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递延资产与负债的通俗解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得税核算时,需要用到“所得税递延资产”或“所得税递延负债”科目,但是很多人觉得不好理解。
税会差异分为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所得税核算,不对以后期间产生影响。而暂时性差异不但影响当期,还有影响以后年度。《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暂时性差异。
所谓暂时性差异,是指因为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不一致,导致会计确认的损益和税务确认时间不一致。典型例子,比如企业购进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假如当年截止12月31日股票大涨,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将上涨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进入当年会计利润。而税法规定,作为投资性资产在持有期间不得变更计税基础,在未处理前不确认盈亏。这样二者就存在差异了。
会计准则把所得税视为一种费用,一种因为利润而产生的费用;同时会计上又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认为所得税费用应该与利润配比,不管是否在当期缴纳都应确认。
因此,当会计上确认了利润,就应相应地确认对应的所得税费用。还是前面企业购买股票的例子,如果股票赚钱了,会计已经确认了利润,那么会计上就要确认对应的所得税费用,但是此时税务上并不需要交纳该对应的所得税,此时就相当于——企业欠税务局的了,此时在会计上就应确认“所得税递延负债”;反之,如果企业购买的股票亏了,会计上确认了亏损,同时也应确认对应所得税费用(负数),但是税务上此时却会因为股票尚未转让而不得扣减亏损,还是需要缴税,但是现在缴税以后是可以扣减的,此时就相当于——税务局欠企业的了,此时在会计上就应确认“所得税递延资产”,类似于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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