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度【老子道德经】之全译》 ---56
第三卷修内篇
A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B 现代汉语
体悟到大道的人,不会用语言来描绘,而善于语言描绘的人,不会体悟到大道。关闭门和窗,谢绝人事往来;放弃偏见和杂说,以精诚体悟大道;随光朝明夕晦,随尘日升夜降,只有日夜精诚体悟,才能够始悟大道。所以世人常欲,得不到就感到亲切,再得不到就会疏远,再得不到就会议论,再得不到就会贬低损害,正是得不到才是珍贵,得不到就会作践。大道因如此,是天下最为珍贵。
C 各家注释
1河上公注:万物壮极则枯老也,老则不得道也。知者贵於行道,不贵於言。情欲有所锐为者,当念道无为以挫止之。虽有独见之明,当和之使暗昧,不使曜乱。
2王弼注:因自然也。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无物可以加之也。
3杜光庭注:心既玄同,亲疏混一。夫世俗之常者,偏爱则亲之,偏恶则疏之。有道之士爱恶不关於心,则亲疏不彰於物矣。理国之道,刑赏不滥,功过无欺,推之以公,则无偏亲偏疏之事矣。
4王安石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文中两见,盖道德莫不解如此。
5吕吉甫注:知至於知常,则知之至也。知之至,则默而成之,而无不理也,何所容心哉?苟为不能无言,则不能无我,虽知之,非真知者也,故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则默而成之之道也。
6苏辙注:道非言说,亦不离言说,然能知者未必言,能言者未必知。唯塞兑闭门以杜其外,挫锐解纷和光同尘以治其内者,默然不言而与道同矣。可得而亲,则可-得而疏。可得而利,则可得而害。可得而贵,则可得而贱。体道者均覆万物,而孰为亲练?等观逆顺,而孰为利害?不知荣辱,而孰为贵贱?情计之所不及此,所以天下贵也。
7时雍注:道要自然,行者能得,闻者能言,所以言者,以言相然。相然者,意之默识而已,未尝见於譊譊之言辨也,故曰知者不言。不知道者,以言相烦,不闻不言,不知所由然,故曰言者不知。唯圣人知天地之道,有大美而不言,故塞其兑,闭其门,涂邻守神而退藏於密。及其出而为天下,於此体天之道,则挫其锐而和其光也,於此体地之道,则解其纷而同其尘也。
8邵若愚注:自悟自知者不可言,若殢於言者,则不知。欲求不可言及之道者,但塞其兑,闭其门,挫其心之锐,解其事之纷。应事则和其光,处世则同其尘,常应常静,是谓玄同自然。无憎无爱,所以亲疏自平,利害自除,贵贱自灭,使万物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
9王夫之注:夫将同其所同,则亦异其所异。同者我贵之,而或贱之;异者我贱之,而或贵之,何也?以我之贵,知或之贱;以我之贱,知或之贵也。唯不犯物者,物亦不犯我。非不犯也、物固莫能犯之也。因而靡之,坐而老之,使明如列炬,暗如窌土,锐如干将,纷如乱丝,一听其是非之无极,终不争同己以为贵,乃冒天下之上,以视天下短长之命。
10林虞斋注: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谓道不可容言也。又塞兑闭门,而藏之于密。必挫其锐而磨砻之,使无圭角。必解其纷而条理之,使不紊乱。必和光同尘,而不自眩露。此所谓至玄,至妙、同然而然之理也。有此玄同之道,则天下不可得而亲,又不可得而疏,言其超出于亲疏利害贵贱之外也,此道之所以为天下贵也。
D本注
1本篇为修内篇之十二,阐明个人修养达到体德悟道的过程,在生活中如何去体悟的具体体现。大道至明,在于得于不得,得者道之存,不得利之实。而常人与得道者相论,常人者,私欲不得,则亲,疏,利,害,贵,贱也。
2知晓大道的人,不会讲于道;不明白大道的人,夸夸其谈。道,可体悟,非言语可教也,察与悟则行大道之实,不察则用大道之非,历史源流千年,几人体悟于道,几人察于道非,可明也。
3塞兑与闭门,谢绝世俗无聊的应酬和往来,人之于世,谁也逃不脱常人之欲,所以悟道者塞兑与闭门,断绝不必要的往来;不得不往来,则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此正解于老子也。挫锐与解纷,放弃内心的主观意气和思想上杂乱,才能够以赤子精诚,来体悟大道;后人读于道与德,惑于道德迷茫和混沌,更无法挫锐与解纷,焉能以精诚体悟。和光与同尘,非后世俗见光与尘;光者,朝明夕晦;尘者,日升夜降,自然常理。和光,随光明晦而不由内心意气;同尘,化尘升降而不由任性,如此则无我,无我则和光同尘,则悟道。
4世人常有欲,所以得不到而感到亲切,再得不到就会疏远,再得不到就会议论,再得不到就会贬低损害;这就是得不到而珍贵,得不到而作践,这是世人的常有形态。流于社会名利者,趋于常,非道也,守光尘者,体道也,所以大道为天下之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