人离了阳谷县,取路望东京去了。”
阳谷县令的私货,肯定没有十万贯。但是,这是知县计划买官用的钱,估计也不会少于一万贯。
所以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县令让武松押解私货时。武松也像杨志那样把困难说是比天大吗?没有!
关键是,武松把货丢了吗?也没有!
如果杨志那种作法,真可以保证押解任务的隐密性。也算个事!问题是,四个掌柜(一个老都管、两个虞侯、一个杨提辖),什么东西也不拿(最多只是背个小包袱),十一个人挑着沉重的担子赶路,这本身就是离奇的事。
说他们穷吧(只是小商小贩),为什么会有四个闲人,穷人哪舍得这样浪费人力?说他们有钱吧,为什么挑着一大堆东西走远路,既没驴、马,也没有车?无论哪个客栈的老板、伙计、过客,遇到这样一群人住店,肯定也会感到奇怪。
而杨志一路装神弄鬼的样子,更让这群人变得不伦不类了。因为挑担子的人(十一个士兵)都是怨声载道,拿藤条的人(杨志)一路上非打即骂;这是正常的小商贩出门的样子吗?更主要的是,大暑伏天,人家都是趁凉赶路,就他们顶着日头赶路。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我们看原著:
“杨志赶着催促要行,如若停住,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逼赶要行。”
“次日,天色未明,众人起来,都要乘凉起身去。杨志跳起来,喝道:‘那里去!且睡了!却理会!’众军汉道:‘趁早不走,日里热时走不得,却打我们!’杨志大骂道:‘你们省得甚么!’拿了藤条要打。众军忍气吞声,只得睡了。”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这样一群人,如果你在客栈看到这样一群人,你觉得他们像普通小商小贩吗?
“一路上赶打着,不许投凉处歇。那十一个厢禁军口里喃喃呐呐地怨怅;两个虞候在老都管面前絮絮聒聒地搬口,老都管听了,也不着意,心内自恼他。卑休絮烦。似此行了十四五日,那十四个人没一个不怨怅杨志。”
而且在整个押送过程中,杨志更是一直装神弄鬼。
暑伏天,早晨四五点天就大亮了,晚上八点多,太阳还没有下山。正常人都是趁凉走路,杨志却是八点多才出发,顶着太阳赶路,晚上六点多就又休息了。
想隐蔽自己的行动,最好的方法,就是大众化。正常人怎么样,你就怎么样。而杨志呢?却非把自己一行人,弄得神秘兮兮、不伦不类。这不是传说中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是干什么?
真正的问题是,生辰纲是什么时候被劫的?大中午被人劫走的。
这本身就证明,强盗劫道没有具体时间。所谓顶着日头赶路就安全,那完全是杨志的臆想。
按理说,杨志管理这十来个人,并不困难。
因为,他的权限非常大。因为,梁中书亲自吩咐,大家都必须听从他。所以,老都管身份比他高多了,一路也从来不敢顶撞他,都是按杨志的吩咐办事。只是最后,老都管实在看不下眼了。才温和的劝了他几句。
“休说我是相公家都管,便是村庄一个老的,也合依我一劝,只顾把他们打,是何看待?”
老都管这样说杨志,那是因为,杨志当时把军汉都打急了。
书中这样写的,“杨志拿起藤条,劈头盖脸打去,打得这个起来,那个睡倒。杨志无可奈何。”
总而言之,藤条劈头盖脸的打人,已不起作用了。
杨志在押解生辰纲时的种种表现,本身就证明,他缺乏最基本的管理能力。因为,一个营长级别的军官,梁中书又亲自授权他负责此次行动,老都管也从来没有干涉过他的行为。最后,竟然连十一个士兵,都能管的硬挨藤条,也不服从他命令。这得多大的本事啊?总而言之,人才啊!
老都管说,他在蔡京那里当奶公时,见过的军官无千无万。大约就是说,像你杨提辖这样管理士兵的军官,我可真没有见过。不是老都管没见过,恐怕谁也没有见过。因为一个人只要有最基本的管理经验,就绝不会这样简单、粗暴的管理下属。
我实在奇怪,凭杨志这种管理能力,如果领兵上战场,真能打了仗?堂堂一个营长级别的人,梁中书直接授权管十一个士兵,最后竟然能管的,谁也不听他的地步?真是人才啊!
杨志出身官二代,大宋政府,一直对他非常好。最初杨志失职跑路,依然还有一担金银财宝,仅手中的刀,就值三千贯(这还是贱卖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杨志失职跑路后,等到政府大赦,愿意好好当一个老百姓,杨志的还是有钱人。但是杨志官二代的身份丢了,所以一直很失落。于是,他挑着一担财宝去买官了。很不幸,钱花光了,官也没有买到(或是买回来)。于是,杨志就觉得,高太尉太坏了。自己白花了一担财宝,却没有买到一个官,大宋政府太腐败了。
后来杨志一着急,就成了杀人犯。但是因为被杨志杀的人,是当地一害。所以,当地的百姓、官员,都认为杨志是个英雄。梁中书也因此,认为杨志是个人物。于是继续给他官当,并给他继续上进的机会。但是,杨志却依然是一副不可救药的样子,于是走着,走着,就当了强盗。
社会的确不公平。但是处于杨志的位置,实在不应该有这种感觉吧。如果社会这样对待一个人,他还觉得社会不公平。那他天生就是一个当强盗的脑袋。
社会怎样对你,才叫公平?你以为,你是太阳,整个社会就得围着你转?不围着你转,就叫不公平!一个人,如果就这样想问题,他不当强盗,那真是屈才了。
总而言之,什么责任、什么义务,他都不愿意承担;什么规则、戒律,他都不愿意遵守。
高俅不愿意让杨志官复原职时,是这样说的。
“既是你等十个制使去运花石纲,九个回到京师交纳了,偏你这厮把花石纲失陷了!又不来首告,倒又在逃,许多时捉拿不着!今日再要勾当,虽经赦宥,所犯罪名,难以委用!”
高俅的说话,非常有道理。
首先,十个人干着同样的活,九个都顺利完成了,就你一个人没有完成。这本身就证明你的能力有问题。
其次,就算你没有完成任务,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是你命不好)。你出事后,一掉头就跑路,这算什么事?
梁中书当杨志是个人物。而杨志在押解生辰纲时的表现,依然还是老样子。总而言之,押解途中,顺顺的路不好好走,就是蹦蹦跳跳的出邪招。更关键的是,出事后,杨志还是一甩手,跑路了!
从这层意义上,高俅还真比梁中书有知人之明。
生辰纲被劫后。杨志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事不怨我,全是这帮无能的手下、无能的助手坏了事。接着,就是一咬牙,一跺脚,先想到自杀,后来走着走就着,就当了强盗。
其实呢,才是多大点事?一个有担当的人,拥有杨志的背景。肯定第一个念头就是,事已经发生了,追究谁的对谁错,已没有意义了。现在的任务,就是如何把被劫的东西追回来。而且,从理论上,杨志应该可以追回这些东西的。
如果杨志有担当,那等自己手下醒来后。他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我们今天算是栽了!都怪我考虑不周,所以害得大家一块受牵连。”
作为官员,最需要的就是有担当。换而言之,出了大事,马上先把责全揽过来。只有如此,你的手下才会发自心底的尊敬你、愿意替你卖力;而且更会纷纷检讨自己的错误。
更主要的是,作为一个官员,真的出了大事(处于杨志的位置),你就是把责任全部推给手下,你也跑不了关系。这种人情,不送白不送。
杨志,显然没有这种担当。
先玩完虚的,那就再玩实的。总而言之,马上率人直奔当地官府;再总而言之,叫知府赶快出来,然后直接和他对话。
首先亮明自己一行人的身份。这是梁中书家的老都管(而且还是蔡夫人,从娘家带来的),这是梁中书的两个虞侯,我是大名府的杨志,现在官任提辖。如果怀疑我们的身份,我们马上可以给你出示相关文书。
然后告诉知府,“现在有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坏消息,就是我们押运生辰纲,一路好好的,走到你的地盘上,被人劫了。我可不是吓唬你,如果蔡太师追究下来,我的前程肯定是毁了,脑袋弄不好也会搬家。至于你的前程能不能保住,用不用到沙门岛度假,就看你的道行了。
至于好消息呢?就是现在,这件事梁中书还不知道,蔡太师也不知道。而且只要我们配合的好些,梁中书、蔡太师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
紧接着告诉知府。现在两种方法解决这件事。
第一种方法,就是公事公办。总而言之,我们先在你这里作完笔录,然后就回大名府交差,是打是罚、是杀是剐,我杨志认了。谁叫我办事不力呢?当然了,你就在这里,静等蔡太师的消息好了,到时你能不能交了差,到时蔡太师会怎样对你,同样也看你的道行了。
第二种方法,就是给兄弟点面子。总而言之,祸是兄弟惹出来的,兄弟负责给摆平,绝不连累别人。只是我需要你帮我点忙,那就是授权我临时指挥当地所有官差。只要把案子破了,兄弟拍拍屁股就走人,咱们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只要你愿意帮我这个忙,以后有事到大名府,兄弟绝对会记得你。
如果杨志是普通人,半路让强盗劫了。他的所有反应,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杨志是给梁中书、蔡太师打工的。而且这件事,还关系着当地主要官员的前途、命运。杨志的那些反应,就有些离奇了。
杨志作为一个现役军官,上面有梁中书罩着,再往大了说,有蔡太师罩着。被贼抢了东西,竟然马上一副完全绝望的样子。总而言之,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事不怨我,全怨我的手下。第二个念头就是,我可怎么办呀?而且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第三个念头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就凭他这种表现,我实在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带兵打仗的能力?
在战场上,出现了意外,你率领的小组,被敌人袭击了。如果彻底丧失了战斗力,那自然什么也不用说了。明明还有着足够的战斗力,你却马上自暴自弃,完全放弃自救的机会,这本身就证明你失职、无能。
我相信,当杨志把两种解决方法摆出来后。当地知府,只要有点脑子,肯定就会选择第二套方案。那就是临时授权杨志指挥当地所有官差,去抓紧时间破案,越快越好,因为太师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
蔡太师的东西,在你的地盘内,被贼人劫了。如果被蔡太师怪罪下来,你肯定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如果杨志亲自去破案。知府根本用不着催他、逼他。杨志就会十万火急的、玩了命的去破案。甚至,老都管、两个虞侯、十一个大名府的士兵,都会十万火急的、玩了命的去破案。
知府的手下,在破案时,会这样卖力吗?好像是不会的;而且肯定不会的!
因为杨志跑路了。所以,老都管、两个虞侯、十一个士兵,就可以拿杨志去顶缸了。既然他们把责任推了出去,自然不会着急破案了。总而言之,公事公办吧!
许多时候,所谓的公事公办,就是大家一块推缷责任、或是偷懒的一种方法。因为,公事公办,就意味着有太多扯皮的机会,换而言之,你怨他、他怨我,我怨你。最后连一个具体责任人也没有了。于是,本来顺顺的事,最后就活了稀泥。
比如生辰纲这个案子,一走入公事公办的程序。马上就坏事了。因为,谁也带理不理,谁也不着急了。
本来呢?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人会着急。但是杨志跑了,杨志自然不用着急了;而老都管等人,有杨志顶缸了,他们自然也不着急了。
更可怕还在于,既然这几个人拿了杨志顶缸,肯定就不希望这个案子破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报的案子就有水分。他们说生辰纲,是杨志伙同贼人劫走的,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如果破案后,人们发现整个案件,和他们说的事,完全是两张皮。他们怎么跟梁中书解释?
如果案子破不了,老都管、两个虞侯,有事吗?一点事也没有!因为生辰纲是杨志伙同贼人劫的。而杨志是梁中书亲自指派的,梁中书更千叮万嘱咐的,让大家都听杨志的。现在出事了,责任自然全是梁中书的,与老都管、两个虞侯,一丁点关系也没有。
我们只要能知道这个利害关系,自然就会知道,他们绝不会催着济州知府破案的。甚至而言,当济州知府,或相关办案人员,吓得魂不附体时,他们都会出来安慰大家。总而言之,大家尽力就行了,不着急,慢慢来!
既然他们不着急,知府还着什么急呢?知府不着急,下面的官差还着什么急呢?大家都不着急,这个案子能破了,那叫有鬼了!就算瞎猫碰见死耗子,鬼使神差的破了案,肯定也会被无间道消化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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