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银行“揽储大战”即将开启!其中暗藏的“陷阱”你知道多少?
临近年底,银行的揽储大战再度拉开帷幕。据报道,部分银行大额存单较基准利率上浮55%,少数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甚至较基准利率上浮50%。与此同时,为争夺存款,部分银行还推出了“存款送礼”活动以及让渡定期存款收益权的“定存活期化”存款产品。
众所周知,存款是银行经营的基础,一旦存款规模不足,各项业务的开展都会受限。目前来看,中小银行特别是民营银行的存款来源不足问题尤为突出,不仅制约了银行自身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因此,为满足业务不断扩充需要,各行加大揽储力度,获取更多可用资金,增强自身资金实力,在情理之中。
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开展存款竞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秩序是最基本的前提,揽储行为应该有利于银行健康发展,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这样的竞争才是有效的竞争。然而,当前部分银行的揽储行为却有些“跑偏”,如为了吸收存款,部分银行网点推出“存款送礼”活动,即购买相应数额的大额存单或存入一定金额的定期存款,就可获赠不同金额的米、面、油等礼品,有的还通过抽奖方式进行送礼等。
而根据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今年6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取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毫无疑问,“存款送礼”违反了上述监管规定,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与此同时,揽储大战的无序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资金成本,而这些成本很有可能转嫁到贷款客户头上。在当前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进一步抬高,显然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对于银行扩大存款来源的竞争,监管部门既要鼓励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等合理竞争行为,引导银行适当让利,增加存款稳定性,解决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强化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年末时点,更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揽储大战的无序竞争。
一方面,应通过有效监管,防止银行机构打政策的“擦边球”。要杜绝假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防止银行将理财产品通过各类途径转为“刚兑”的存款产品。另一方面,对于违反监管法规甚至恶意竞争的银行机构,要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该停止相关业务和产品销售的要及时予以停止,该处罚的要坚决进行处罚,以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
当然,对于银行而言,有序进行揽储应成为自觉。一方面要强化自律意识,培育合规文化,自觉抵制不当交易,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存款日均贡献考核,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同时,对分支机构不以时点性存款规模、单纯市场份额或同业比较为考核指标,鼓励分支机构通过改善服务,提供符合大众“胃口”的产品来赢得客户、赢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